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票抵扣联要盖章吗?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发票可以不盖章 › 机动车发票抵扣联要盖章吗? |
问题: 机动车发票抵扣联要盖章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 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813号)规定, 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对于是否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的问题未做明确规定。经与公安部协商,决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综上规定可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其他联次需要加盖开票单位印章(即发票专用章)。 实务好课推荐 全面讲解小微企业简易做账的全流程 戳图点击帮助您快速掌握小微企业的做账技巧>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