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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异地再交易自住住房

2023-03-14 09: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过户到提取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

(3)房屋买卖合同或契约

(4)契税完税凭证

(5)购房人为提取人配偶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6)申请人Ⅰ类银行卡(工、农、中、建)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外地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

(2)提取人及共同提取人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本次购买房屋拥有产权部分的交易价、契税计税价的较低者。

(3)购买本地再交易自住住房以过户到提取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发证日期起五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所购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

(4)同一住房近一年内多次交易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买受人(包括配偶)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与卖受人提取间隔时间满一年,允许申请提个人住房公积金,可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    

(5)提取资金转入申请人账户中。

(6)所购住房为住宅类住房。

(7)信息系统录入的信息应包括:房屋权证号或购房合同编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总价、房屋坐落、契税发票号、购房日期、提取金额、收款人、收款银行、收款银行账号等信息。

3、业务办理渠道

各管理部业务窗口

4、办理流程

(1)各管理部柜面申请办理

缴存职工本人或委托办理人携带所需要件材料到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柜面申请办理。柜面工作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对购房的真实性对进行核验的,可与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核验,同时需与申请人进行说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所申请业务事项;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原因和需补正的材料。

(2)各管理中心“全区通办”或“跨省通办”柜面申请办理

缴存职工本人携带所需要件材料到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全区通办”或“跨省通办”柜面申请办理。柜面工作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对购房的真实性对进行核验的,可与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核验,同时需与申请人进行说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所申请业务事项;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原因和需补正的材料。“跨省通办”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业务界面进行申请提交,缴存中心进行审核、资金划拨。

(3)流转:网上流转,不见面审核。

(4)办结。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法定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跨省通办5个工作日。

7、咨询投诉渠道

咨询电话:0903-12329,投诉电话:0903-2038172

8、办理地址和时间

见和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信息

https://www.xinjianggjj.com/htdq/bmfw/wdfb.htm

注意事项: 每日18:00之后停办资金往来业务,跨行资金往来业务17:00之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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