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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团队建设方案(试行)

2023-10-21 19: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科研团队建设方案(试行)

为了高度整合学院的研究力量,进一步提升学校学术地位和整体科研水平,我院拟启动科研团队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科研创新、成果产出与科技转化能力为基础目标,以服务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增强我院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主要任务。围绕专业建设方向,搭建项目研究载体,努力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提升科研水平,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多出成果、快出人才,努力为学院建设、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二、建设目的

我院科研团队建设的目的,一是改变现有大部分教师单枪匹马独自研究的科研现状,通过科研团队的带动,形成各学科科研的独特优势与方向,促进人才、尤其是中青年人才的尽快成长;二是进一步明确学院科研的目标与方向,以此形成科研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挖掘潜力,整合力量,增强学院的整体科研水平和服务地方能力;四是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和学术声誉。

三、建设目标

通过一个周期“三年”的建设,力争形成几个具有明确研究方向并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团队,其中要有3~4个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团队,形成一批学术研究骨干,培养6~8位科研带头人,产生一批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学院科研特色与方向的科研成果。

四、申报条件

1.负责人条件  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以上职称教师,且必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形成较明确的研究方向。团队成员不受年龄职称等限制,由负责人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组建。

2.人员组成团队原则上以相关二级学院、专业群、学科研究基地等为依托。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而不是简单拼凑的“团队”。团队成员应具有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或共同感兴趣的研究问题。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3~5人,不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20个人,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提倡学科交叉。

3.研究范围  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职业教育研究、人文社科研究等,学院鼓励科研团队开展能够形成明确学科方向和具有地域特色与优势的研究,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对于研究方向属于学院重点发展学科领域或是能够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团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资助。团队的组建形式可以不拘一格,灵活多样,可以是以提高科研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科研团队,也可以是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的应用型科研团队。

五、申报与审批程序

1.学院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科研团队的申报工作。

2.由申报组建科研团队的负责人向科研处提交书面申请《长沙卫生职业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申请书》附件一,同一成员不得同时申请参加两个或以上的团队。

3.学院科研处对申报的科研团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公布获批团队名单。

六、科研团队的管理与经费资助

1.管理体制  学院通过科研处对科研团队进行政策性宏观管理。科研团队负责人负责科研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年初向科研处提交团队年度工作计划,年底提交团队年度工作总结、研究进展报告。团队依托某一二级学院或研究机构等开展学术研究活动,跨二级学院组建的团队一般以负责人所在部门为依托。科研团队是教研人员自愿组织的学术研究团体,不享有独立行政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

2.人员管理  团队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学校与团队负责人签订建设任务书。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在岗在编的教师,并至少能承担一个建设周期的团队管理责任,原则上在一个建设期内不得更换。若团队负责人调离学校或不能认真完成和履行相关职责,学校有权提前解除其团队负责人职务,或者团队内部可协商更换负责人,若团队无法推荐新任负责人,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对该团队的建设。  

3.团队成员培养  各科研团队应积极组织各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培养科研团队成员的科研能力。学院科研处也将组织科研团队骨干成员参加各类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或科研培训活动,相关经费从学院科研管理经费中支出。

4.经费资助  对获准组建的团队,学院给予1~2万元的启动经费。对于确属学院学科发展需要或具有明显社会效益和学术可持续性的研究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经院长审批后,适当加大资助力度。学院鼓励科研团队通过申报课题和服务社会等方式获得院外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分三期拨付:第一期,启动时,拨付40%;第二期,中期考核后,拨付30%;第三期,期终考核后,拨付30%。

5.经费与成果管理  经费的使用与审批按照《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执行。积极鼓励各研究团队进行科研成果转化,成果转化及权益享受按照《学院科研成果、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管理办法》执行。

七、考核与评价奖惩

1.考核办法  科研团队按申报方向和研究计划,自主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活动,学院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团队的建设周期为三年,在第二年年末进行中期考核,在第三年末进行终期考核。中期考核为合格的,下拨第二期资助经费,考核为不合格的团队,扣发第二期资助经费的50%,对终期考核为合格的科研团队,下拨第三期资助经费,如有第二期资助经费被扣发情况,则予以补发,对终期考核为不合格的科研团队,停发第三期资助经费,并督促限期完成考核任务。

2.中期考核标准  团队在前二年内同时完成以下科研任务的,中期考核评价为合格。

(1)发表SCI、SSCI、EI、AHCI、ISTP论文1篇(此类文章1篇抵2篇中文核心,下同),或中文核心期刊(包括统计源期刊、中央的三报一刊、省内一报一刊,下同)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大学本科学报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此类论文2篇抵1篇核心,下同),或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一项(协会评定的论文获奖不予计算)。

(2)获准立项有经费资助的省级、市厅级重点课题1项,或获准立项有经费资助的市厅级项目2项(此类课题2项抵1项省级课题,下同),或获得横向科研经费2万元以上。

3.终期考核标准  团队在三年内具备下列条件并完成相关科研任务,终期考核评价为合格。

(1)初步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有较强研究能力,学术研究特色明显,在省内有一定学术影响的研究队伍。

(2)团队中每一个成员都形成较为明确的研究与主攻方向,每个团队建设期间,至少要使一位成员达到晋升教授或副教授条件。

(3)发表SCI、SSCI、EI、AHCI、ISTP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大学本科学报以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励一项(协会评定的论文获奖不予计算),或市、厅级以上奖励二项(协会评定的论文获奖不予计算)。

(4)力争获准立项有经费资助的国家级课题1项,或获准立项有经费资助的省级重点课题1项,或获准立项有经费资助的省级课题2项,或获准立项有经费资助的市厅级重点课题2项,或获准立项有经费资助的市厅级课题4项,或获横向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

(5)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5人次以上,其中至少有一次是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参加本院承办的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必须在会上做主题发言。

注:

(1)科研团队成果的确认:科研团队可验收的成果既要有团队集体共同完成的成果,团队3人以上集体署名,也要有每个成员的成果,成果的第一作者和第一单位必须属于我院。成果必须属于团队的研究领域,或是能够明确体现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方可认定为科研团队取得的成果。同时必须是在团队建设周期内公开发表或取得的成果,才计入科研团队考核周期内的成果。

(2)学术刊物的级别经科研处审核确定,论文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我院)必须为学术团队成员,方向应属于团队的研究领域。

(3)三报一刊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一报一刊指《湖南日报》、《新湘评论》。

4.奖惩措施  学院给予每个科研团队相应的科研工作量,按每个团队每年120分的标准科研工作量进行计算,成员具体分配额度由科研团队负责人按团队成员工作量进行分配。具体计算方式按以下规定执行,第一年按标准计分,中期、期终考核均合格的按标准逐年记分;中期考核合格但终期考核不合格,取消第三年标准科研工作量记分;中期考核不合格第二年暂时不记分,但终期考核合格的,补记第二年标准科研工作量,第三年继续记标准科研工作量;中期考核不合格且终期考核不合格,第三年不予计分,且第一年已记的标准科研工作量在第三年相应扣除。‚考核合格的团队,团队负责人可组织申报新一轮更高层次科研团队,如重点建设团队等,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团队负责人暂停一轮申报资格。ƒ考核优秀的团队,学院将授予优秀科研团队称号,并给予200分的科研工作量奖励。优秀团队的参考标准:一是团队管理规范、科学过程管理档案资料齐全,团队协作精神好;二是团队科研成果、承担各级项目数及获得院外资助经费额度超过考核标准的50%以上;三是团队成员中达到职称晋升年限的,80%以上具备晋升高一级职称条件;四是团队的社会声誉与评价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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