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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3-09-09 23: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19号)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7日内有疫情省份市县旅居史人员,与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或接到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发现自己的健康码转为红码或黄码人员,第一时间须向所在社区、镇、村、单位或住宿宾馆(酒店)进行报告。所有来(返)嘉人员均须通过“嘉快办”微信小程序主动报备。

二、对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榆中县来(返)嘉人员,落实“3天 2检”疫情防控措施。对有兰州市其他县 (区 )来(返)嘉人员,查验 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落实“落地采”,即采即走即追。

三、对7月29日以来新疆伊宁市和吐鲁番市鄯善县、宁夏中卫市、海南三亚市、浙江义乌市、河南商丘市来(返)嘉人员,落实分类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区来(返)嘉人员落实7天集中(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低风险区来(返)嘉人员落实“3天2检”疫情防控措施。

四、对国内其他省市县来(返)嘉人员,按照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规定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五、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和监督检查责任,抓实抓细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两站一场”及各交通卡口、宾馆(酒店)和出租屋、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医疗机构、药店诊所、景点景区、影院剧院、文化娱乐、图书馆、教培机构、养老福利监管机构、餐饮门店、建筑工地、洗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均须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检查口罩佩戴、设置“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环境消毒、通风换气。

六、广大市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聚集、聚餐和聚会。 密切关注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前往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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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来源: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峪关还未接种第三针新冠疫苗的居民注意了!!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守卫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我市疫苗接种点、接种时间公布,请未接种疫苗、接种第二针满6个月的居民就近前往接种点进行接种。

▍本期编辑:芳华 内容来源:公共服务办公室

▍编辑整理:李荣亮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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