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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师〔2021〕9号 关于组织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和省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5-08 01: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吉林省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按照教师培训整体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国培项目和省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

  吉林省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和省培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7月至12月。

  二、项目申报类别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项目

  包括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等5个项目类别。详见附件1。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培项目

  包括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义务教育教师培训、普通高中教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协同创新基地试点培训等6个项目类别。详见附件1。

  (三)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

  包括1+X证书制度教师培训示范项目、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项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提升项目、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卓越校长专题研修项目、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项目、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项目、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学生管理培训项目、课程思政培训项目、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项目、送培下校培训项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等14个项目类别。详见附件1。

  (四)职业院校教师省培项目

  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专项培训项目、教师技能竞赛专项培训项目、对口升学教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等3个项目类别。详见附件1。

  三、申报单位资质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

  1.申报省外集中培训项目

  具备教育部“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资质的省外院校、机构或承担过3年以上省级或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的教育部直属单位。能够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实施指南》要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

  2.申报省内集中培训项目

  具备吉林省教育厅认定的“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资质的高校和培训机构;国家级、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国培计划”A类项目县教师进修学校;承担过3年以上省级或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的吉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可申报“省培计划”集中培训项目。能够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实施指南》要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

  3.申报远程培训项目

  具备教育部“国培计划”远程培训资质,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承担过我省同类教师培训项目的单位。申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研修项目还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小学、初中、高中学段教师的研修课程资源应精准对接提升工程2.0文件要求的4个维度3种教学环境微能力点,幼儿园教师研修课程资源要对接《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试用版)》中4种情景的18项能力点。能满足提升工程2.0过程性考核与成果性考核的需要,能支持学校进行校本研修管理及校本应用考核,能提供移动听评课等校本研修工具,能将“整校推进”数据和实践应用成果对接至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研修网。

  (二)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

  1.申报1+X证书制度教师培训示范项目、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项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提升项目、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卓越校长专题研修项目、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项目、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学生管理培训项目、课程思政培训项目、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项目、送培下校培训项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学生技能竞赛专项培训项目、教师技能竞赛专项培训项目、对口升学教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为教育部公布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校长培训基地、教师远程培训机构和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2.申报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项目的单位一般应是国家级(省级)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或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且具备支撑实施教师网络研修的设施设备、网络平台系统、数字化资源。已经开设中高职人才接续培养专业,名师需具有高级职称、且属中高职人才接续培养专业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

  3.申报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单位一般应是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群和产业链齐全,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实践岗位和指导教师(师傅),且可以解决教师实践必需的食宿等生活条件。

  四、申报要求

  1.要科学设计培训方案。申报单位要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研制培训项目方案,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紧密围绕教师校长培训需求,准确定位培训主题,科学设计培训目标、内容及培训模式,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要优化培训内容。申报单位要聚焦不同发展阶段教师校长的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培训项目的必修内容。要重视教师参与,强化教师实践,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任务驱动式等方式,确保每个教师深度参与培训。要加强跟踪指导,在培训结束后能有效落实成果转化与应用。实践性课程不少于培训课程总量的50%。

  3.要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申报单位首席专家应为具有较深学术造诣与丰富培训经验、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本单位教师,并有精力全程参与项目指导。培训授课教师要优先选聘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库和省级教师培训专家库专家,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校长和教研员的比例不少于50%,省域外(含省内部属高校)专家不少于20%。

  4.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要结合自身条件选择意向培训项目,认真填写《申报书》,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呈现基本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事实等不良现象,将被列入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省师资培训项目的申报。培训项目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五、申报程序

  (一)材料报送

  1.中小学幼儿园培训项目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6月23日12时前,将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吉林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电子版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研修网平台,申报材料上传指南通过吉林省国省培项目管理群(群号:547755319)发布。申报书命名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2.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6月23日12时前,将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吉林省实施“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电子版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申报书命名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二)专家评审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培训项目承担单位,并在吉林省教育厅网站公布结果。申报教师培训重大项目的单位要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答辩地点、时间另行通知。答辩由申报项目的首席专家进行现场陈述,并根据专家提问进行现场作答,陈述时间8分钟,需要制作PPT。

  六、联系方式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联系人:吉林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高实(国培),郭佳(省培),邹天鸿(统筹),联系电话:0431-81170246。

  2.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联系人:吉林省实施“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隋欣,办公电话:0431-81170146,手机:1860446570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吉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贾圆琪、于华伟;电话:0431—82760337;0431—88905398。

 

附件:

1.培训项目规划表

2.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3.培训项目申报书模板

4.重大培训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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