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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掐走两枝兰花被判三缓四,雇主称系名贵品种损失20万

2023-06-04 14: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农妇掐走两枝兰花被判三缓四,雇主称系名贵品种损失20万

2019年4月25日,夏某夫妻在桐柏县村民汪某家施工,趁人不备,将汪某家三楼的两苗兰花盗走,后带回家种植。被盗的两苗兰花,一苗为惠兰绿帽大丝草,一苗为惠兰丝草中透红花。经桐柏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两苗总价格7万元。因被盗的两苗兰花枯萎,夏某家属主动赔偿汪某8万元,汪某出具了谅解书,希望对夏某从轻处理。

1、不是手欠的事,入室盗窃就应该被罚,怎么能够避重就轻呢?这在古代可是要剁手的。 2、高品质兰花已经鉴定过了价值,我相信受害者不会故意高报价值让明显是穷人的盗窃者赔偿的,而且人家说原本至少价值二十万以上我也是相信的。 3、大家的同情心不要滥用,他们自己的错,现在怎么还有理了?谁同情兰花的主人了?人家损失财务、损失时间,现在还有损失名誉吗?那请问法律是干什么的?

兰花贵贵在“移兰留青”,人贵贵在有温度。植物是名贵的,人也是无价之宝的。法也是有温度的,如果法只是权利之法,“富人”之法,那只要是“强人”那就是正确的。人人都可以“以法治法,以法治法”。所以以温度的眼光看看事情的发展——折花是有错,可是错的判罚的尺度值得大家思考。我们现在的法还在那一步……

这个东家养了几百盆兰花,应该是专门做此道的。这保洁一下掐了两个最贵的品种,是平时肯定听说了。所以不知道贵这一点不存在。保洁肯定只是想试,她觉得不管什么植物都不配精心伺候,说不定还觉得我随便插插也能活。没想到没插活,并且母株还死了。定种的应该是没有看到花,不能确定品相一定卖钱,但这两株必然是业界有名有来路的(但因为私下交易未必有税,所以无法公开购买证明)。但无论如何,保洁偷东西是要被惩罚,而且在现代社会,越严重惩罚传播出去,手欠的人才能变少。不想被罚还是不要手欠。

站在养花人的角度,可以理解,但偷花者做了赔偿8万元,金额上足以弥补损失,也足以见诚意赔礼道歉。花,可以再买新的,人的一生无法重来,在别人认错道歉赔偿的基础上再继续追究判刑,确实缺少理性和法律意义。说种花者心黑,不为过。审判者的思维也是过于死板,好像是处理一个案件就离场休息了,其他的一切不过问。法律的意义是教人越来越好,而不是狠里办。

盗窃行为不对但是雇主有讹人的嫌疑,一盆500-1000元,另一盆枯萎无法鉴定就7万?有发票吗?鉴定机构肯定有问题,既然枯萎无法鉴定那么价值7万的鉴定依据从何而来?不是说盗窃行为是对的,但是这种讹诈行为更可耻,再说了只是个玩物而已,况且人家已经赔偿,何必落井下石?赔偿了判三缓四,不赔偿还会怎么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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