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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萍:“史料革命”:近十年来的史料学研究及反思

2024-07-03 21: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利用民间文献研究中国历史虽肇始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但大规模进入史学工作者视野,则是20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新史学的传入,社会史学科逐步兴起之后,并成为重要的史料来源,由此带动了民间文献的搜集整理工作。经过数十年努力,民间文献搜集整理以及研究均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随着民间文献的积累,学界逐步认识到民间文献与传统历史文献无论是在形态、类别乃至搜集、整理、保存等方面都有较大的不同,传统史料学理论已不能解决民间文献搜集整理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如何从理论上探讨“民间文献”的史料价值,以及其概念、定义、归类体系以及搜集整理方法等理论问题,并借鉴传统历史文献学理论、方法构建民间文献学学科基础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学者对民间文献的史料价值、与官方档案的关系等问题尚持怀疑,需要从观念上加以厘清。

与新史学史料观同时,计算机及数字化技术开始传入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可检索文献数据库到90年代学术出版物数据库,再到21世纪初量化历史数据库”[2],对中国历史研究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包括史料基础、研究方法与路径、学术观念及研究范式等等。具体到史料学领域,各类文献、档案、图像乃至于文物、遗迹、遗址,以不同方式加以数字化处理,如光盘、电子版图书、史料数据库等,史料在存储、检索、传递和分析、处理等方式上都发生了革新性的巨变,在史料数量呈几何级增长之时,也为读者检索和利用大大提供了方便,以致于学界以史料革命视之。如有学者认为:“大数据所带来的最大裨益,无疑在于获取资料的途径、方式和数量均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称之为‘资料革命’并不为过。”更有学者直言:“21 世纪的中国历史学已进入前所未有的史料新革命时代。”

2010年,徐善伟发表《当代西方新史学与“史料之革命”——兼论中国新史学史料体系的重构》一文,较为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西方新史学“史料革命”之内涵、原因、意义,具体分析了新史学对传统史料学在史料观念、史料内容及史料存储、传递、检索和分析、处理、阐释等方面的冲击和影响,认为目前我国史学界,史学观念的更新已基本完成,但史料观念的更新仍然相对滞后,因此“如何借鉴当代西方新史学的经验,尽快更新我们的史料观念,构建符合中国史学实际情况的史料体系已经刻不容缓了”。作者进一步提出,应尽快探索和总结新纳入到历史资料范围内资料的考证和分析方法。此文引起学界关注和重视,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对“史料革命”的讨论。与徐文相呼应,2012年,行龙发表《“资料革命”: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的基础工作》一文,指出,当代中国社会史的研究要取得突破,除了“史观”上的革命外,更需要一场来自基层的“资料革命”。

史学界敏锐地捕捉到这种变化。2011年,《史学理论研究》杂志刊发“互联网与史学观念变革”笔谈。2013年《甘肃社会科学》以“信息转向:新世纪的历史学在召唤”为题发表专稿两篇。2015年12月,《中国史研究》编辑部与上海大学历史学系联合主办 “传承与开启:大数据时代下的历史研究”国际学术研究会。2015年起,《北方论丛》连续刊发研究“新样态史料”的论文。2016年11月,南开大学历史学院与《史学月刊》编辑部联合主办了首届“新史学青年论坛:大数据时代的史料与史学”,将议题聚焦在史料与史学的关系上。除学术单位外,2013年8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历史学学部年度会议举办“历史资料的整理研究和数字化建设”的专题研讨。学者个人也纷纷发文,阐发自己的观点,使得数字化与历史学的关系成为近十年来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

可见,“史料革命”既是传统史料学对新史学的响应,更是学科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民间文献如何成为史料

从1980年开始,在新史学的影响下,中国历史工作者将民间文献广泛应用于其研究中,在取得突出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搜集整理民间文献的经验,这为从史料学的角度探讨民间文献及民间文献学理论问题打下了基础。2011年以后,学者对民间文献的讨论发生转向,即不再仅仅局限于社会变迁,“而是谈论文献的价值,回到史料学、文献学的取向进行史料探讨与反思,进一步思考契约等文献如何为当事人所理解和使用,档案的书写描述与史实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近十年来的相关研究,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一)关于民间文献的概念定义

虽然近年来民间文献一词频繁被学者使用,“民间文献”俨然成为热词,但其概念尚无较为明确的定义。较早从事民间文献研究的郑振满教授,在《民间历史文献与文化传承研究》一文中曾列举民间文献的主要形式,认为包括族谱、碑刻、契约文书、乡规民约、账本、日记、书信、唱本、剧本、宗教科仪书、经文、善书、药方、日用杂书等,其内容广泛涉及民间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各个不同领域[8]。近年来,有学者对民间文献的概念进行探讨,并尝试作出明确的界定。陈支平、赵庆华认为:“所谓民间文献,我们在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契约文书、谱牒家乘、碑文账簿、书函信件等属于民间私家拥有的文字记录材料。”乔福锦曾将“民间文献”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类,“广义上的民间文献,是指保存在民间的承载着历史文化信息的所有文献,其中既有产生于民间的文献,又有散失在民间的官方文献。狭义上的民间文献,则专指直接产生并保存在民间的文献。”这一定义后来被一些学者接受。比如邓群刚在相关研究中沿用了这一定义。关长荣则只赞成“狭义”的定义,认为,“民间文献是指直接产生并保存在民间的文献,民间文献的本质是民众历史信息的物质反映和存留。”关氏还对民间文献的特征进行了研究,认为其具有动态性或连续性、地域性、自发性、多样性等特征。董丛林虽赞同上述“狭义”概念,对于“广义的民间文献”则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民间文献”的概念应从严格意义上加以限定,真正的“民间文献”,狭义者才更能符合其“本质属性”,因为“民间”是相对于“官方”而言,二者“属性”不一,不宜相混。并进一步认为,分别“官方文献”、“民间文献”的肯綮,主要是在文献原始形态为“官”属还是“民”属,而非存藏处所,“民间文献”的本质属性在其“原始民属”。既“生”于民间又“藏”于民间者,当然是“最纯正”的民间文献。王蕾、叶湄、薛玉等从形成、使用、传播、保存等方面探讨了界定民间文献的可能性,认为从不同角度界定民间文献形成的概念互有差异和得失,提出“对民间文献的界定应保持开放性、多角度和多圈层,真实地反映文献内在关联的多样性、复杂性”的观点。从这一观点出发,王蕾的研究团队对民间历史文献进行了较为宽泛的界定,认为“民间历史文献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在民间日常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一切反映各类社会关系的资料”。这一观点,摒弃了争论较大的民间文献是藏于“官”还是“藏”于民,以藏所作为区分条件之一的观点。从民间文献的实际情况看,“官藏”中也有相当的民间文献,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就藏有大量的民间地契。民间文献的复杂性、多样性,只能根据其实际情况和利用角度来加以判断。因此之故,对民间文献作出更为科学的界定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二)收集整理民间文献的方法

传统历史文献其收集整理方式一般采用收入馆藏,以原始纸本或印刷的方式呈现。民间历史文献产生于一定的背景及环境,与其产生的地域紧密关联,与传统历史文献有别,以前长期收入馆藏、搬家式的收藏整理方式,严重破坏了民间文献的系统及原貌,这引起了学界的高度重视,如何科学地收集整理成为近十年来最为关注的议题1。郑振满指出,民间文献要回归文献学本身,并提出三个应掌握的要点:即建立相对完整的文献系统,考察文献的源流,找到文献的主人。这应该说是民间文献整理研究最为基本的原则。刘伯山长期收集研究徽州文书,他从自己的实践经验提出民间文献整理的“三尊重原则”,即“充分尊重民间文书档案的历史形成”,保证文书档案的整体性;“充分尊重民间文书档案的历史留存”,保证文书档案的历史延续性;“充分尊重民间文书档案的发现状况”,把握文书档案的发现和收藏的实际情况。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所在研究徽州文书中提出的归户性原则也为学界接受。张应强认为清水江文书的史料价值,并不仅仅在于文献本身的遗存及文字所载之人物及事件,不同性质文书的产生过程、文书形态的流变、文书的收藏及传承方式等,与其所在地区族群特有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网络均有关联,一旦脱离其原有环境及传承脉络,就难以真正了解和理解其所反映的社会历史实态,因此在整理过程中,必须充分照顾文书的归户性,应坚持将这些民间文书保留在当地的原则,以维护文书原有的历史脉络、系统性和完整性,保证其在原有社会传统与关系网络背景下的可解读性。张应强还对文书编辑的方法进行了探讨,如以村寨为单位,每个村寨给定一个顺序号,村寨之下根据不同家族或家庭分卷,希望由此探索和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的民间文书收集、整理、编目、考订、结集出版等学术规范。徐国利在总结分析既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民间文书归户性的整理原则和方法,除将当事人(或事主)和拥有人( 或持有人) 一致的文书归为一户外,两者无法合一的文书,则以其流入社会前的“原始拥( 持) 有人”作为归户依据;如果以第二种方法还无法对文书作归户性整理,则以文书的事主或当事人作为归户依据。而对于“归户”中的“户”,徐国利认为应采广义,即应当包括家庭(族)、房派(支)、宗族、会、社等各种民间社会组织。并认为,归户整理的原则似应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比如在以“户”为单位整理上,按照文书所反映社会生活领域和内容的不同编制目录和索引,以俾予利用。上述主张都表达了同一观点,即在对民间文献整理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存文献的原始状态和系统。

(三)建立民间文献学的构想

关于建立民间文献学科,最早是郑振满教授提出的。近年来,一些学者尝试进行了初步探讨,但仅局限于建立民间文献学的因素方面。如乔福锦对传统历史文献学、史料学与民间文献研究进行比较,认为民间文献是一个相对独立于传世典籍、政府档案而存在且全方位记录民间社会历史的文献整体,历史文献学视域中的乡村社会文书档案整理与史料学角度的整理,两者虽有联系,却属于不同的学术范畴;史料学层面的文献整理,尚不能完全承担民间社会历史文献系统整理的重任,而传统的历史文献学,也未将民间文献正式纳入其研究体系,故应从学科的角度加强民间历史文献研究,进一步构筑完整的历史文献学体系。张思认为,在学者以往的研究中,较少利用民间文献;由于民间文献的庞杂性,在对其加以辨识与利用的过程中存在诸多挑战,需要重新摸索并开辟一门“民间文献史料学”。杨培娜、申斌总结20世纪民间文献搜集整理方法的演进历程,认为学界在整理利用民间历史文献的方向上产生了三个转变:在收集方面,从“文献搬家”走向了“就地保存原件、复制副本”;在整理方面,从“打散文书、根据内容分类”走向了“现状记录,保持文献的归户性、系统性”;在研究方面,从“就文献论文献”走向了“结合田野调查在文献留存现场解读文献,构建多元史料群”,提出在此基础上应对民间历史文献的搜集、整理、解读方法进行系统化研究,对民间历史文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理论探讨,在此基础上构建民间历史文献学。

任何一门学科的建立,需要对其内涵、对象、任务、作用以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等理论问题进行界定。学界虽然提出了建立民间文献学的构想,但尚未就上述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民间历史文献学是以服务历史研究为目的的工具性学科,但它本身首先应该是一门总结民间历史文献一般发生原理及发展规律,并借此原理与规律诠释具体文献的学科。从文献学或历史文献学的角度而言,民间历史文献学在学科建设方面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具体而言,“民间历史文献的概念、范畴缺乏清晰定义。……其次,作为一门支撑中国本土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构的重要学科,民间历史文献学与传统金石学、谱学、志书学之间的关系还有待更细致的梳理。再次,从目录学角度来讲,目前的民间历史文献缺乏统一的分类、编目标准。学界对各地、各类文献的生产、使用和传承机制缺乏有效归纳,导致各家研究各守一隅,缺乏可对话、可比较的跨区域研究。最后,民间历史文献学始终没有发展出像古典文献学那样的辨伪学手段。”可谓是一针见血,民间文献学的研究尚有较长的路需要走。

三、科技如何改变史料学

近年来,计算机及数字化技术对历史研究的影响在多方面体现出来,不过大多数学者认为,其影响目前主要体现在史料学层面,因此讨论的问题也主要围绕史料存储、获取等而展开。涉及的论点如下:

(一)数字化技术使史料的数量和种类极大扩充

计算机和数字化技术引入历史研究后,一个最显著的特点,是克服了传统史料学对于大量零散或形态各异的史料无法解决的困难,使得大量零散但又有一定体系的史料通过数字化扫描快捷存储于计算机中,从而使得史料数量呈爆炸性增长,扩大了史料的范围,传统史料学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马卫东指出,所谓“史料革命”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史料的种类与数量大幅度增加,样态更加多元,除了传统的文献、考古资料外,举凡保留过去信息的一切资料,都有可能进入史家的视野,特别是过去不被注目的官方和民间资料被源源不断地发掘出来,成为新的史料。二是各种纸质史料被大规模数据化、信息化,并建立了各种类型的历史资料数据库。前者着眼于史学观念的转变,即新史学 “眼光向下”所带来的史料拓展,后者着眼于技术层面对史料学的影响。姜义华也认为,大数据成百倍、成千倍地扩大了历史资料的范围,尤其突出的是,除传统的文献与遗址、遗物外,人类存留的所有纸质的、音像的和其他物质的、非物质的资料,借助于技术手段,“几乎都可被用来协助复原历史的本来面貌”。

(二)数字化技术使史料的形态及内涵发生改变

有学者认为,在大数据时代,史料的存在形态、生成方式、传播方式都发生了革新性的变化,并进一步提出了“新样态史料”这一概念。张晓校指出,传统史料一般是以纸质、实物、遗迹的形式呈现,而“所谓新样态史料,指不同于传统史料的存在方式、表现形式,而依赖现代化信息技术生成的,带有数字化特征的历史资料”。张作成进一步对新样态史料进行了概括,认为系指以数字文本、音频和视频形式呈现于专业网站、网络数据库中的史料,故新样态史料不仅是可读资料,也是可听、可视资料。作者进一步比较了新样态史料与传统史料的区别,认为新样态史料除了在生成方式、储存方式、呈现方式等与传统史料不同外,前者还具有传统史料并不具备的交互性和开放性,即新样态史料的使用者,可能同时也是制作者,从而形成“资料共筹”现象,使得史料的边界不断扩大。梁晨认为,大数据对史料学产生的影响,不仅使史料存在形态发生改变,量化数据库的建立也使史料内涵发生质的改变,量化数据库通过收集一定地域、一定时间跨度的整体性个人或微观史料,并按照一定数据格式进行电子化,构成可以分析的数据化史料,“从而使历史研究所依靠的各种材料逐渐出现了数据化发展倾向”。

(三)数字化技术使史料获取及考证方式发生革新性变化

历史学者一致认为,新史学研究形态的最大特点,是文献检索技术的改变,科学技术对历史研究最为直接的影响体现在获取史料的方式上。传统史学研究获取史料的方式,一般是通过阅读纸本,手工摘抄而完成。张宝明认为,互联网、多媒体以及大型数据库建设,使史学工作者从传统的做笔记、抄卡片,并进行整理、分类等耗时长、效率低的史料搜集方式,一跃到数字化、信息化、快捷化的检索手段[28]2。“数字化检索已成为史学研究必不可少的辅助手段,史家对于史料的获取方式经历了亘古未有的革命”。史料获取方式的变化,实现了史学工作者将史料一网打尽、竭泽而渔的梦想。吴玲认为,数字化检索不仅使获取资料的速度大大提高,且通过分类或编组等检索方式,打破传统的卡片式分类或检索方式,使获得的资料更为有效。具体而言,“初步掌握大数据技术的研究者,可以通过使用一组标签编组、分类和检索史料,并可以通过合并多个搜索标签有效地过滤用于历史研究的资源”,从而迅速得到符合自己研究主题的资料。陈春生认为,“文本数字挖掘”所具有的“创造”“重构”史料的能力,大大提高了学者校勘、辑佚、考订史料的效率。

(四)史料数据化对历史研究的影响

多位学者表示,史料数据化将对历史研究带来挑战和机遇。如马建强认为:“大数据时代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以及大型数据库来获取史料、挖掘分析史料信息的一套思维和方法也将成为史学研究的一种新范式。这种范式的形成将会带来全新的学术问题、学术理念、学术思维、学术视野以及学术方法、学术形态。”关于史料数据化对历史研究的影响,学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促进对整体史或长时段历史的研究。

有学者认为,传统史学受史料时空和内容限制,制约着研究选题的选择,一些超长时段或大跨度空间的选题,时常会因史料收集限制而遭舍弃。大数据为整体史或长时段研究提供了可能。马卫东认为,在大数据坏境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片段数据、海量数据采集与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碎片化重组,大数据便具有了整体性。郭辉认为,“大数据提供以往单凭个人之力无法搜集和阅读的海量史料,并能运用计算机技术对之进行分析和初步解读。大数据或将拯救史学的碎片化走向,真正实现史学的原初理想与追求,假以时日能够通过大数据得出科学的整体史。”梁晨等人从自己的史学实践并总结国外学者的经验的基础上,认为依靠大规模系统历史资料构建的量化数据库不仅扩大了史料的范围,克服史料繁芜的局限,同时为历史长时段的研究提供了可能。这些数据库涵盖一定地域范围,具有一定时间跨度的整体性,同时也涵盖大规模个人或其他微观层面信息的系统资料,从而能丰富、完善对微观历史和行为的认识,也还有助于构建更为可靠的宏大叙事,促进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进一步认识。

第二,促进跨学科及精准性研究。

姜义华认为,由于大数据的开放性,能够较方便地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紧密结合起来,有效运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最新成果及研究手段,从而有效推动人文社会科学内部各学科实现真正的交叉、渗透和结合,使跨学科研究成为可能[24]。郭辉从史料开放性角度分析了跨学科研究的可能性,以往不太被其他学科关注度的历史资料开始为“他者”关注,促进了跨学科的融合。郭辉并认为,由于不少数据库提供全文检索,使史学研究有可能运用大量数据,并通过定量分析数据以得出相对精确、客观的结论,从而为精准性历史研究提供了可能。

(五)史料数字化存在的问题和局限

近年来,史料数字化在给史学研究带来便捷的同时,其存在的问题和局限也逐步暴露出来。资料收录不全是学者共同的感受。如郭辉根据自己的实践,认为一些专题性报刊库收录的报刊种类、版本不全,或大报大刊不收,只收小报小刊,不仅导致使用者需要耗时查询多个数据库,也易导致学者对某些典型的重要常规性史料视而不见,而利用了很多貌似难以寻觅的所谓稀见史料,从而使研究步入歧途或偏颇。同时,数据库在字迹识别上也存在诸多纰漏和错误,导致检索困难。胡优静指出,除上述问题外,数据库中语言多种多样,不同数字资源之间互不联通,资源重复严重,以及信息错误或无信息来源及说明等问题,导致使用者需要花费大量精力搜寻和整合,大数据的快捷及便利优势均未能体现出来。对此,有许多学者提出应对数字化史料抱着谨慎的态度。罗敏和姜涛分析了目前问题的原因,认为中国数字化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数据库目前主要工作集中在汇集资料并使之电子化的初级阶段,但不能因此否认数字化的趋势,“中国近代史领域,由于史料的几何数量增加,基础性的电子化似仍‘前途漫漫’。对大数据的隐忧不能让我们‘因噎废食’,恰恰是数据(电子化的史料)积累的不够,才使人文学者对数据产生不信任感。中国近代史领域为迎接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首要的是史料的巨量收集与电子化,使之构成值得分析的数据集。”这仅是原因的一面,最根本的原因,是各类数据库分属不同机构,可利用的资源有限,当中也不排除存在大量的商业行为,缺乏历史学专业人员参与,更缺乏史料学意识和训练。

针对目前大数据中存在的问题,学界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如吴玲提出在政府主导下,整合各领域的资源,建设“全史料数据平台”的构想。潘娜提出,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数据库进行平台一体化整合,形成数据库联盟,以分布式数据共享平台的模式实现各类数据的整合。梁晨认为,应建构起合理、有效的数据开放与使用规则,推动史料数据库的共享和链接。针对史料数据库中出现的种种错误,陈爽提出应加强数字文献学训练,利用传统史料学方法对收录的资料进行校勘、辑佚,提倡“数字善本”的概念。

四、如何客观认识“新史料”

新史学注重普通民众历史的观念,使得之前未曾发现或关注较少的史料被大量发掘出来,促进了历史研究的深入。一些学者把这些史料称之为“新史料”。对于“新史料”的“新”,一些学者认为应辨证看待。赵世瑜认为,所谓新史料,应包含两重意义,一是“在某一具体问题上未使用过的材料”,这是文献学上的意义;第二是以“新史观”为前提,是史观转变的结果,比如相对正史,考古材料、契约文书等就是新史料,这是历史认识论上的意义,因此史料的新旧,只是相对而言;应辨证看待史料的“新”与“旧”,“对于理解历史而言,新旧史料之间,不存在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这点,与徐忠明的观点不谋而合。徐忠明指出,用“新材料”探究“新问题”,背后必有新理论和新方法的运用,否则很难看出“新材料”的学术价值,历史人类学和新文化史研究视角和方法的引介和采用,是“新材料”出现的前提。他进一步认为,第一,“所谓史料之新,并不仅仅是指前人没有用过,而是应该包括学者怎么评估史料,如何利用史料”。第二,“所谓史料之新,还应该包括据以研究什么问题”。他具体以研究蒙元时期普通百姓日常法律生活的两则史料为例,指出,对研究中国语言史的学者来说, 《老乞大》与《朴通事》是旧史料,但对中国法律史学者来讲,无疑是新史料。这是因为,语言史和法律史关注的问题完全不同,研究方法也有根本差异。这样,“语言史的旧史料,就变成了法律史的新史料”。

对于一些学者过分拔高“新史料”的现象,不少学者认为,对于所谓的“新史料”应谨慎乐观,并应认真辨析。陈支平、赵庆华从民间文献编纂目的和其地域性特征两方面,分析了民间文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局限性,指出,民间文献中的族谱家乘在史料价值上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保存了许多那些属于社会基层的历史与文化变迁的真实轨迹”,具有珍贵史料价值的一面,但其编撰的目的“在于溯根追源、光宗耀祖、裕育后昆,标榜乡族的门楣”,其编撰又很少受到公共学术的约束,不可避免存在虚假史料的成分;学界大力推崇的民间契约文书,也存在着太多的雷同性及严重的散乱性;此外,“民间文献文书所涉及的历史文化内涵虽然十分丰富,但是它毕竟只能反映某一地域范围内的情景”,因此在利用民间文献时,应避免从感情出发无限拔高和滥用史料,以及学术研究的雷同化和碎片化倾向。齐世荣先生针对在研究中过分依赖民间私家文献的现象,连续发文,广泛征引中外日记、私人信函、回忆录等资料,具体分析其优劣,说明私家记载既有历史真实的一面,也存在讳饰、夸大以及个人好恶等问题;对于私家记述应辩证分析,不能盲目迷信。作者进一步分析比较历史上对于官府文书及私家记载史料价值高低的三种主张,以及史家的治史经验,认为各种类型的史料都有长处和短处,无论是官书还是私记,当中既有第一手史料,也有第二手史料,历史研究应当“官书与私记并重,新史料与旧史料兼采”,综合参照,才能接近历史的真相[43]。杨念群则对近年来盲目追逐“新史料”的现象提出了批评,指出,随着考古学、人类学等学科对历史学不断渗透,“史料的内涵与边界属性也相应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原有意义上的官史文献和精英流传下来的正宗史料如各种宫廷实录、上层人物文集和史著,日益被官方和私人档案、回忆录、私人日记、口述记录(包括刑侦警事记录、田野访谈、碑刻资料)、非主流小报等等门类所取代。” 此种风气导致“行文贪嗜繁冗”,“内卷化”的叙述论证到处横行。

五、对“史料革命”研究的反思

近十年来,学界积极应对新史学“史料革命”所带来的挑战和冲击,围绕“史料革命”对传统史料学的影响展开了多方面的讨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史料观念的转变及对新技术的认识。“史料革命”讨论也反映了历史学与史料学的紧密联系,一方面史料学为历史学研究提供重要的史料基础,另一方面历史学的发展也促进史料学研究的深入。

综观目前“史料革命”的研究状况,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仅就某些具体问题或具体领域展开了初步讨论。即以被视为新史料的民间文献而言,其涉及的种类、样态、区域、民族复杂多样,目前仅就少数几类或少数区域文献展开了探讨,其他文献涉及甚少或鲜有涉及,各文献之间以及与传统文献之间的关系尚未有学者论及,而民间文献的概念、内涵乃至于收集整理方法尚需进一步提炼和归纳。此外,数据化史料中暴露出的问题仍然处于就事论事阶段,鲜见有从史料学角度进行的分析和解释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目前“史料革命”研究缺乏结合史料学学科理论高屋建瓴的理论概括和总结。无论是新样态史料还是新民间文献,作为史料,就应具有史料的基本特征,同样适用于史料学的基本通则。比如史料只有通过考订、校勘、辨伪才能为历史研究利用,保持史料原貌是传统史料学一贯秉持的原则,民间文书整理中的归户性原则也与传统史源学一脉相承,而新史料的出现并不能否定传统史料的价值或与之截然割裂,数字化检索也未能取代传统的检索方式,纸本阅读仍然是获取史料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史料革命”研究仍然应回到史料学本身,在与传统史料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史料学的基本原理、方法乃至于分支(辅助)学科理论进行研究和总结,否则就会陷入自说自话,研究也难以深入。

从学科发展的历史看,人类对史料的认识是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史料”一词也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新史学的史料观难免也有局限。正如有学者所言,我们除了应关注被新史学开拓出来的史料外,也应关注未被新史学开拓出来、从来不存在或现在已不存在的的“一切史料”,如正在消失的鄱阳湖、物理世界上并不存在的独角兽、因过度污染而不再有鱼生长的池塘、浓重雾霾下看不见街道和楼房的北京城、被抹掉了人物的油画作品等。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在“大史料观”的带动下,这些“史料”将被纳入史料学体系。而学科的生命力正是体现在以开放的态度,不断总结新问题、吸收新的研究成果并逐步完善学科理论、体系方面。总之,史料学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代,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应对“史料革命”的影响和冲击仍然是史料学面对的主要课题,需要学界开展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作者简介:刘萍,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审。

来源:《北方论丛》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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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近现代史研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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