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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科研用章暂行规定

2024-07-06 01: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二级单位:

为规范科研用章,简化用章流程,为科研人员做好服务工作,现将科研用章原则、流程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用章原则

除因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求使用“中南大学”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其它一律使用“中南大学科研业务专用章”或者“中南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以及“主管校长”印。

二、科研用章范围

1、国家各部委项目:单位盖章处加盖“中南大学”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处加盖“张尧学”印,“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签章处加盖“周科朝”印,各合作单位协议加盖“中南大学科研业务专用章”。

   2、其它省市级项目:单位盖章处加盖“中南大学科研业务专用章”,“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签章处加盖“周科朝”印。

   3、技术合同类:加盖“中南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法人委托代表签章处加盖“周科朝”印;国防类技术合同章加盖“中南大学科研业务章”。

4、横向课题结题报告、技术总结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加盖“中南大学科研业务章”。

5、科研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加盖“中南大学”公章,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中南大学”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处加盖“周科朝”印,并附张尧学校长的法人授权书。

6、申报各级奖励项目:加盖“中南大学”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处加盖“张尧学”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处加盖“周科朝”印。

7、知识产权用章:加盖“中南大学”公章,包括两类材料:

(1)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实质审查请求书、费用减缓请求书、提前公开请求书、费用减缓报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表及做为附件使用的法人证书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专利转让与权属变更文件:专利授权使用合同、授权使用备案申请表、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申请表、专利申请人(发明人)变更文件等。

8、科研用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明用途后,加盖“中南大学”公章。

9、需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加盖“中南大学科学研究部”公章。

三、科研用章流程

1、需加盖“中南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的材料,如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等,请填写《中南大学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经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一办公楼308)审核签署律师意见后,至科研部项目管理办公室(一办公楼423)审核签字方可用章。

   2、需加盖“中南大学科研业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和“单位负责人”印的材料,请填写《中南大学科研用章登记表》。经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由科研部相关办公室审核签字方可用章。

   3、需加盖“中南大学”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的材料,请填写《中南大学用印审批表》。经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由科研部相关办公室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到学校办公室用章。

4、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专利转让与权属变更文件等材料,请填写《中南大学用印审批表》。经申请人所在的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科研部知识产权办公室(一办公楼415)审核备案,方可到学校办公室用章。

5、科研经费预算审核、经费调整等材料,请填写《中南大学用印审批表》。经学校计划财务处审核盖章后,由科研部相关办公室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到学校办公室用章。

 

 

 

                                          科学研究部 

                                        2014年11月26日

注:请在科研部网站“资料汇总”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中南大学用印审批表》、《中南大学科研用章登记表》、《中南大学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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