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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交底部门 建设单位作业部位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1 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1 4.0 1—10 6.0 35—100 8.0 220 10 330—50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线路架空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外电线路线呀等级 /KV 最小垂直距离/M <1 6.0 1—10 7.0 35 7.0 电电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1.5 3.0 4.0 5.0 6.0 7.0 8.5 1.5 2.0 3.5 4.0 6.0 7.0 8.5 压kv 最小安全距离沿垂直方向 沿水平方向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地埋地电缆沟槽之间的距离的小雨0.5m。 当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防护隔离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示牌,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所列数值,防护设置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外电线路电压等 级/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监护。 7 7.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 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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