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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含义:可持续发展视角的认识

2024-02-29 19: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发展”的含义:可持续发展视角的认识

钟茂初

“可持续发展”是由“可持续”(sustainable)和“发展”(development)两部分构成的。显然,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必须对“发展的含义”有同一逻辑的认识。本文即是在对以往关于“发展的含义”的研究、对“可持续发展”研究中涉及到的“发展”含义进行归纳评述的基础上,在作者所持有的“可持续发展”观念下讨论:“发展”是关于什么的“发展”、“贫困”是关于什么的“欠发展”,逻辑出发点是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的人类需求三划分。

1. 关于“发展”含义的讨论1.1 “发展含义”的综述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但“发展”作为经济学概念是在1950年代以来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后才逐渐形成的。早期发展理论(以刘易斯的发展经济学为代表)的出发点实质上是物、产品、经济增长,所以把国民生产总值及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作为评判发展的首要标准甚至是惟一标准,从而把储蓄、投资、技术进步、知识增长等作为发展的主要动力。1970年代以后发展理论开始转换视角,从对物质量的增长的关注转向对经济社会其他方面变化的关注。M.Todaro认为:“发展必须包括经济的加速增长,缩小不平等状况和消灭绝对贫困,也包括社会结构、公众观念和国家制度这些主要变化的多方面过程。从本质上说,发展必须体现变化的全部内容,通过这些变化整个社会系统应面向系统内的个人和集团的多种多样的基本需求和愿望,使大家普遍觉得原来不满意的生活条件已在物质和精神方面变得都向更好一些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转变。”1970年代以来,人们更明确了“增长”与“发展”的区别,进一步强调了“发展”的人文性、整体性、内在性、综合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9年在“综合发展观”的专家会议上对这种发展思想作出了系统的说明:“发展”是以社会——人的发展为中心的,“发展”不仅应促进人的物质需求、而且应满足人的社会文化、精神需求。D.Goulet认为,“发展”包含着三种核心价值——生存、自尊和自由,“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三种核心价值不断实现和逐步提高的过程。 “经济发展”的内涵较之“经济增长”的内含是不断地修正和改变的。“经济发展”既包含一定程度经济规模的增长、又包括随着这种经济规模变化而导致的结构改进,也包括经济运行质量和社会成员生活福利的有效提高。具体地综合各种学术观点,“发展”的含义似乎应该包括以下各个方面的内容:1)发展包含一定程度的经济增长。埃尔斯沃思(1965)提出“经济发展问题实质上就是通过增加人均产出来提高国民收入水平,使每个人都能消费更多。”迈拉尔(1957)、B.奥肯和R.W.理查森(1962)、伊·阿德尔曼(1961)、C.P.金德尔伯格(1983)等都提出过类似的论点。综合而言,纵然用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或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来描述经济发展是不充分,但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内容。2)发展包含社会经济结构一定程度的改进与优化,包含经济运行质量效率一定程度的改善与提高。C.P.金德尔伯格(1983)指出,“经济发展”不仅指更多的产出,还意味着产出结构的变化以及生产过程中各种投入量分布的变化。辛格(1964)等一些学者强调发展中的经济结构变化,尤其是农业部门的相对缩小。哈基姆(1968)等一些学者则更强调发展中的社会结构的变化(如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差距)。R.克劳尔(1989)则从“无发展的增长”角度谈论了发展的内含,即使经济运行已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经济增长,但若由于制度上的原因,产出增长的结果是长期两极分化、贫富不均的情形越趋严重,经济增长往往是经济上的虚耗的结构、资源配置低效率甚至负效率,则便会出现“无发展的增长”。综合而言,发展所包含的结构改进、质量提高是指收入产出结构与人类需求结构的变化相吻合,收入分配结构与社会公平目标相一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稳定而可持续。3)“发展”包含一定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H.W.辛格(1965)在其题为《社会发展:最主要的增长部门》一文中强调的是“社会发展”。D.西尔斯(1969)在题为《发展的含义》一书中强调的是,就一个国家发展而言,对于贫穷发生了什么改变?对于失业发生了什么改变?对于不平等发生了什么改变?D.A.莫尔斯(1970)提出了“贬低国民生产总值”的口号,认为“应把就业作为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标准”。前世界银行行长R.S.麦克纲马拉(1971、1972、1973、1974)在题为《向董事会致词》的演进中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发展中的不平等和贫穷问题,指出:经济指标的增长并不能保证发展中国家人民中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有显著的进步,国民收入的增加如果没有对穷人起作用就不能惠及穷人,他提出“应该在某些国家的发展计划中确立占人口40%的最贫穷者收入增长的专门指标”以根除绝对贫困。4)“发展”包含人类发展。早期发展理论所关注的是物、产品、经济增长,所以把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作为评判发展的首要标准。1970年代以后发展理论开始转换视角,从对物的关注转向对人的关注。法国学者佩鲁批评增长论是一种经济主义的观点、忽视了人类的行为和历史、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狭隘性。他强调要从“人的活动及其能力”(行为者的态度、志向、对待特定情境作出反应的能力等)来研究发展问题,明确提出发展的目的是促进共同体每个个别成员的个性全面发展。人类在需求观念上的变化,也是发展问题研究中心适应的变化之一。人类由最初的满足物质需求,转换为精神文化需求,转换为人的能力、要素、个性的自由发展,转换为人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发展除了满足人的基本需要这个低层次的要求外,还有更高的层次:自我实现,即不断提高人的素质、发掘人的潜力、实现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关系。A.英格斯在《人的现代化》一书则提出,国家落后也是一种国民的心理状态,社会现代化的关键是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首先是观念的现代化,即心理素质、精神状态,思维方式以及创造能力等方面的现代化。联合国发展计划署(1990)首先提出“人类发展”的概念,每年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对“人类发展”概念作了规范,“人类发展”包含的要素可概括为:生产率(必须使人们能够增加生产率,并充分参与产生效益和有报酬的就业过程)、公正(人们必须获得平等的机会,所有有关经济和政策的壁垒都应消除,以便让人民参与并从中受益)、持续性(必须保证这一代以及以后各世代都能得得到发展的机会,物质的、人文的、环境的等形式的资本都应得到补足)、权能授予(发展必须“由人民”而进行、而不是“为他们”而进行,人民必须充分参与形成他们生活的决策过程)。5)“发展”包含社会成员和社会整体福利的增进。使用国民生产总值或人均国民收入来作为度量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准之所以受到质疑,重要的一点就是产品或收入不能说明使用这些产品所获得的福利大小。人类的需求不仅仅是反映的食品、衣物这类看得见的产品或劳务方面,也反映在教育、旅游、休闲之类的精神享受方面,甚至还包括“获得自由”这种难以度量的东西。所以,社会成员的福利所包含的内容不是人均产值或人均收入水平所能包容的,福利更广泛的含义也包括获得福利(如接受教育、获得健康等)的能力。“发展”中所讨论的福利改进也不仅仅是指社会成员个人福利的改进,也包括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提高。既包括加总的个人福利的增加,也包括某些集体目标(如国家主权、民族地位、合作精神等)的实现。

1.2 对“发展含义”的小结从以上的综述中可以看出,“发展”的概念及其含义是从以下各个不同方面提出来的:(1)不同的主体角度:关注社会成员个人的利益或效用满足的变化、关注不同阶层社会群体利益或福利的变化、关注整个社会(某一国家)利益或福利的变化、关注全球整个人类生存发展利益的变化以及关注后代人的生存发展利益;(2)针对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层面:关注发展的目标、关注发展的手段、关注发展的动力、关注发展的策略、关注发展过程和动态变化、关注发展的结果和成效;(3)针对与发展相关的不同客体对象:关注人类获得发展利益的能力、关注资源的利益和效率、关注制度及组织结构的变化、关注环境的利用和破坏;(4)针对不同的社会经济背景:针对人类社会从落后走向进步的发展过程、针对人类社会从不平等走向平等的发展过程、针对人类社会从关注单一经济利益走向关注多方位利益的发展过程、关注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过程、关注人类社会整个的发展过程。

2. “可持续发展”与“发展含义”2.1 “可持续性”与“发展含义”“可持续发展”思想是由“发展”及其“可持续性”两个核心概念构成的和界定的,其内涵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发展机会权利和义务的公平性。人的生存、自尊、自由的机会和权利是发展的核心,发展的资本是这种机会和权利的表征,这些资本不仅应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也应公平分配。而在人类享有公平权利的同时,各个社会群体和成员也应对可持续发展承担平等的责任和义务;(2)发展过程中经济的可持续性、社会的可持续性、生态的可持续性以及经济、社会、持态的协调。包括经济的增长的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社会性的稳定和进步、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抗逆性以及在长期承载容量范围内;(3)发展战略的全球协同性。由于经济社会的全球化、生态环境变化的全球性影响,只有建立全球的合作关系、采取全球性合作行动,才能使人类社会得以持续性发展;(4)需求的可持续性。“发展”是以满足全体人类(当代人与后代人、富人与穷人)的基本需求、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目的的,“发展”即是包括物质消费、教育、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等内容的生活性水平的持续提高,人类的物质消费不能持续地以指数方式增长,人类的需求应依人类生活质量提高为目标,不应强调物质财富的扩张,而应将消除贫困、改善环境、满足人类基本需求、增进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作为主要发展目标;(5)发展方式的调控性。“发展”的可持续、不可持续都是人类社会和成员的行为结果,“发展”能否持续下去,取决于人类行为方式的调整,虽然未来是不确定的和未知的,但人类可以调节自身的行为来减少不确定性以接近可持续发展的行为模式。“发展”的可持续性将人类福利、社会经济水平、资源与环境管理、环境价值伦理等一系列问题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框架内,从而导致了以下几方面的对立统一:(1)近期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对立统一。可持续性追求人类社会的长期发展、关系到后代人的利益,但行为的主体却是当代人、他们关心的却是近期利益;(2)宏观经济、社会、生态系统与微观群体或个人行为的对立统一。可持续性涉及到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资源枯竭、全球安全等全球性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与人类社会个人或组织的微观行为有关,但由于外部性、不确定性、未知等因素的影响,微观行为者通常不会自觉地关心其行为的宏观后果;(3)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系统稳定的对立统一。通过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方式以消除贫困、减少资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都是“发展”的基本内容,但相互之间的决策是相反的,应如何寻求两者间的平衡点就成为了决策的关键,“多目标决策”、“最大可持续利用”、“预期效益”、“最小数量安全标准”等思路都反映了人们的这种努力;(4)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效率和公平对于可持续性都是必需的,但两者间短期内是存在矛盾的,经济上的市场理性可以促进增长和效率,但会造成不公平、贫困甚至环境破坏,而政府的干预管制虽有利于环境和公平,但却会造成效率的损失。

2.2 “可持续发展”思想所概定的“发展含义”“可持续发展”是对现代工业经济发展的现状、后果及前景进行反思后而提出的一种发展观念。G.H布伦特兰夫人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概念得到了广泛的接受和认可。综合而言,可持续发展思想所指称的“发展”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内涵:(1)发展应当以自然——人类的和谐为前提;(2)发展应当与环境及资源的永续性利用、地球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相适应;(3)发展是利用环境、自然资源的过程,而环境、自然资源都是有价值的,所以发展是有代价的,良性的发展应当说是发展与代价的理性权衡;(4)发展应追求当代人之间的公平与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满足全球全体人民的基本需求并给予全体人民平等性的机会(公平地配置资源等),换言之某一群体的发展不应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和发展。另一方面,对待生态环境问题,全球各社会群体应当进行协调行动才有可能解决,也就是说发展过程中全球有整体的利益必须维护;(5)发展要顾及“代际公平”。环境和自然资源都掌管在当代人手中,但当代人作为未来人资源和财富的托管者无权任意地使用,当代人不能因为自己的需求和发展而损害后代生存和满足需求的条件、要给后代人利用环境和自然资源来生存和满足需求的权利;(6)人类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是动态发展的。传统的发展模式以经济增长为根本性的目标,使得全球的自然资源和环境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而不断地恶化,反而无法保证人类各种需求的均衡满足。人类的需求包括:物质的基本生活需求、更高层次的发展需求、精神的基本生活需求、使身心健康和生活和谐的环境需求、关注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及关注人类整体生存发展利益的需求等,这些人类需求是构成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基础。

3. 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来认识的“发展含义”

3.1 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作者认为人类需求层次是“可持续发展”的逻辑基础(详细的分析,参见:钟茂初,人类需求层次与“可持续发展”的逻辑基础,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双周学术讨论会”第00127号,2002年10月;鐘茂初,「持続可能な発展」に関する経済学的諸問題の帰納――人間需要の分類に基づく視点からの検討,日本国際交流基金関西国際センター「論文発表集」2003年7月号)。该认识的主要观点是:1)根据生态哲学思想,人类追求生存与发展、追求精神满足、追求人类成员间的和谐、追求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由此而把人类的需求划分为:物质需求、人文需求和生态需求。物质需求指,出于人类个体生存与发展的目的性而产生的需求。反映的是人类个体、群体或整体对物质产品数量与质量的占有与使用,如出于生存目的的衣、食、住、行以及出于规避风险和保障预期的物质储存等;人文需求指,出于人类个体的精神满足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目的性而产生的需求。既包括个人对非物质产品(如,文化、艺术、教育等)的精神需求,也包括个人作为社会成员的社会需求(如,个人社会地位、个人社会价值、团体利益、民族自尊和利益等);生态需求,出于对人类整体的生存与发展的目的性而产生的需求。反映的是人类与自然关系、人类作为自然中一员所必需得到的“自然需求”(如,对人类整体利益、后代利益、地球生态利益的关注)。2)人类追求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是阶次递进的,而不是同时并重的。3)人类可以按照所追求的需求进行划分,以“物质需求”为主要追求目标的人称为“物质需求者”,以“人文需求”为主要追求目标的人称为“人文需求者”,以“生态需求”为主要追求目标的人称为“生态需求者”。各种类型的需求者的行为方式各不相同,行为者之间的行为方式也各不相同。4)人类的利益分别体现在“个人利益”、“群体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之中,“个人”、“群体”、“人类整体”两两之间分别作为“行为者”和“行为承受者”将产生一系列有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3.2 从人类需求层次视角认识的“发展含义”综合前文Todaro等众多学者关于“发展含义”的分析以及关于“发展的可持续性”的讨论,采用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的逻辑语言和逻辑思路,笔者认为“发展”至少应该包括以下方面的内涵:1)“发展”是人类价值不断得以实现的过程。而人类的价值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所以“发展”的内涵也必然随之不断发展变化。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不同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发展”是由不同的目标、手段、过程和结果构成的,所以“发展”在相隔久远的时间坐标上是难以确定统一的度量和评价指标的、是不可比较的;2)“发展”是对人类需求满足程度的一种表征。而人类基于其价值观念形成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不断变化的、因人(因其需求已经得到满足的程度、因其向往得到满足的方向)而异的。所以“发展”不能只考察某一种人类需求(如物质需求)的满足程度、而应该考察人类各种主要需求的满足程度、各个群体对各种需求的满足程度,“发展”不应在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背景下使用一种恒定的度量指标、而应该随着人类需求内容的变化而改变,“发展”不应在不同的社会群体间使用同一的判断标准、而应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需求内含来确定不同的判断指标;3)人类需求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如基本生活需求、发展需求、精神文化需求、自我实现需求、关注人类自然和谐的需求、关注人类整体生存发展的需求等),但不同层次需求之间不是迭加的关系,而是递进式的关系。只有当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较充分的满足的时候,较高层次的需求才有意义,否则较高层次的需求满足是没有意义的(比如当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尚未得到满足时、为他提供所谓精神文化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也不会对他的效用满足水平有任何的帮助)。所以“发展”的内容是不能超越所讨论社会群体的需求层次的。由此可见,那种以欧美发达国家发展观为评价标准的发展思想和发展模式是不可取的,正如佩鲁指出的“人民曾受到愚异,消极地接受那些不仅从未以其自身经验为基础而获得的,而且是由西方人向他们灌输的思想、公式和战略。”因此,无论是制定发展目标,发展策略,还是对发展过程进行度量和评判,都应站在不同社会群体所适应的需求层次上来进行。如果仅以低层次的指标来评判高层次群体的“发展”、那么会低估和错估其“发展”并压抑其“发展”内容的深化,如果以高层次的指标来评估低层次群体的“发展”、那么不仅不能使他们真正得到发展而且会使“发展”内容走向歧途。据于上述的理由,在同一社会中存在着适应于不同需求的社会群体时,不能采用统一的(高标准、低标准的、或是平均化的)评价准则来评判整个社会的“发展”、来确定“发展”的目标、来选择发展的手段和策略。而应该分别对适应于不同需求层次的社会群体来进行,使得各个群体在各自的“标准”下都有所“发展”,而且一个社会群体的“发展”不能损害其他社会群体的“发展”。这实质是就是以往学者们所关注到的产值和人均收入的增加并不能解决贫困和不平等现象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传统计划经济社会中利益平均化以后并不能有效促进社会发展现象的关键之在。4)尽管“发展”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个人利益变化的反映,但某些个人利益是通过社会整体利益形式表现出来的(如民族尊严、生态利益、后代人利益、制度等)。所以,“发展”的内含也包括某些不可分割的、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指标的改进,但这些“整体性”指标的改进也以不损害各社会群体的“发展”利益(或者这些改进足以弥补各群体所遭受利益的损失)为前提;5)据于人类需求层次的不同其价值判断的观念也不同的思想,不同的社会群体对于“发展”的认识是不同的。所以,不同的群体在看待某一类似的“发展”过程时可能得出不尽相同的判断。这时应当如何来处理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呢?此时相关的利益者会根据各自的价值观进行一种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博弈,博弈的均衡结果即代表了整个社会共同决策、共同接受的一种“发展”行为。“发展”应当认可这样一种决策及决策后果。笔者认为,罗尔斯的关于公正的一般原则可直接应用于发展问题,在发展中出现不均等时、应着重改善社会成员中需求层次最低的那一社会群体。作为一种理性的社会选择和伦理原则,应当把能够促进需求层次最低的社会群体的福利改进看作是“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含。

4. “发展”与“贫困”:具体内含

“发展”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各方面的进步,极少指称微观个体的进步。前文关于“发展含义”的讨论中已经表明了这样的意思:“发展”是指一个社会之中各个成员各种需求的满足程度的普遍提高,所以“发展”首先是各个个体各个方面的“发展”,但由于个体的某些需求是体现在“群体利益”、“人类整体利益”中的,因此“发展”也包含着“群体利益”、“人类整体利益”的改进。根据本文分析问题的一贯逻辑,笔者认为,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发展”应该包括多重的含义:(1)社会成员各种需求(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满足程度改进(包括三种需求间的有效组合)的总和;(2)各阶层(物质需求者、人文需求者、生态需求者)的共同“发展”及其关系的协调;(3)各利益层面(私人利益、群体利益、人类整体利益)的共同“提高”及其关系的协调。

与“发展”相对应,显然,“贫困”是指一个社会之中某些成员某些方面需求的满足程度的不足,既包括“个体利益”实现的不足、也包括“群体利益”及“人类整体利益”实现的不足。按照同样的逻辑,笔者认为,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贫困”也应该包括多重的含义:(1)社会成员某种需求(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满足程度的不足(包括三种需求间组合的失调)的总和;(2)某些阶层(物质需求者、人文需求者、生态需求者)的利益受损或关系失调;(3)某些层面利益(私人利益、群体利益、人类整体利益)的利益受损或关系失调。应当指出的是:“贫困”与“发展”并不是完全对应的概念,“发展”是指人类生存状态向好的必要条件得以实现的前提下、充分条件的改进,而“贫困”是指人类生存状态向好的必要条件某些得不到满足的状态。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4.1 从个体角度来看的“发展”与“贫困”人类个体的需求分为物质需求、人文需求和生态需求,所以,个体的“发展”或为物质需求满足程度的提高、或为人文需求满足程度的提高、或为生态需求满足程度的提高、或为各种需求满足程度的综合提高。个体的“贫困”则或为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或为人文需求得不到满足、或为生态需求得不到满足、或为多种需求得不到满足。4.1.1 个人各种需求在不同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要想完整地认识人类个体追求的“发展”,不仅要认识其追求物质需求、人文需求和生态需求等各种需求,而且要认识到各种需求在不同目标下所追求的内容及方式是不同的。即,某个人在短期目标、长期目标和生涯目标下,某种需求追求所体现的行为是不同的。所以,人类个体在某一时间点上所追求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但决不是杂乱的、而是有其内在逻辑的),由此而体现的发展内含也是多方面的,经济力量的增强是其一方面,而与“人文需求”相关的生活质量的提高也是重要的方面,而且与“生态需求”相关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及个人生态贡献的追求也是有关其“发展”的重要方面。如表1所示,关于个体“发展”的内容可以具体地展开为:1)物质需求在短期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就业与投资。即通过就业及投资活动来获取物质财富、满足当前的物质需求。2)物质需求在长期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长远的财富获取能力。即根据生活环境的背景条件、自身的能力条件和长远的消费目标,通过一定的方式(如教育程度的选择、职业的选择等)确立并形成长期地满足物质需求的长期财富获取方式。3)物质需求在生涯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终身的生活安全及生活保障。即个人希望得到终身的生活安全(社会稳定、个人健康等)和终身的生活保障(通过诸如储蓄、保险、选择低风险的职业与投资等活动来尽可能地降低未来某一时刻物质需求匮乏的风险、以使终身的生活得到保障)。4)人文需求在短期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休闲、娱乐及人际关系。即在个人可支配的收入及时间等方面,以适当的部分来满足健康、休闲、娱乐等精神需求的满足、并在生活工作环境中与周围的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5)人文需求在长期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个人修养与社会地位。即个人致力于完善自身修养、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和个人的社会信用、谋取适当的社会地位,以满足精神及社会关系方面的“人文需求”。6)人文需求在生涯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社会平等与社会公平。即个人既希望自身在社会中得到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待遇、也希望他人同样能够得到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待遇、希望一切的行为关系都在公平的社会环境中得以实现。7)生态需求在短期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环境质量与环境服务。即个人选择具有良好自然环境质量的生活工作环境、以享受自然环境服务所带来的“生态需求”方面的满足。8)生态需求在长期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生态环境的稳定。即个人希望生活在不会发生急剧变化的生态环境之中。9)生态需求在生涯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代际公平。即个人既不希望承受生态环境因前人活动而遗留的滞后性影响、也不希望自身的活动给后人遗留负面的影响。

表1:个人各种需求在不同时间范畴内所追求的“发展”时间范畴需求类型 短期目标 长期目标 生涯目标物质需求 就业与投资 长远的财富获取能力 终身的生活安全及生活保障人文需求 休闲、娱乐与人际关系 个人修养与社会地位 社会平等与社会公平生态需求 环境质量与环境服务 生态环境的稳定 代际公平

4.1.2 个人各种需求的各种目标所体现的“贫困”个人各种需求的各种目标得不到满足的状况就会体现为各种不同类型的“贫困”。以往的研究中有“贫困”和“人文贫困”的概念。“贫困”,一般定义为家庭总收入不足以取得维持物质生活所必需的资源的群体,通常以家庭可支配收入、人均收入、食品支出比率(恩格尔系数)、热量指标、医疗卫生住房教育等方面的需求等福利指标来衡量。可见以往的“贫困”概念基本上讨论的是“物质需求”在中短期得不到满足的状况。“人文贫困”(human poverty)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编写的《人类发展报告1997》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贫困概念,指寿命、健康、居住、知识、参与、个人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得不到满足因而限制了人的选择的群体的状况,亦即意味着一些基本能力的缺乏而无法履行必要的生产和生活职能的群体的状况。“人文贫困”有多方面的内涵,包括:(1)与人力资本相关联的因素、营养状况、健康状况、天资禀赋、受教育程度、预期寿命等;(2)与社会环境相关联的因素,经济活动的参与度、政治生活的参与度、社会安全感、社会性歧视等;(3)与自然环境相关联的因素,生态系统破坏、环境污染等对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影响方面。由此可见,“人文贫困”既包含有“物质需求”长期目标得不到满足的状况、也有“人文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状况、还有“生态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状况。可见,与“发展”相对的“贫困”是包含多方面内容的。按照本文的分析逻辑,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在短期目标、长期目标、生涯目标下的“贫困”分别为(如表2所示):1)物质需求的短期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生存贫困。即个人因失业、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短缺、水/粮食等生存资源短缺而形成的贫困状态。2)物质需求的长期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能力贫困。即个人长期获得物质需求满足的能力不足,诸如缺乏人力资本、技术管理能力、无形资本等重要生产要素。3)物质需求的生涯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风险贫困。即个人生活安全和生活保障存在巨大的不稳定性和巨大的风险。4)人文需求的短期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精神贫困。即个人极度追求物质需求而导致的人文需求不足、社会地位低下或社会关系不良而导致精神需求不足、受教育程度低下等原因影响无法尽情享受新生活等。5)人文需求的长期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社会贫困。即社会的各种差别使得个人得到社会地位等方面的精神需求、其他需求先于基本需求的需求倒置等而导致的精神需求的不足。也包括个人由于所在国家地区整体发展的落后而导致个人各方面需求得不到全面的满足和提升。体现这一贫困的主要是:该国家的发达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国内的地区差别、行业差别、职位差别、等级差别(包括经济的、社会的各方面的差别)。6)人文需求的生涯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文化贫困。即因文化原因而对获取财富产生制约、或因财富获取原因而导致思想文化的不适、或因制度及主流观念原因而导致精神上的压抑。也包括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导致的社会不平等和社会不公平。7)生态需求的短期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环境贫困。环境质量低劣地区的生活者、环境事件的受害者、自然灾害的受害者等所遭受的各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贫困状态。8)生态需求的长期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生态贫困。即森林减少、土地沙漠化、海洋污染、农耕地丧失等局部生态破坏问题的直接受害者以及因维持生态功能而得不到补偿地区的生活者各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贫困状态。9)生态需求的生涯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代际贫困。因历史上生态破坏而造成后遗症的直接承受者各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贫困状态。

表2:个人各种需求得不到满足在不同时间范畴内所体现的“贫困”时间范畴需求类型 短期目标 长期目标 生涯目标物质需求 生存贫困 能力贫困 风险贫困人文需求 精神贫困 社会贫困 文化贫困生态需求 环境贫困 生态贫困 代际贫困

4.1.3 从人类需求各种关系来看的“发展”与“贫困”以下分别从三种需求的组合关系、各种需求者角度、各利益层面角度来讨论“发展”与“贫困”的内含问题。1)三种需求的组合关系对个人“发展”与“贫困”的影响个人的需求由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构成,每一种需求的增加都会对个人的“发展”产生影响,但各种需求与“发展”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单调递增关系,而只有当需求的满足过程符合需求的递进特征时需求增加才会对其“发展”产生正的影响,反之不当的需求增加反倒可能导致对其“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由此来分析“发展”问题,则可以得到以下认识:判断某一事物是否有利于“发展”,不仅要看该事物的内容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更必须分析该事物所作用的对象以及该对象所处的发展阶段。给予“物质需求”已经充分满足的人以更多的物质需求,并不能给其带来新的“发展”,反倒可能导致“精神贫困”和“社会贫困”(所以,对于那些公益性的活动、生态维护活动等,从经济视角来看是没有收益的,但对于处于“生态需求”阶段的人们来说,这也是“发展”内容中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而对于处于其他需求阶段的人们来说,则又不能作为“发展”的内容);给予“物质需求”尚未得到有效满足的人以人文需求或生态需求,同样不能给其带来任何有效的“发展”,可能导致其“生存贫困”或“风险贫困”;给予“物质需求”或“人文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的人以超量的、超前的“生态需求”或“人文需求”,也不能给其带来更快的、更有效的“发展”。在有关“发展”的评判时,应当将上述因素作为负面的影响纳入“发展”的评价体系之中。2)从“物质需求者”、“人文需求者”、“生态需求者”关系来看的“发展”与“贫困”从抽象的理论分析角度,可以把人类划分为“物质需求者”、“人文需求者”、“生态需求者”三个“阶层”。对于“物质需求者”来说,只有“物质需求”的增加、才能算作其“发展”的内容;对于“人文需求者”来说,只有“人文需求”的增加、才能算作其“发展”的内容;对于“生态需求者”来说,只有“生态需求”的增加、才能算作其“发展”的内容。而对于由“物质需求者”、“人文需求者”、“生态需求者”三个“阶层”构成的整体来说,真正的“发展”是三者共同的发展(指三者各自都有一定的发展),如果一个或两个“阶层”得到“发展”的同时、另一个“阶层”有所“倒退”的话,则整体不能算作是正常的“发展”。即,每一个“阶层”的发展都必须遵循Pareto原则、在不阻碍他人“发展”的前提下追求自身最大的“发展”。这就要求不同的“阶层”在处理自身的“发展”问题时,必须顾及可能给其他“阶层”带来的影响。如,(1)“物质需求者”在满足个人的物质需求时、不应损害“人文需求者”的精神利益和社会利益,反之“人文需求者”在追求精神需求和社会需求时、也不应妨碍“物质需求者”满足其物质需求;(2)“物质需求者”在满足个人的物质需求时、不应损害“生态需求者”的生态需求,反之“生态需求者”在追求生态需求时、也不应妨碍“物质需求者”满足其物质需求;(3)“人文需求者”在追求精神利益和局部社会利益时、不应损害人类整体的生态利益,反之“生态需求者”在追求生态需求时、也不应妨碍“人文需求者”的局部利益。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在Pareto原则下有效地处理好,那么对整个社会来说就不是有效的“发展”。3)从“私人”、“群体”、“人类整体”关系来看的“发展”与“贫困”人类利益可以划分为“私人”、“群体”、“人类整体”三个层面,作为一个社会的“发展”也必然要求三个层面的利益同时得以改进,任何一个层面利益的改进都不应损害或妨碍其他层面的利益。三个层面的利益必须是相互照应的、而相互之间并不存在谁优先谁在后的关系。如果为了追求某一层面的利益而损害到其他层面利益的话,就必然整个社会的“发展”。所以,为了“发展”,就必须有效地处理好三个层面利益间的关系。即,(1)实现“私人利益”时,应尽量避免生产及消费的外部性及“公有地悲剧”等原因而导致的资源和环境问题(如,对森林、草地、海洋等的掠夺性开发)、自然资源环境的使用的无价及补偿不足问题(如,自然资源任意开采,污染物、废弃物的任意排放)、短期经济利益优先于生态环境的问题(如,实施先开发后治理的政策)等;(2)实现“群体利益”时,应尽量避免区域间自然资源的争夺而导致的“囚徒困境”、区际间生产及贸易的外部性环境影响(如,污染转移)、区际间的发展差别的强化(如,富者愈富、穷者愈穷)、地球资源(海洋、大气层)使用的“公有地悲剧”、地球生态环境治理的“搭便车”及非协同性问题;(3)实现“人类整体利益”时,应尽量避免生态功能区的享受者与责任承担者之间的不公平问题(如,强调热带雨林的生态保护、而又不对热带雨林所在地给予足够的补偿)、人类整体性活动对人类各世代共有资源环境的“公有地悲剧”(如,全球普遍性的资源环境耗损型消费模式)、资源及财富配置的代际掠夺(如,不可再生资源在可预见的期间将枯竭)等。凡是不能有效地处理上述关系的行为,都是有损于整体“发展”的行为。在有关“发展”的评判时,应当将其作为负面的影响因素纳入“发展”的评价体系之中。

4.2 国家的“发展”与“贫困”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是通常讨论“发展问题”时的主要针对主体。国家(或地区)作为人类成员的一种群体集合,既有其构成成员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的加总,也有体现成员群体利益的人文需求和生态需求。本节通过分析一个国家的在不同目标下的行为追求来讨论国家的“发展”与“贫困”的内容。一个地区或一个区域的“发展”与“贫困”内容也大体与此类似。

4.2.1 国家各种需求在不同时间范畴内所追求的“发展”一个国家的各种需求也必然表现为国家作为一个主体的行为追求,一个国家的各种需求在短期目标、长远目标、历史目标下所体现的行为追求是不同的。所以,国家在某一时间点上所追求的内容是多种形式的,由此而体现的发展内含也是多方面的,经济势力、政治势力的增强是其一方面,而与“人文需求”相关的民族尊严、文化发展、制度建设也是“发展”的重要方面,而且与“生态需求”相关的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及本国对整个人类发展的贡献也是有关其“发展”的重要方面。如表3所示,关于国家“发展”的内容可以具体地展开为:1)一个国家的物质需求在短期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短期经济好况。即通过经济增长来促使其成员获得就业及投资的机会以使之获取物质财富、满足当前的物质需求。判断这一方面是否得到了“发展”的依据就是,GDP增长增长率、就业率、投资增长率、居民收入增长率等。2)一个国家的物质需求在长远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长期经济潜力。即通过技术发展、教育发展、企业发展等来形成支撑其长期经济增长的潜力。3)一个国家的物质需求在历史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国家经济安全。即通过经济的或政治的手段使本国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的经济安全得到保障,包括国民赖以生存的国土以及国民稳定生活环境的保障、未来经济增长中各种资源的保障、技术发展的保障、未来发展中风险及不确定性的预防和制约等。4)一个国家的人文需求在短期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人文发展及社会稳定。即通过社会发展政策、社会福利政策等来促使国民在健康、休闲、娱乐、艺术、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精神需求得到满足,同时通过有效的国内政治制度等来形成良性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减轻社会矛盾以维护社会的稳定)。5)一个国家的人文需求在长远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即,逐步地建立与完善一个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公平/公正/平等/效率的制度体系,这是对社会成员要求得到社会平等和社会公平需求的综合体现。判断这一方面是否得到了“发展”的依据是,制度是否体现了国民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的平等,制度是否有利于缩小国民间经济利益的差别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制度是否较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权衡。6)一个国家的人文需求在历史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民族强盛及文化传承。即,社会成员追求精神满足和社会地位的需求体现在“群体利益”方面的便是:民族的强盛而带来的民族自豪感、以及民族文化的依存感而带来的凝聚力,因此,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全面强盛便成为了一个国家的人文需求在历史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 7)一个国家的生态需求在短期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污染控制、生态经济。即,个人短期的生态需求是希望得到良好的环境质量和环境服务,这一需求的总和便要求整体上抑制自然环境质量的恶化,亦即在生产活动、消费活动中限制环境污染,并推行污染较小的生态经济(如,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绿色产业等)。8)一个国家的生态需求在长远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即,一个国家要想保持其长治久安、长久发展,首先需要一个稳定的生态环境,凡是对该地区(甚至对全球)有重要影响的自然生态区就必须予以有效的保护(已经有所破坏的则应予以适当的恢复)、才能使其生态环境不致发生剧烈的变化。判断这一方面是否得到了“发展”的依据是,总体生态环境的质量、被保护的自然生态区与应保护的自然生态区的比率、已开发的生态区的开发程度与可承受的开发程度的比率等。9)一个国家的生态需求在历史目标下所追求的“发展”是: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即,国家的生态需求的历史目标也是整个人类的生存发展(只有保障了人类的生存发展才能谈到民族的生存发展问题),国家在为本国民众之外的人类整体、后代人、地球生态所作出的贡献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内容。判断这一方面是否得到了“发展”的依据是,凡是对对全球对全人类有重要影响的自然生态区是否予以切实的保护,是否着力限制自然资源枯竭和生态环境恶化的风险性,是否推行顾及地球生态和后代人利益的制度、行为准则。

表5-3:国家(群体)各种需在不同时间范畴内所追求的“发展”

时间范畴需求类型 短期目标 长期目标 历史目标物质需求 短期经济好况 长期经济潜力 国家经济安全人文需求 人文发展及社会稳定 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民族强盛及文化传承生态需求 污染控制及生态经济 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 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4.2.2 国家各种需求在不同时间范畴内所体现的“贫困”一个国家的各种需求在不同时间范畴内得不到满足的状况就会体现为各种不同类型的“落后”,采用类似的分析方法可以得出,如表4所示。1)物质需求的短期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国力落后。即,由于人均经济总量低下、资本和资源短缺、人口规模过大、失业严重、债务累累等原因而造成的整体性贫困状况,也包括土地等生产要素短缺、水/粮食等生存资源短缺而形成的整体性贫困状态。2)物质需求的长期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发展能力落后。即,由于教育落后(国民受教育水准普遍低下)、科技落后(企业普遍技术落后)、人口增长过快(使得国家无力保障国民的基本需求)等原因导致的国家发展潜力不足进而造成的整体性贫困状态。3)物质需求的历史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资源危机。即,由于自然资源消耗殆尽、又无力通过经济的或政治的优势从其他国家去获取,而导致未来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的巨大风险的状态。4)人文需求的短期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社会动荡。即,由于社会结构的不合理及社会成员之间的不和谐而导致社会冲突、社会动荡状态。5)人文需求的长期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制度落后。即,由于制度安排不当(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合理(社会成员所要求的社会公平和社会平等得不到满足)而导致的阻碍发展的状态。6)人文需求的历史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文化落后。即,由于固守传统文化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或因经济增长而导致民族文化的沦丧等状态。7)生态需求的短期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环境落后。即,由于环境污染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等因素造成的整体性贫困状态。8)生态需求的长期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生态变迁。即,由于局部生态系统被破坏——森林减少、土地沙漠化、水体污染、农耕地丧失等因素造成的整体性、长期性贫困状态。9)生态需求的历史目标得不到满足所体现的“贫困”为:生态不可持续。即,由于生态环境脆弱、后代人生存发展困难等因素造成的整体性的、不可逆转的贫困状态。

表5-4:国家各种需求得不到满足在不同时间范畴内所体现的“落后”

时间范畴需求类型 短期目标 长期目标 历史目标物质需求 国力落后 发展能力落后 资源危机人文需求 社会动荡 制度落后 文化落后生态需求 环境落后 生态变迁 生态不可持续

4.2.3 从三个利益层面关系来看国家的“发展”与“贫困”从“私人”、“群体”、“人类整体”的利益层次角度来看,“国家”,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私人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但更主要的是代表由全体国民构成的“群体”的“群体利益”。因而,在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必须有效地处理好“国家利益”与“私人利益”、“国家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的关系,否则就会对国家的“发展”造成负面的影响、甚至形成相应的“贫困”状态。在讨论“国家”与“私人”、“人类整体”的关系时,“私人利益”指个人利益、企业利益(包括局部的区域利益或地方利益),其他“群体利益”指其他国家利益,“人类整体利益”指人类整体利益、地球生态利益、后代人利益。1)在“私人”作为行为者、“国家”作为承受者时,两者之间容易形成的是:资源和环境使用的“公有地悲剧”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搭便车”问题。当消费者、生产者(企业)、区域(地方)在对待共有资源、共有环境普遍采取上述行为时,对“国家”的“发展”是有负面影响的;反之,当上述主体在观念上、或制度上能够有效对处上述问题时,则有利于“国家”的“发展”。2)在“国家”作为行为者、“私人”作为承受者时,两者之间容易形成的是:社会成员间的财富差别问题、地区间的财富差别问题、不公平性问题(如生态功能区的享受者与责任承担者之间的不公平)等。如果国家的行政或制度导致了社会成员间、地区间严重的财富差别(尤其是不平等、不公平的制度形成的差别),或许总量有所增长、局部有所发展,但对整个国家的“发展”而言是有害的。反之,如果国家能够通过各种政策(如转移支付政策、生态功能区责任的公平承担政策)来有效抑制不公平问题、超限度财富差别问题,那么就有利于国家的“发展”。3)在“国家”——其他“国家”之间容易形成的是:国家间竞争的“囚徒困境”、国家间的生产及贸易的外部性影响(包括经济影响、环境影响)、国家间的发展差别等问题。当一个国家与另外一些国家在经济、政治方面形成非合作的“囚徒困境型”竞争而引致损人不利己的结果时,当一个国家完全不估计相关国家的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而毫无顾忌地施加外部性影响时,当一个国家与另外一些国家的发展差别过大(尤其是通过不公平的国家间经济秩序或政治秩序而形成的发展差别)时,或许短时期内国家利益有所增长,但总体上来看是不利于国家的“发展”的。当一个国家承受来自另外一些国家的生产及贸易的外部性影响、严重的发展差别等行为时,也同样不利于其“发展”。4)在“国家”作为行为者、“人类整体”作为承受者时,两者之间容易形成的是:地球资源(海洋、大气层等)使用的“公有地悲剧”、地球生态环境治理的“搭便车”及非协同性问题。当“国家”在制度、政策等方面不能有效地制约地球共有资源、共有环境的无端使用时,当“国家”面对全球性生态保护与治理问题而不采取协同性行为时,也会对“国家”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保护地球共有资源、顾及人类整体利益、顾及后代人利益不仅是“国家”的义务,而且也是保障“国家”长远“发展”的需要。5)在“人类整体”作为行为者、“国家”作为承受者时,两者之间容易形成的是:区域性自然资源短缺、区域性生态贫困。当一个国家极端地不公平地承受着“人类整体”的行为后果(如,集中承受着全球的某种污染、单独承担着影响全球生态环境的热带雨林的保护责任、单独承担着某种资源不开发留给后代人的责任、单独承担着某一影响全球的生态环境区的恢复和治理责任)时,必然对该国的“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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