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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最新通报:新增1例,现有3例本土确诊病例

2024-07-13 01: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目前,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均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经专家会诊,隋某某(确诊病例1)为普通型病例,段某某(确诊病例2)为轻型病例,段某某(确诊病例3)为轻型病例,病情平稳。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1年第44号)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10月22日-23日,我市先后报告1例市外关联本地疑似病例、2例市外关联本地确诊病例。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广大市民要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进京,尤其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如确需前往,要做好个人防护。

2.取消大型会议、赛事、展销(促销)、年会、论坛、宴会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家庭私人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

3.暂时关闭全市所有电影院、KTV、健身房、游泳馆、网吧、洗浴等文体娱乐场所。

4.全市所有养老机构、监所、大中专院校等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所有线下培训。

5.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饭店、医院、药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日常消毒通风、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6.广大市民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防疫措施。

7.要时刻关注疫情发展变化,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健康积极心态,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

8.近14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与确诊(疑似)病例行程在时间和空间上重合的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3日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Ⅲ级预警的通告

2021年10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报告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五版)》(内防指发〔2021〕38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

预警级别:Ⅲ级。

2021年10月23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1年底。

二、注意事项

2021年10月16日以来凡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申报登记,积极配合属地做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全部纳入社区管理。凡近期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我市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各旗县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对本旗县区、本单位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严格按规程处置,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流失、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

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近期非必要不外出,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活动,积极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预约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免疫屏障。

按照国家、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预警的分级,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信息。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3日

关于加强进出呼和浩特市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1年)45号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决定从即日起,对所有乘坐飞机、火车、客运班车、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等交通工具进出呼和浩特市的人员实施以下核酸检测及查验措施。

一、所有乘坐飞机、火车、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来(返)呼人员需查验“青城警码”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所有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来(返)呼人员需查验“青城警码”并测温。

三、在呼人员非必须不离呼。确需离呼人员,乘坐飞机、火车、客运班车、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等交通工具时,需查验“青城警码”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提升进京人员管控等级。确需进京人员,需查验“北京健康宝”并测温,同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进京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文件。严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区及14日内有该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进京。

五、强化进京通道管控,铁路、民航和公路检查站严格查验。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23日

停诊公告

各位患者及家属: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从即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暂停医院所有诊疗业务,具体开诊时间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停诊期间咨询电话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院于2021年10月23日起暂时停诊。为了方便患者询问相关事宜,现公布各科室咨询电话

同时,请及时关注医院以下平台发布的消息:

1. 我院官方网站:

http://www.nmgfybjy.org.cn/

2. 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3.我院官方抖音号:

给广大患者朋友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复诊时间及相关事宜通知见以上平台。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10月23日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健康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编辑:杨雅康 校对:乔鸿

监审:常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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