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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民:局外何人?

2024-06-18 09: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摘自《局外人》译本序

最难理解的莫过于象征作品。一种象征往往带有普遍性,总要超越应用者,也就是说,他实际讲出来的内容,大大超过他要表达的意思,艺术家只能再观其动态,不管诠释得多么确切,也不可能逐字逐句对应。尤其是,“真正的艺术作品总合乎人性的尺度,本质上是小说的作品”。

书名翻译有学问。譬如《局外人》,原文为l’Etranger,《法汉大词典》给出的词义是①外国人,②他人、外人、陌生人、局外人。最后一条显然是有了《局外人》的译法而后加的。最先译为《局外人》的人定是高手,因为只看原书名而不详读内容,首先想到的是“外国人”或者“外乡人”,当然离题太远了。“局外人”颇有置身局外的意思,与“局中人”“局内人”相反,倒也切合主人公默尔索的状态。其实,原书名在法语是个极普通的词,而汉语“局外人”则非同一般,译出作者在小说中赋予这个普通词的特殊内涵。不过,话又说回来,中法语言文化毕竟差异很大,尤其抽象的概念,很难找到完全对应、完全对等的。就拿“局外人”来说,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指与某事无关的人”,这恐怕难以涵盖加缪在哲理小说中使用这个词的意义。

加缪第一部哲理小说,就用“局外人”来界定默尔索这个人物。尽管在此后的作品中,加缪并没有把具有他的哲理血统的人物统称为“局外人”,但是《局外人》这部小说影响太大了,后来的人物,不管叫什么名字,我们总不免认为,他们都同属于“局外人”这一族群。因此,如能确认这一族群是什么人,也就等于抓住了加缪哲学中最鲜活的成分。

加缪断言,“伟大的小说家是哲理小说家”,他还列举出了几位,有巴尔扎克、萨德、麦尔维尔、司汤达、陀思妥耶夫斯基、普鲁斯特、卡夫卡。他们和加缪有一个共同点,即都不自诩为哲学家,却用充满哲理的小说创造出自己的世界而成为伟大的小说家。他们善于将抽象的思想行为化为血肉之躯,而这种“肉体和激情的小说游戏的安排,就更加符合一种观看世界的要求”。他们的作品,“仅仅是从经验上剪裁下来的一块,仅仅是钻石的一个切面,闪耀着凝聚在内中无所限制的光芒”。这种作品,“既是一种终结,又是一场开端”,往往是一种“不作解释的哲学的成果,是这种哲学的例证和圆成”。

加缪讲得再清楚不过了:这种小说是观看和认识现实的工具,是哲学的成果,但是也“要有这种哲学言外之意的补充,作品才算完整”。哲理小说与哲学论著的这种相互依托的关系,我们虽然知道,而由作者出面这样强调,我们就无须多虑了。不过,也不是一路畅通无阻,作者又特意提醒一句:“我们小说创作也像某些哲学作品那样,可能呈现相同的模糊性。”而这种模糊性,恰恰又是《局外人》这部小说的一个突出特点。也许正因为如此,这部短短的中篇小说,足以引出数不胜数的分析评论文章和专著。因而,要弄清局外何人,还得透过小说中的这种模糊性,抓住加缪真正要表达的意思,进而了解他所创造的“局外人”出没的世界。 

现在,我们就从一处表层,切人《局外人》的情节:一声震耳欲聋的脆响,“一切都开始了”。分为两部的小说,就好像故事从此开始,默尔索这个小职员在第一部讲述的日常生活,从此全一笔勾销,顶多就充当一件命案的证明材料了。“我明白自己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异乎寻常的寂静,打破了我曾觉得幸福的平衡和寂静。”随后,他又对着那不动的躯体连开四枪,“在厄运之门上急促地敲了四下”。 

“我明白”,这只是默尔索的惯性思维,其实他并不明白,仅仅意识到惹上麻烦,而敲了四下厄运之门,是他最终才明白过来的。第二部的情节,就在不明不白中展开了。起初,似乎没人对他的案子感兴趣,可是不知何故,过了一周,情况完全变了。预审法官面带好奇的神色打量他。这“好奇”里面就大有文章,默尔索被盯上了,只是他还意识不到,也不可能有所警觉。因而,他回答预审法官说,是不是非得请律师,“我认为自己的案子非常简单”。预审法官便微微一笑,说道:“这是一种看法……”第二次审讯,预审法官问他是不是个“性格内向、寡言少语的人”。默尔索回答说:“事出有因,我从来没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讲,于是就保持沉默。”预审法官还像上次那样微微一笑,承认这是最好的理由…… 

两次预审,看上去十分简单,波澜不惊。然而,这正是加缪文笔的高妙之处,于无声处听惊雷,简单中潜行着复杂的矛盾与冲突。且不说预审法官话里有话,单看他两次“微微一笑”,象征什么,就足够耐人寻味的了。细品《局外人》中的这种暗笔,堪称奇绝,笔墨之细,隐义之妙,真是妙趣横生,令人遐想。我特别欣赏一句话:哭是常情,笑乃不可测。法官的笑就更加深不可测了。 

在不明不白的审案当中,还不乏滑稽可笑的场面。预审法官说不找律师,就会给他指派一位。默尔索表示这样太方便了,司法机关连这些具体问题都负责给解决,他便同法官一致得出结论:法律制定得很完善。而且对法官这个人,他也觉得“非常通情达理”“善气迎人”,要离开审讯室,甚至想同法官握手,幸好及时想起自己有命案在身。一次次审讯,法官和他的谈话变得“更加亲热”了,甚至让他产生了“亲如一家”的可笑印象;有时法官还把他送到门口,重又交到狱警手里之前,拍拍他的肩膀,亲热地对他说一句:“今天就这样把,反基督先生。” 

这种反衬手法的巧妙运用,更加突显了荒诞的效果。而且怪得很,话说得越明确,意思就越模糊。经过数月审理,按预审法官的说法,默尔索的案子“进展正常”。可是,确知他不信上帝之后,预审法官对他就没有兴趣,“事情就再也没有进展了”,已经把他的案子“以某种方式归类了”,还打趣地称他为“反基督先生”。案子进展怎么叫“正常”,“再也没有进展”又从何说起;而案子“归类”似乎很清楚,“以某种方式”又意味有多少令人猜不透的名堂。 

总之,这部《局外人》感觉有点怪异,翻译时觉得很明白,文字典雅,既简练又明晰,可是再读起来,似乎变得精神过敏了,仿佛随处都话中有话,并不像表面文字那么简单。而且主人公默尔索,也是越来越让人捉摸不透了,他本来就是局外人,还是脚踏局内局外的人,抑或是从局内走向局外的人呢?本来不成问题的故事,一读再读反成为问题了。 

“毫无意义”和“无所谓”,几乎成为默尔索的口头禅,用来对许多事情,乃至如工作前程、爱情婚姻这样人生重大问题的表态,显然不近情理,毫无诚意,没有讲出真实的想法,因而被人看成是个“怪人”。粗读这部小说,默尔索也很容易给人留下这种印象,就觉得他说话办事不痛快,该讲的话不讲,顾左右而言他。也许正是他这种寡言少语的性格,给养老院工作人员造成误解,也正是他这种不配合的态度,惹恼了办案人员,结果开庭审判时,不利的证词和道德审判气氛,导致了出乎意料的重判: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他将在广场上斩首示众。庭长宣判完,最后问他有什么话要讲。他略一思索,随后便回答:“没有。”为什么无语,这种后果,似乎他自身也有几分责任。 

 “没有实际意义”,这是默尔索的真诚与一般人真诚的最大差异。一般人,真心想提拔他的老板,真心想跟他结婚的玛丽,真正想帮他打赢这场官司的律师,他们都有功利性、动机性。唯独局外人,想要表露真性情,则毫无动机,毫无功利性。他说“人类从来谈不上改变生活”,既不想巴结老板,欣然接受去巴黎生活的提议,也不愿明确拒绝,拂老板的意。他说可以结婚,但是并不想讨玛丽的欢心;而说不爱她,也同样无意伤害她。他渴望博得律师的同情,只是合乎人之常情,不是为了获取更好的辩护。 

不过,应当特别指出,默尔索至少在两次关键时刻,断然说不,则别具深意。一次是初审法官对他这个人发生了兴趣,问他是否信仰上帝,听他回答说不信,就气呼呼地说这不可能,“人人都相信上帝,即使是那些背弃上帝的人”,于是百般劝导,还将基督受难像举到他眼下。最终,默尔索还是说“不”。另一次,默尔索被判决之后,一再遭到他拒绝的神父还是坚持到牢房看他,说是“人类的正义微不足道,而上帝的正义才至关重要”,引导他忏悔,还问默尔索是否允许自己拥抱他。默尔索答道:“不。”他是对上帝说“不”,也就是对永恒说“不”。这正是加缪给荒诞下的一种定义。 

下面这段话我们不愿意看到,但是毕竟发生了: 

    “如果有什么东西终结了创造,那可不是盲目的艺术家发出的虚幻的胜利呼声‘我全说到了’,而是创造之死,合上了他的经验和他的天才书卷。” 

1960年1月4日,加缪乘坐米歇尔·伽利玛的车回巴黎,途中不幸发生车祸,加缪的生命戛然而止,“合上了他的经验和他的天才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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