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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组织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聚生 组员:全体博士生导师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马航 组员:刘堃、戴冬晖 二、材料审核原则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主要根据生源情况、导师名额、学习及工作经历和成绩、科研业绩、获奖情况、导师考核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价,审核结果将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三、考核方式及流程深圳校区在读硕士考生进行线下考核,非深圳校区在读硕士考生进行线上考核,两种方式考核水平相当,考核要求一致。参加线上考核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生守则》(附件1)及《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工作手册》(附件2)。 1、材料原件审查范围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准备以下各项材料原件备查: (1)居民身份证;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硕博连读及推荐攻博考生无需备查; (4)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原件; (5)英语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等外语能力水平证明原件; (6)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 (7)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8)“现实表现情况表”(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硕博连读及推荐攻博考生已提交此项材料,无需备查; (9)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本人签字,仅需参加线上考核的考生提供。 线上考核考生:将上述1-9项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以“报考专业+姓名”方式命名,于10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于模拟演练时进行线上原件查验,模拟演练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考核考生:携带上述1-7项材料原件于考核当天至考场进行现场查验。 如考生部分原件无法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请提前与学院联系并说明具体原因,并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视为审查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联系人:高明伟,联系电话:0755-86971329。 注:材料原件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入学前将对所有原件进行再次复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线上考核方式线上考核分为“线上外语水平考核”和“线上综合考核”两个环节,由学院统一组织,请考生认真阅读“附件1-3”,提前做好考核相关准备。 (1)“线上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考核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申请者如满足学校规定中的免考条件,可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2)“线上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对考生的专业基础、学术志趣、科研经历、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须提前准备10-12分钟自述,自述以PPT方式展示(由考生投屏),主要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个人经历; (2)硕士论文研究内容,发表文章情况; (3)科研经历/成果; (4)攻读博士的研究设想; (5)获奖情况等。 3、现场考核方式现场考核采取面试为主的综合考核,考核时间约20分钟,满分100分。考核组将对考生专业基础、学术志趣、科研经历、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生须提前准备12分钟自述,自述以PPT方式由考生现场展示,主要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个人经历; (2)硕士论文研究内容,发表文章情况; (3)科研经历/成果; (4)攻读博士的研究设想; (5)获奖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时 间 内 容 9月28日前 材料审核并公布结果 10月8日前 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将申请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10月12日 材料原件审核 学科考核 11月中旬 公布拟录取名单、组织录取 12月下旬 发放春季学期入学录取通知书 线上考核考生的模拟演练时间另行通知(早于正式考核时间)。 学院联系人:高明伟 联系电话:0755-86971329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建筑学院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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