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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688550) 公司资料

2024-07-10 18: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历史沿革:

  1、1999年4月,西安高华电子材料(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设立。   1999年4月15日,西安高华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保民。根据西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3月29日出具的希会验字(99)第181号《验资报告》,截止1999年3月24日,西安高华电子材料收到股东西安高华电气实业有限公司、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合计缴纳的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2、2000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0年11月24日,经西安高华电子材料股东会决议同意,西安高华电气实业将其持有西安高华电子材料40%的...查看全部▼

  1、1999年4月,西安高华电子材料(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设立。   1999年4月15日,西安高华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保民。根据西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3月29日出具的希会验字(99)第181号《验资报告》,截止1999年3月24日,西安高华电子材料收到股东西安高华电气实业有限公司、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合计缴纳的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2、2000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0年11月24日,经西安高华电子材料股东会决议同意,西安高华电气实业将其持有西安高华电子材料40%的股权按照420万元转让给204所,将其持有的西安高华电子材料的20%股权按照210万元转让给农化公司。   2000年11月30日西安高华电气实业分别与204所和农化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   2000年12月20日,瑞联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3、2001年1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并变更公司名称。   2001年4月1日,204所与西安中百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204所将其持有的西安高华电子材料的50%的股权以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安中百信。   2001年8月18日,经西安高华电子材料股东会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204所将其持有的西安高华电子材料的50%的股权以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安中百信;(2)同意西安高华电子材料名称变更为“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01年11月1日,瑞联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4、2001年1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01年8月28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农化公司将其所持有的20%的股权以200万元转让给河北太行;(2)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300万元;其中,原股东204所以无形资产增资700万元;新股东中国瑞联以货币出资1,400万元;新股东四川西物以货币出资200万元。   2001年9月11日,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西正衡评报字(2001)121号《204所液晶显示材料技术成果评估报告摘要》,确认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7月31日,204所用以出资的技术评估价值为701.66万元。   2001年11月21日,西安华鑫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鑫会验字(2001)第091号《验资报告》。   2001年11月28日,瑞联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5、2004年8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4年7月18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西安中百信将其持有的15.15%股权以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瑞联,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04年8月2日,瑞联有限就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6、2007年6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6年8月17日,四川西物与204所签署了《资产划转协议》,四川西物以430万元将其持有的瑞联有限4%的股权转让给204所。   2006年10月31日,河北太行与北京宝源签署编号为(2006)年(412)号《产权交易合同》,天津产权交易市场于2006年11月3日出具的津产权鉴字[2006]第504号《产权交易鉴证书》,河北太行以1,003万元将其持有的瑞联有限6.06%股权转让给北京宝源。   2006年10月31日,四川西物与北京宝源签署编号为(2006)年(413)号《产权交易合同》,天津产权交易市场于2006年11月20日出具的津产权鉴字[2006]第522号《产权交易鉴证书》,四川西物以341.02万元将其持有的瑞联有限2.06%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宝源。   2007年5月18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上述河北太行与北京宝源、四川西物与北京宝源、四川西物与204所股权转让事宜,并分别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2007年6月5日,瑞联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7、2008年10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08年9月23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204所将其持有的瑞联有限34.31%股权转让给浙江金财,并签署《出资转让协议》。   2008年9月10日,204所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1亿元将其持有的瑞联有限34.31%股权转让给浙江金财。   2008年1月28日,北京中威华德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威华德诚评报字[2008]第1023号),确认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1月30日,瑞联有限的股权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1,998.31万元。   2008年10月14日,瑞联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8、2008年11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08年10月24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浙江金财将其持有的瑞联有限30%股权以1.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平安创投,将其持有的4.31%的股权以0.158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瑞联,并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出资转让协议》。   2008年11月7日,瑞联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9、2009年1月,第二次增资。   2008年12月24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瑞联有限将注册资本由3,300万元增至3,437.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37.5万元由深圳平安创投出资6,000万元认缴,溢价金额5,8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8年12月31日,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天银陕企验字[2008]014号)。   2009年1月12日,瑞联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10、2009年2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09年2月6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北京宝源将其持有的瑞联有限7.8%股权以1.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平安创投,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2009年2月16日,瑞联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11、2009年12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2009年12月21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中国瑞联将其持有的对应原始出资额为268万元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刘晓春、6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37名中层管理人员,并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9年12月31日,瑞联有限就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12、2011年12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0年5月,中国瑞联未履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0)皖民二初字第0000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连带担保债务,其持有的瑞联有限的全部股权被依法冻结。   2011年12月,中国瑞联与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案外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暨股权转让协议》,中国瑞联以2.5亿元的价格自行转让其持有的瑞联有限全部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全额用于清偿中国瑞联在《民事调解书》项下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文峰支行承担的同等金额的担保债务。   2011年12月23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以下转让事宜,并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年12月,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出具执行裁定书,解除对被执行人中国瑞联在瑞联有限持有的对应原始出资额为1,774万元的股权的冻结,并将上述股权分别过户至《执行和解协议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应股权受让方名下。   2011年12月26日,瑞联有限就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13、2012年7月,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7月23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宁波国富永钰将其持有的2.8571%股权转让给宁波汉世纪,惠晨将其持有的0.0058%股权转让给董兆恒,并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7月31日,瑞联有限就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14、2012年12月,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2012年12月24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深圳平安创投将其持有瑞联有限的40.6%的股权转让给卓世恒立,任莺歌将持有的0.0291%股权,周彦博将持有的0.0145%股权均转让给刘晓春,并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12月26日,瑞联有限就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15、2013年7月,第十三次股权转让。   2013年7月10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卓世恒立将其持有的2.4121%股权转让给宁波科玖,朱小龙将其持有的0.0145%股权转让给刘晓春,并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7月16日,瑞联有限就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16、2013年9月,第十四次股权转让。   2013年8月22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卓世恒立、吴阳等将其持有的股权按以下比例转让给刘晓春、王子中等自然人,并签署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9月20日,瑞联有限就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17、2014年4月,第三次增资。   2014年3月27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瑞联有限的注册资本由3,437.50万元增加至4,193.75万元,溢价金额9,932.3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4月3日,瑞联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18、2014年6月,第十五次股权转让。   2014年6月6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卓世恒立控股有限公司将其出资额的1,470.23028万元,占瑞联有限35.0577%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卓世恒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署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6月18日,瑞联有限就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19、2015年3月,第十六次股权转让。   2015年3月26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北京卓世将其持有瑞联有限1.7296%和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宁波科玖和陈一飞,并分别签署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3月30日,瑞联有限就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20、2015年5月,第十七次股权转让。   2015年4月28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北京卓世将其出资额41.9375万元,占瑞联有限1%的股权,转让给罗京,并签署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5月13日,瑞联有限就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21、2015年6月,第十八次股权转让。   2015年6月11日,经瑞联有限股东会表决同意,北京卓世将其出资额164.961156万元,占瑞联有限3.9335%的股权转让给赵欣,并签署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6月30日,瑞联有限就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在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22、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情况。   2015年7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瑞联有限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645号)。经审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379,631,513.08元。   2015年7月25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5]第XAV1042号),根据该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5,784.03万元。   2015年7月28日,瑞联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瑞联有限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变更股份公司的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由全体39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净资产379,631,513.08元为基准,将上述净资产中的50,000,000元折为股份公司股份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剩余净资产329,631,513.08元计入资本公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8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238号),确认截至2015年8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止2015年6月30日瑞联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379,631,513.08元,按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中的50,000,000元折为股份公司股份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剩余净资产329,631,513.08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9月8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申请并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610131100018716)。   23、2015年9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5年9月14日,瑞联新材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5263.1579万元,新增263.1579万元注册资本由刘晓春、刘骞峰等25名自然人以货币方式认缴。   刘晓春、刘骞峰等增资方以现金出资542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63.1579万元,其余278.8421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其余股东放弃本次增资。   2015年9月20日,刘晓春、刘骞峰等增资方与公司签署《增资协议》。   2015年9月29日,公司领取由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628053714D《营业执照》。   2016年10月25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陈一飞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华融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华融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所持有的公司500,0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江西志德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瑞联新材共发生1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转让情况   2019年9月,宁波汉世纪将其持有的瑞联新材140.51万股股份以33.82元/股的价格予以转让,该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协商确定,以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后的每股收益计算的PE倍率为19.25倍。其中,刘晓春、陈谦、刘骞峰、王小伟、王银彬、陈振华、钱晓波7名公司原股东及员工张波共计受让43.38万股,5名新股东东方富海投资、于江、吴鸿春、廖垚、武毅超共计受让97.13万股。   2、新增股东信息   (1)新增法人股东   东方富海投资为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新增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玮、程厚博,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938893712。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7,070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数为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按照总股本70,181,579计算,实际参与权益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9,734,509股,合计转增27,893,80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075,383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8,398,69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18,074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97,780,62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7,336,746.40元(含税),转增39,112,24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7,510,945股。   根据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10股转增4股,即以公司股本为98,398,69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18,074股后的股份数量97,780,622股为基数,合计转增39,112,249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2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597号《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2023年12月12日,瑞联新材公司实际已收到174名激励对象以现金出资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7,976,847.42元,其中,增加股本313,186.00元,增加资本公积7,663,661.42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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