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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过境签怎么办?

2024-04-14 19: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申请人乘机到达吉隆坡后,持有第三国签证和联程机票的,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等机场申请过境签证。

  1、过境签:

      已有第三国签证和联程机票的,可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等申请过境签证。

      申请人必须通过同一机场出入境且目的地不能为飞抵马来西亚前的国家,过境签证一次有效,停留期不超过5天。

  2、落地签证 (VOA) :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

  (1)须从泰国、新加坡或印尼抵达的符合资格中国公民,并持有上述三国的有效签证。

  (2)须经由吉隆坡国际机场 (KLIA 及 KLIA2)、槟城国际机场、新山士乃国际机场、沙捞越古晋国际机场、沙巴亚庇国际机场入境。

  (3)须持有回程机票及至少1000 美元的现金。

  (4)核发落地签证须收取马币400 (100 美元) ,

  (5)且签证有效期为7天,不得延长。

  持中国外交、公务护照者可免签证进入马来西亚停留30天。持中国公务普通护照者亦可免签入马停留30天(目前试行至2018年12月31日),限从吉隆坡KLIA/KLIA2机场、槟城国际机场、兰卡威国际机场、沙巴亚庇国际机场、沙捞越古晋国际机场、沙捞越美里国际机场等口岸入境,其它中、小口岸无权办理免签入境,行前需加以确认。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赴马来西亚仍应行前办妥签证或eNTRI。

  注:申请来马签证的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中国公民如换发新护照,旧护照上的马来西亚签证即失效,必须持新护照重新申请马来西亚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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