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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和秦朝的货币制度及其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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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公(前361年-前338年)任用商鞅变法;公元前351年,秦孝公将国都从栎阳迁至咸阳。

综上可见,秦国都迁徙在秦文公和秦献公时存在回迂(参见图1-1和表1-1)。随着秦国向东迁移,秦国的经济地理和军事战略布局呈扩张式发展。但雍城是秦国积蓄国力的地方。《史记·六国年表》记载:“夫作事者必于东南,收功实者常于西北。故禹兴于西羌,汤起于亳,周之王也以丰、镐伐殷,秦之帝用雍州兴,汉兴自蜀汉。”由表1-1可见,秦国定都雍城达253年之久,经历了21任国王(或国公)。到秦献公时,秦国又恢复霸主地位。其子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秦国国力与日俱强,逐渐成为战国中后期最强大的国家。

图1-1 秦九都八迁路线示意图

图片来源:李自智(2002)。 ‍

二、秦国由物物交换经济过渡到货币经济

秦本为黍(shǔ,子去皮后称黄米),是产黍区的代名词,后演化为地名(徐日辉.2003)。周孝王赐秦非子姓嬴,邑之秦。也就是说,先有秦地,后受封为“附庸”才有秦人、秦国。秦人的第二个都邑西犬丘,属于大地湾农业文化社区。秦邑和西垂(西犬丘)所在地的渭水流域和西汉水流域,都是中国最早的农业社区,因此,秦人以此为中心建立都邑,发展农业、畜牧业和工商业(雍际春,周晓聪,2018),为早期的生存与壮大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

由图1-1可见,秦人不断向东扩张。我们在前文已述,秦襄公护驾有功,被封为伯爵,赐予岐山以西之地。但这些土地受西戎侵扰。秦文公在继位的第三年(前763年)带领700人开始“东猎”。次年,秦文公“东猎”到达汧水和渭水会合的地方——“汧渭之会”(今陕西宝鸡水莲寨附近)。这里地势开阔平坦,土地肥沃,水源丰沛,南北两面又有山原作为屏障,是理想的建都之地。因而,他迁都于此。

秦文公十六年(公元前750年),秦文公在多年备战的基础上,发起了对西戎的进攻,打败了分布在关中的丰戎,夺回了被西戎占据的周王畿“岐丰之地”,并将岐以东地献给东周王室,自己控制了岐以西地区。岐山以西,包括高原上的领地,也包括关中西部平原地带,即今甘肃天水到陕西宝鸡一带。同时,秦文公将曾陷于西戎的当地“周余民”收归己有。按周制百里内五万人计算,归顺秦国的周遗民最少约有二三十万人之众。有人推测春秋以前秦人口约有二、三万之众。公元前763 年, 秦文公率兵“东猎”时,秦之宗庙仍在西垂, 秦民主体似乎仍在陇西(樊志民,1995)。因而,秦文公收纳的周遗民与秦人在人数上可能是10:1。同时,歧丰之地(在岐山附近以以西)是宜农之地,又有善于农耕的周遗民,农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在秦文公时期,秦人开始了定居生活。

秦人从进入关中定都汧邑到离开雍城时止,秦人的国都设在今宝鸡市的范围内达350多年。在这个时期,秦人的农牧业、工商业得到全面的发展,秦国也由物物交换经济过渡到货币经济。但由于史料缺乏,我们尚不能具体刻画这一转变过程。根据《史记》记载,“秦文(孝)〔德〕穆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史记·货殖列传》)秦穆公曾派商人到楚国购盐,并以五羚羊皮买回百里奚(《史记·秦本纪》);“献公徙栋邑,栋邑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史记·货殖列传》)这里讲的是国际贸易。对国内贸易没有记载。

实际上,从秦文公“东猎”进入关中地区定居农耕之后,商品化、货币化程度日益提高,货币经济不断发展。因为歧丰之地是宗周发祥地。传统上,这个地区的农业曾推行“井田制”。这种“井田制”到商鞅变法时才被废止,改为“阡陌制”。中国古代的“井田制”与古代罗马共和国末期出现的贵族奴隶主的大农庄拉蒂芬丁(latus和fundus)不同。拉蒂芬丁的劳动者大多是奴隶或隶农,内部实行供给制;“井田制”下的农户有相对独立的家庭经济。他们按照规定交纳地租、承担徭役,自主组织家庭经济。农户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并不都是由自家生产自给自足的,需要通过市场进行交换。

根据《史记》记载,“(秦)献公立,七年(前378年),初行为市。”(《史记•秦始皇本纪》);公元前348年(秦孝公十四年),秦国 “初为赋”(《史记·秦本记》)。因此,学术界通常认为秦国的钱币最初出现在这两任国王时期。如果将“初行为市”理解为秦人初次开创市场,因而需要钱币;如果将“初为赋”理解为初次用钱(重半两钱)交人头税。这样理解是有问题的。实际上,陕西考古挖掘出土钱币的地点主要是凤翔(秦国国都雍城地区)、西安、咸阳(党顺民.2013)。西安、咸阳出土钱币可能与秦献公、秦孝公有关,但凤翔出土钱币需要更加大范围来考虑钱币的铸行问题。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再做分析。

三、商鞅变法之前秦国铸行的圜钱

秦人早期在今甘肃省境内使用的是货贝。1957年宕昌北部村落,曾出土穿孔海贝两枚;1994年8月宕昌官鹅乡出土骨贝2300余枚。同时,贝币在今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大安庙、秋林坪、成县、西和、礼县等新石器初期的遗址中均有出土(刘可通,2001)。礼县大堡子山祭祀遗迹发掘出土了春秋早期的铜钟、镈等青铜器[3],但没有发现有铜币出土。

公元前8世纪,秦人进入关中“岐丰之地”,货币经济比重日益提高。秦人早期(在今甘肃境内)通行天然贝和纺贝货币。进入“岐丰之地”(今陕西省宝鸡境内)使用的货币质料、形制是什么?根据零散史料记载,可能通行以麻布、兽皮为质料的布币和皮币。因布币和皮币自然解体快,不可能通过考古的方式来发现。从贝币或纺贝币到钱币,古籍没有记载,目前考古的报告未能提供有解释力的线索。有的学者认为西秦落后,没有能力铸行货币。这种解释是苍白无力的,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

战国时期的秦国,铸行的圜钱数量最多、时间最长的是秦半两钱。在凤翔(原秦都雍城)墓葬中挖掘出大量半两钱[4]。1970年凤翔八旗屯西堡出土一珠重一两十二圜钱1枚[5]。1996年,西安北郊出土1枚“珠重一两十四”圜钱[6]。"重一两"圜钱存世罕少,多出土在甘肃西和礼县(刘可通,2001)和陕西西安地区及凤翔(秦雍城故地)(董良义,2012)。而商鞅第二次变法是在咸阳。所以,这些地方出土的圜钱应该早于商鞅变法时期。

关于“珠重一两•十二”、“珠重一两•十四”圜钱钱文的解读见仁见智。这两种类型的圜钱是圆孔圆形的铜钱,与魏国的圜钱是相同的。但秦国圜钱(圆孔圆形)有“一两”型的和“半两”型的。

一两”型的圜钱直径3.6-3.7 厘米, 穿径0.8-0.9厘米, 重13.1-15.6克。一般在14 克左右, 无郭, 背平素无文(图1-2;1-3)。根据司马迁的“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史记·平准书》)的说法,“一珠”是指一个货币的意思[7];“十二”、“十四”,据实测各自轻重不一,有大有小,与纪重无关,有的认为是冶铸炉次或范次的编号(杜勇,1996);也有的作者将其读为纪年。“十二”、“十四”被读为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和十四年(前348年)。这在商鞅第二次变法(前350年)之后。这种读法没有说服力。我赞成将其读为秦献公十二年(前373年)和十四年(前371年)。这个时期在商鞅第一次变法(前356年)之前。实际上,公元前383年秦献公由雍城迁都栎阳。而重一两型圜钱也是在这些地区出土的。但据刘可通(2001)介绍,在甘肃西安和、礼县出土有重一两十二的圜钱。如果属实,我们上面的解读面临着挑战。

商鞅变法之前,秦铸行过半睘钱。半睘钱造型与一两型圜钱相同,直径较小,大约2.7-3厘米,重7克左右,“半睘”二字并列右读,其义为半个货币单位的圜钱[8]。秦货币单位是“两”,那么半睘当重为12铢。这种钱流传极少,目前市场价格不菲(图1-4)。

四、商鞅改革秦国度量衡制度和钱币计量标准的统一

商鞅变法对秦国乃至对中国历史的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商鞅对秦国的度量衡制度的改革是商鞅变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史记·商君传》记载: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商鞅“平斗桶、权衡、丈尺”;《战国策·秦策三》记载:“商君为孝公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自此,秦以铢、两、斤、钧、石五权“平”其权制,但黄金单位按照当时周制用“镒”计量。实际上,商鞅确定的秦国新的度量衡标准也是后来秦始皇统一全国度量衡标准的基础[9]。《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一法度衡石丈尺”。秦始皇陵等处出土的秦权铭文载:“廿六年(公元前221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嫌)疑者,皆明壹之。”学术界对《秦诏版》的断句、解读存在争议(赵瑞云,赵晓荣,2005),但秦始皇下令统一度量衡的史实无可争议。秦朝《工律》要求:县及管理手工业的工室校准度量衡之权(称砣)、斗桶和升,至少每年要校正一次[10]。说明秦国、秦朝的度量衡制度是成体系的。

商鞅有关度量衡标准的具体改革是:

第二,商鞅制作铜升。公元前344 年,商鞅监制了标准量器—“商鞅铜升。其铜权的铭文为:“大良造鞅,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即16.2立方寸为1升(邓学忠.,2007)。按照秦制,1斛等于10斗,1斗等于10升,1升等于200毫升。

第三,重量计量标准。按照秦制,1石等于4钧,1钧等于30斤, 1斤等于1镒,1镒等于16两,1两等于24铢,1铢等于0.66675克(杨殿奎、夏广洲、林治金,1988)。在先秦时期,黄金的计量用“镒”,但由于黄金是稀缺的贵金属,后来一般用“两”来计量。秦朝《效律》规定,黄金衡累误差超过1/2铢(1/48两)要赀1盾[11],即罚1个盾牌。

商鞅进行第一次变法(前356年)时,秦国都城在栎阳。前350年,秦孝公将国都由栎阳迁到咸阳(参见表1-1),商鞅进行第二次变法,“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史记•商君列传》)。作为法家的商鞅,其施政极重“壹制”[12]。商鞅“平斗桶、权衡、丈尺”,为“壹”秦度量衡之制.而度量衡之“壹”,必以完成统一实施为标志。因而,商鞅在钱币铸行方面必然会遵循“壹”的原则,统一钱币的计量标准。我初步推论:商鞅将秦圜钱统一为重半两(12铢),仍然是圆孔圆形的圜钱。在下文,我们还会讨论这个问题。

五、秦惠王二年的“初行钱”问题

关于秦统一前铸行钱币的有关古籍记载,见于《史记》的有4 处:

1. “ (秦)惠文王生十九年而立, 立二年(前336年), 初行钱。”(《史记•秦始皇本记》)

2.周显王三十三年(前336年), “ 贺秦”;秦惠文王二年, “天子贺行钱”(《史记•六国年表》)。

3.周显王三十三年, “贺秦惠王” (行钱)(《史记•周本记》)。

4.惠文君二年, “天子贺”(行钱)(《史记•秦本记》)。

综上可见,公元前337年秦惠文王“初行钱”,公元前336年周显王表示祝贺。这应该是秦国钱币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或改革。为此,我个人的推理是:

第一,秦惠王“初行钱”行的是半两圜钱。战国早期的半两圜钱是圆孔圆形的形制,钱文为大彖。有大中、小三种规格。这个时期允许民间铸行钱币(李运兴,张百全,徐柏年.2001)。商鞅变法后统一钱币的重量标准,并允许各城邑铸行钱币。因而,秦惠王二年“初行钱”,是由秦国政府铸行半两圜钱。

第二,秦惠王“初行钱”是在商鞅变法之后,因而,“初行钱”必定有相应的法律。我猜测,这类法律可能是睡虎地秦简《金布律》的前身。由于金布法律,由政府统一铸行,钱币体现着政府的信誉,因而,钱币的规格、成色并不影响钱币所代表的价值。

第三,由圆孔圆形的半两圜钱改为方孔圆形的半两圜钱。秦国铸行时间最长、铸行数量最多的是方孔圆形的“半两”圜钱[13]。从圆孔圆形的圜钱改为方孔圆形的圜钱就是一种重大的创新。因为圆孔圆形是仿玉璧或纺轮制作的;方孔圆形贯彻着“天圜地方”的理念[14],也是秦墨纺照车轮的原理而制作的[15]。关于这个问题,学术界有许多观点,在此不做赘述[16]。

六、秦始皇统一六国前的秦国并没有统一铸行钱币

《史记》关于秦惠文王二年(前383年)“初行钱”的记载,是我们研究秦始皇统一六国前秦国钱币制度的出发点。林剑鸣(1961)认为“初行钱”是秦自惠文王开始铸造货币(或至少是固定货币)(林剑鸣,1981.p.292);林甘泉说是自秦惠文王时又开始铸行另一种货币(林甘泉,1999.p.595);也有人认为“初行钱”规定“半两”钱为法定铸币,但没有明令规定“半两”钱的大小、厚薄、轻重标准(李光军.1999),等等。

根据考古报告提供的信息,秦国方孔圆形“半两”钱直径、重量大小并没有统一(参见表1-2;图1-6;1-7)。另外,成都新都战国墓出土方孔圆形半两钱66枚,大小也不相同,铸行时间上限至秦惠王二年(前336年),下限到秦始皇统一全国时(前221年)止(曾咏霞,2004)。

我认为 “初行钱”是秦国政府开始垄断铸行方孔圆形的半两圜钱。但秦国又允许封君在受封地区铸行钱币。我们知道,商鞅变法,改变了过去爵位世袭的制度,改行以军功受爵的制度。因而,一批军功卓著的将领被封侯受爵。秦孝公创立这种封君制,和以前各朝代不相同的是,封君受封区域内部的治理由国君另派令和丞来治理,奉行国家统一法令,受封者仅享有封地范围内向居民征收赋税的权力,其他诸如土地管理、经济财政、农业、手工业生产都由封君自行管理。随着封君权势增加,封君的权欲随之澎胀,秦的某一封君在自己封地内铸造出异于秦“半两”的铸币。

(一)“襄阴二” 钱

“襄阴二”也有释作“襄二甾”的,属于方孔圆形圜钱。钱径约26-30mm,重6g左右(参见图1-8;图1-9)。目前在陕西、山西、山东等地有少量的面世。传统上视“襄阴二”为战国晚期赵国所铸。党顺民(2010)考证“襄阴二”实为秦国封君铸钱。

(二)两甾钱

两甾钱“铸主”为穰侯魏冉、泾阳君公子市;“铸地”在河南南阳;“铸期”应在秦昭王十六年(前291)至秦昭王四十一年(前266)。1甾等于6铢,两甾等于12铢,即半两,实为秦半两钱的变异。秦半两钱文字古朴高挺,两甾钱文字端正平夷,“两”字中间二“人”字上部竖笔极短。目前河南南召、南阳、淅川、方城、镇平5县及南阳市区6处,共出土有郭两甾钱295枚,直径2.7-3.24厘米、穿孔0.53-0.68厘米、厚0.11-0.19厘米、重3.7-8.25克(参见图1-10;图1-11)。

(三)文信钱和长安钱

文信钱是秦庄襄王时期及其后秦始皇在位期间文信侯吕不韦所私铸。文信钱为方孔圆形,形制有如秦半两,前面有向外的品行四出纹,篆书文信两字,无外阔。文信钱直径2.4~2.5厘米,重2.9-3.4克(参见图1-12;图1-13)。但也有认为是汉初地方所铸。

长安钱为长安君所铸。长安君成蟜(前256年?-前239年)是秦庄襄王次子、秦始皇之弟。秦始皇即位八年后,因封于长安,故号为长安君。长安君领军队攻打赵国,在屯留造反,后投降赵国(《史记·秦始皇本纪》)。长安钱为方孔圆形,背平,面文自右至下旋读,其文字略带隐起,篆法古朴拙实,具有战国文字特征。其直径长2.1厘米,穿孔宽1厘米,重1.8-2.5克(参见图1-14;图1-14)。文信钱和长安钱传世不多。

七、秦代货币制度及货币形制

所谓货币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货币流通的组织形式和行为规范。但古籍记载秦代货币制度的内容非常少,说秦始皇统一币制,但“秦始皇的统一币制到底是怎样统一,没有明显的文献资料。”(彭信威,2015.p.57)。我们根据传世古籍和考古资料做一个简述:

(一)秦始皇统一铸币

我在《中国先秦时代的货币问题》一文已做介绍,战国中晚期,中国形成了四大货币体系,即铜铲布币、刀币、楚币和圜钱。秦国铸行圜钱。秦始皇统一全国后,颁布货币统一政令。同时废止铜铲布币、刀币、楚币和贝钱,通行秦国的圜钱,即秦半两钱。秦半两钱钱文统一用小彖,按照秦制半两由秦朝中央政府铸行,禁止民间私铸[17]。

(二)秦朝由金、铜质圜钱和麻布三种货币同时流通,并形成一定的比价

《史记·平准书》:“及至秦, 中一国之币为三等, 黄金以溢名, 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 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汉书·食货志》: “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 不为币, 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两者都只讲黄金、青铜两种质料的货币。1975年湖北出土的睡虎地秦简《金布律》则提到“金、布、钱”三等币制。市肆商贾和官家府库的吏员不准在布与钱两种货币之间进行,否则要治罪(“賈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擇行錢、布;擇行錢、布者,列伍長弗告,吏循之不謹,皆有罪。”[18]。同时,《金布律》还规定了单位麻布的标准,即麻布长八尺、幅宽二尺五寸为一布,质量不好的不准流通。钱与布的比值是11:1 [19] 。

(三)秦朝铸行的“重四两钱”不是“权钱”

据说为确保秦制货币在全国流通,严格规范半两钱的标准重量,秦朝专门铸造了一种如今被泉界称为“权钱”的标准砝码。最早见于清代李佐贤《古泉汇》、鲍康《续泉汇》。书中载录有“第一重四两”、“第五重四两”、“第九重四两”。李佐贤、鲍康均称其为“权钱”,丁福保所著《古钱大辞典》、《历代古钱图说》认为是秦初权钱。马传德(2005)认为秦始皇统一货币的象征就是“秦权钱”。学术也有提出质疑的(曾维华, 2011)。我持否定的观点。因为早在商鞅变法时就制作了法定的“商鞅铜升”(铜权),秦始皇统一度量衡,重量标准就是以“商鞅铜升”为标准。秦朝《效律》对各类度量衡的误差有具体的规定[20],对黄金的误差规定不能超过1/2铢。实际上,铜钱的价值不仅取决于铜钱的重量,还取决于铜钱的成色。所以,政府部门不会单单对铜钱制作一个检验其重量的砝码。

(四)秦朝颁布《金布律》,严格管理钱币铸造和流通过程

《汉书·萧望之传》颜师古注云:“ 金布者, 令篇名也, 其上有府库金钱布帛之事,因以名篇。”1983年12 月,湖北江陵张家山出土大批汉简, 其中有不少是有关法律的文献,“已清理出的律名, 与睡虎地秦简相同的,有金布律。”[21]。睡虎地秦简《金布律》是一个名叫“喜”做的摘要,共18条,前5条与货币有关。可以看出秦朝严格管理钱币铸造和流通过程。其中摘抄有:“官府受钱者,千钱一畚,以丞、令印印。不盈千者,亦封印之。钱善不善,杂实之。出钱,献封丞、令,乃发用之。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22]。官府受钱,须“千钱一畚”。1962年陕西长安县韦曲乡首帕张堡窖藏秦钱,釜内有古钱1000枚,釜残底器里中央有一长方形戮印(陈尊祥,路远.1987)。这说明《金布律》得到了认真贯彻。同时,钱币是法定货币,体现着国家的信誉,因而,钱质的美恶(钱质好与不好)混合在一起,百姓在市场用钱,不准在美恶之间选择。

(五)秦二世“复行钱”问题

《史记•六国年表》:“(秦始皇三十七年)十月子胡亥立,为二世皇帝,…,复行钱。”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从秦惠王二年(前336年)“初行钱”到秦二世(前210年)“复行钱”,在这128年期间应该有一个“废钱”的环节。只有有了这个废钱的环节,才会有“复行钱”的问题。但没有更详细的史料记载。我们能不能按照这种逻辑来思考?

从中国历史发展的情况来看,新皇登基就是改朝换代,有的政策会废止,有的政策需要重申,有的需要制定新的政策。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010年)十月,胡亥被立为皇帝,立刻“复行钱”重申货币政策并铸行钱币,解决资金问题。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元年),秦二世颁布《秦二世诏版》,下诏左丞相李斯、右丞相冯去疾,要继续执行始皇帝定下的统一度量衡的制度[23]。所以,我们不能对“复行钱”做过度的铨释。

(六)秦朝法律规定统一铸币,但实际铸行的钱币并不统一

《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记载秦始皇统一货币,但又说秦钱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睡虎地秦简《金布律》也提到钱币的美恶问题。考古挖掘出土的钱币和钱范大小规格都不统一。

八、结束语与评论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货币问题从来都是经济的核心问题之一。研究秦国和秦朝的货币问题,有关古籍记载太少。因而,近期系统阅读了一些考古报告及有关资料,收获还是非常大的,至少改变了对秦国早中期的一些看法。

第一,秦国早期、中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并不落后。

我把秦国(前905年-前221年)历史分为早、中、晚三期。

秦国早期(前905年-大约前777年),秦人地处今甘肃的天水和礼县一带。秦邑和西垂(西犬丘)所在地的渭水流域和西汉水流域,都是中国最早的农业社区。秦人先祖嬴姓部族本为商朝贵族,殷商覆灭后,为周王室养马,并有功受封。也就是说,秦人在甘肃天水和礼县等地区发展农业、畜牧业。同时,秦人早期的手工业也很发达。在西周时期,通行马拉战车,组织军事力量。在甘肃礼县大堡子山、西山、圆顶山挖掘的秦墓中发现都有马车坑和大量车马随葬(雍际春,周晓聪.2018),故《毛诗序》:“秦仲始大,有车马礼乐待御之好也。”(《史记•秦本纪》)。秦人的金属铸造业也很发达。在秦墓中发现大量的青铜器和铁器(参见图1-17)。

秦国中期(大约前777年-前424年),秦人已经进入关中陕西宝鸡地区。秦人首先进入汧,并建立畜牧业生产基地。随后,秦人占有岐丰之地。岐丰之地原是宗周的发祥地,也是一个宜农之地。秦文公收纳20多万善于农耕的“周余民”,使秦国的农业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秦国进入关中之后,手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目前宝鸡地区出土了两万多件青铜器,是全国唯一的青铜器之乡。这是西周和秦国的遗产。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商业得到全面的发展。当时秦人与巴蜀、楚国、三晋都有频繁的贸易往来,涌现出一批巨商大贾。

秦国晚期(大约前383年-前221年),秦人将国都迁入西安和咸阳地区。这时的秦国已经是战国时期最强大的国家。

综上可见,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并不落后。秦国由一个几万人的小国(附庸),经过684年的励精图治,“天天向上”,最终统一全国,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第二,秦国中期可能大量使用过麻布和兽皮质料的货币。

秦人在甘肃境内时,使用的是天然贝和纺贝质料的货贝。目前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秦国最早的铜质一两型的圜钱是秦献公十二年(前373年)和十四年(前371年)铸行的。这样,秦国发展历史的中期(大约前777年-前424年)就出现了一个没有考古出土货币的时期。有些作者认为,这是因为秦国经济落后,没有能力和必须铸行铜币。这种解释是苍白无力的。

我个人认为这个时期秦国可能大量使用过麻布和兽皮质料的货币。由于麻布和兽皮自然解体快,考古挖掘没有发现麻布和兽皮类货币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们可以通过零散史料来进行推理。

《史记·秦本纪》记载,秦穆公曾派商人到楚国购盐,并以五羚羊皮买回百里奚。实际上,秦人早期以畜牧业为主业,并与西戎游牧部族亦战亦和,也有贸易往来。因而,兽皮是大家可接受的等价物。《史记·平准书》记载西汉武帝时以白鹿皮作为货币,虽然这是罕见的事件。但在上古货币经济尚未居主导的历史条件下,皮币是可能的。

同时,秦人进入陕西关中地区,依靠“周余民”发展农业,用麻布做交换的等价物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根据睡虎地秦简记载,秦朝把麻布作为法定货币。那么,在秦国中期大量流通麻布质料的货币,其理由也是充分的。

第三,铜质圆孔圆形圜钱可能由秦国首先铸行。

根据考古报告,圆孔圆形的圜钱最早出土于战国中期的魏国(董良义,2012),因而,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铜质圆孔圆形圜钱首先由魏国铸行。另一个理由是魏国比秦国经济发达,虽然秦国也铸行铜质圆孔圆形圜钱,但是从魏国学习而来的。这些观点没有解释力。

我认为,铜质圆孔圆形圜钱可能由秦国首先铸行。理由是:

(1)三晋(魏、赵、韩)、两周地区从春秋时期开始就铸行铜铲布币。这些地区流通的圜钱也是少量的。一般来说,在春秋或战国早期,开始允许私人铸行钱币。你能铸造供应钱币,不等于别人会接受。因而,在一个地区使用第二种货币是很困难的。如果是秦人在使用圜钱,魏国人尤其是与秦人有贸易往来的魏国人就不会拒绝使用圜钱。否则,人们不会轻易使用第二种货币。这是经济常识。

(2)如果说秦国经济文化落后,圆孔圆形的圜钱是从魏国学习而来。在圜钱尚未出现时,为什么秦国不学习三晋的铜铲布币和楚国的鬼脸钱?秦穆公曾派商人到楚国购盐,并以五羚羊皮买回百里奚。不缺少青铜的秦人为什么用羊皮做等价物而不学习铜币技术呢?实际上,目前在秦国境内并没有挖掘出土铜铲布币。秦人早期是游牧部族,圜钱携带方便,更适合其生活习惯。他们常年累月使用车马,由车轮的制作原理用于制作钱币工艺上。

(3)学术界普遍将秦国最早的铜质圜钱确定为秦献公十二年(前373年)和十四年(前371年)所铸行。然而,秦献公二年(前383年)将都城从雍城迁到东部的栎阳。也就是说,秦献公已经迁都到东部十多年了,在东部没有发现一两型圜钱,却在西部发现了一两型圜钱。这是说不通的。

(4)考古发现的圜钱主要在今宝鸡地区,甚至在岐山、凤翔(雍城遗址所在地)发现了钱范(参见图1-18)。所以,秦国铸圜钱的时间上限应该上移,可能与纺贝货贝是直接衔接的。这样,秦国圜钱铸行应早于魏国,是圜钱的创新国。

第四,关于“初行钱”和“复行钱”的理解问题。

商鞅变法后,秦国形成了依法治国的治理模式。无论是“初行钱”还是“复行钱”,都须先有法律然后再“行钱”。我个人认为,“初行钱”的法律可能是睡虎地秦简所记载的《金布律》的前身,但“初行钱”的法律允许封君在封地铸行钱币。文信钱和长安钱的铸行,说明在秦始皇时期封君是有权铸行钱币的。秦二世继位后立即“复行钱”,禁止民间私铸,铸行钱币之权收归秦朝中央政府。

“初行钱”、 “复行钱”所铸行的钱是方孔圆形半两的圜钱。要求钱的重量“钱如其文”---半两。但考古发现的钱币,其直径、穿径、厚度和重量都不是统一的;其成色一般要求铜的比例占70%,其他诸如锡、铅等金属占30%。由于秦半两钱是法定货币,体现着国家的信誉,因而重量、成色并不影响它们所代表的价值。由于这种情况,秦末钱币减重日益严重。为了整肃钱制, 遏制急剧减重现象,“复行钱”规定其半两钱的钱径为2.3-2.4厘米,考古发现的叠铸范母钱径亦为此值(姜宝莲.2004)。

注释:

[1]刘宇.2016;郭锟铖.2016。

[2]《史记•秦本纪》、《史记•六国年表》都记载:献公“二年,城栎阳”。集解引徐广曰:“徙都之,今万年是也。”《史记•秦本纪》:孝公下令国中曰:“……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史记•货殖列传》:“献(孝)公徙栎邑,栎邑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

[3]刚,方志军,韦正,王辉.2008;方建軍,2010。

[4]1977年雍城考古工作队在凤翔高庄发掘46座墓葬,墓葬时代从春秋晚期到秦代,其中发掘半两钱580枚(雍城考古工作队.陕西凤翔高庄秦墓发掘简报[J].文博,1988(4);1979年凤翔高家河出土一罐“半两” 钱, 计枚, 其中枚为战国秦“半两”(赵从苍、延晶平《凤翔高家河村出土窖藏秦半两》《陕西金融·钱币专辑》)。

[5]赵从苍、延晶平.凤翔出土“铢重一两二环钱”//陕西金融·钱币专辑[[J]. 陕西省金融学会,总第10期。

[6]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北郊考古队:《长庆油田西安基地墓1282发掘记•首次先秦圜钱正式出土》,《陕西钱币论文集》2000年8期,第21—22页。

[7]《尔雅》:“珠,玉之圜者,故字从玉。”;《说文解字》:“璧, 瑞玉圜也。”((东汉)许慎, 1963.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第 11页) “玉珠” 、“玉环”、“玉瑗” 、“玉璧”皆圆圜形,古时均曾作“货币”使用, 所以古时径称“玉币”。

[8]《汉书·食货志》下云: “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颜师古注引李奇曰: “圜即钱也。”郭沫若《金文丛考·释共》亦云: “余谓寰(睘)即玉环之初文, 象衣一当脑处有环也。”显然, 珠从玉, 睘亦从玉, 此圜钱乃从玉璧演化而来。

[9]吴承洛(1993.pp.146-147)。

[10]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1978.p.70)。

[1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1978.p.115)。

[12]《商君书·去强篇》云: “国作壹一岁, 十岁强; 国作壹十岁, 百岁强, 国作壹百岁, 千岁强。千岁强者王” 。《壹言篇》云: “壹民务者强” 。《靳令篇》云: “守十者乱, 守壹者治。”

[13]四川青川县郝家坪50号墓,与秦武王四年十二月隶书木牍同出的有7枚半两钱。均方孔圆形,字文凸起,半两二字对称,篆法古朴,铸工粗糙,轻重大小不一。按秦制半两为12铢,合今7.8克。据实测7枚中最重者9.8克,合14铢,超过半两;其余都不足半两,最轻的仅2.1克,合3.1铢,只有半两的1/4强。从减重钱多看,说明这种货币在秦国已铸行了一段时间。该墓木牍最晚的时间是武王四年十二月,估计下葬的时间在秦昭王元年。这是一个有确凿年代的墓葬,秦昭王元年上距秦惠文王二年仅30年,足证秦惠文王"初行钱"就铸的是方孔圆形半两钱(四川省博物馆、青川县文化馆(1982);李学勤(1982)。

[14]《庄子·说剑篇》: “上法圆天, 以顺三光, 下法方地, 以顺四时。” ;《吕氏春秋·季春纪·圜道篇》云: “天道圜, 地道方, 圣王法之,…主执圜, 臣处方, 方圆不易, 其国乃昌。”

[15]《考工记》:“圜者中规,方者中矩,立者中县,衡者中水,直者如生焉,继者如附焉。”

[16]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肖清《中国古代货币史》(人民出版社,1984),钱剑夫《秦汉货币史稿》(人民出版社,1986),都认为“初行钱”铸行的是一两形的圆孔圆形钱。

[17]秦简《封诊式》有这样的案例:“某里士五(伍)甲乙缚诣男子丙、丁及新钱百一十钱,容(鎔)告曰:丙盗铸此钱,丁佐铸甲、乙捕素(素)其室而得此钱、容(鎔),来诣之。”((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1978.pp.252-253)。意思是说,某里士伍甲乙发现男子丙、丁私铸钱,便将二人连同钱范及所铸之钱一同送往官府治罪。

[18]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1978.p.57)。

[19]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1978.p.56)。

[20]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1978.pp.114-115)。

[21]张家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1985)。

[2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1978.p.55)。

[23] 孙名昌,2017;李洪甫,许健.东海县出土秦父子诏铜量[J].文物, 1984。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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