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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法师文钞选读-复永嘉某居士书

2024-06-28 23: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复永嘉某居士书

  复永嘉某居士书一

  昨接来书, 言及教女为齐家治国之本, 可谓见理透彻。周之开国, 基于三太。而文王之圣, 由于胎教。是知世无圣贤之士, 由世少圣贤之母之所致也。使其母皆如三太, 则其子纵不为王季文王周公。而为非作奸, 盖亦鲜矣。而世人只知爱女, 任性骄惯, 不知以母仪为教。此吾国之一大不幸也。人少时常近于母, 故受其习染最深。今日之人女, 即异日之人母。人欲培植家国, 当以教女为急务。勿曰此异姓之人, 吾何徒受此忧劳哉。须知为天地培植一守分良民, 即属莫大功德。况女能德镇坤维, 其子女必能肖其懿范。荣何如之。况自己子孙之媳, 亦人家之女乎。欲家国崛兴, 非贤母则无有资助矣。世无良母, 不但国无良民, 家无良子。即佛法中赖佛偷生之蟒流僧, 一一皆非好母所生。使其母果贤, 断不至下劣一至于此。惜哉。佛法大无不包, 细无不举。譬如一雨普润, 卉木同荣。修身齐家治国亲民之道, 无不具足。古今来文章盖一时, 功业喧宇宙者。与夫至孝仁人, 千古景仰。人徒知其迹, 而未究其本。若详考其来脉, 则其精神志节, 皆由学佛以培植之。他则不必提起。且如宋儒发明圣人心法, 尚资佛法, 以为模范。况其他哉。但宋儒气量狭小。欲后世谓己智所为, 因故作辟佛之语, 为掩耳盗铃之计。自宋而元而明, 莫不皆然。试悉心考察, 谁不取佛法以自益。至于讲静坐, 讲参究, 是其用功之发现处。临终预知时至, 谈笑坐逝, 乃其末后之发现处。如此诸说话, 诸事迹, 载于理学传记中者, 不一而足。岂学佛即为社会之忧乎。宋葛繁之日行利人事。赵阅道之日之所为, 夜必焚香告帝。袁了凡之立命, 周梦颜之著书。莫不汲汲然企人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明因果, 示罪福。使人知举心动念, 天地鬼神, 无不悉知悉见。虽欲欺人, 以天地鬼神悉知悉见, 而有所不敢。从兹勉力为善, 实心戒恶。虽最刚强难化, 不可以理喻者。闻三世因果之道, 必渐行戢敛, 以致转暴恶为良善者, 不知其几。窃谓父母爱子, 无所不至。唯疾病患难, 更为婴心。小儿甫能言, 即教以念南无阿弥陀佛, 及南无观世音菩萨名号。即令宿世少栽培, 承此善力, 必能祸消于未萌, 福臻于不知。而关煞病苦等险难, 可以无虑矣。稍知人事, 即教以忠恕仁慈, 戒杀放生, 及三世因果之明显事迹。俾习以成性。在儿时不敢残暴微细虫蚁, 长而断不至作奸作恶, 为父母祖先之辱。佛法遇父言慈, 遇子言孝, 遇兄言友, 遇弟言恭, 夫唱妇随, 主义仆忠。虽统名为出世之法, 实具足乎经世良谟。经世良谟, 亦同儒教。但儒教只令人尽义, 而佛教一一各言因果。尽义则可教上智, 难化下愚。因果则上智下愚, 无不受益。今之社会, 专以智巧而为主体。故发而为事, 则借为民作共和幸福之名, 成同室操戈之实。使国势日危, 人民日益困悴于争意气争权力中。若是结果, 总以不知因果报应。使人人知因果, 则自利利他, 己立立人矣。何至如此其极乎。所谓小儿学佛者, 学其前来所说数义而已。岂即令其参禅悟性, 阅教观心等耶。王君未知佛法, 所以过虑如是之甚。若即其言而推之, 殆将毕世不敢言及佛法矣。答王君书, 当并光所说之意而融会之, 则更阔大矣。法名如数写来。窃谓小儿取一名, 恰当即已, 何必定取三名。孔子之名, 原是乳名。岂乳名便只可儿时用乎。法名亦后世所立。佛诸弟子, 莫不皆是在家俗名。今之取法名者, 以别其入法与否。若儿女辈俗名, 最初即取好, 毕生可用。何须络索二三耶。先尽人事, 后听天命。人谋不及处, 以三宝之威神是托。则冥冥中自有不思议之转旋矣。

  复永嘉某居士书二

  昨接汝书, 知师寿已心有回转, 不决定即欲出家。幸甚。出家一事, 今人多以为避懒偷安计。其下焉者, 则无有生路, 作偷生计。故今之出家者, 多皆无赖之徒。致法道扫地而尽, 皆此辈出家者为之败坏而致然也。光观师寿根性, 在家修持, 固不失为一乡之善士。虽不能大弘法化, 于自于他, 皆有实益。若出家, 则年时已过。又且身弱, 不堪受苦。其于学教参禅一道, 若不问津, 则了不知其方向。若去参学, 则尽此生力, 亦未有得。宗教不知, 于一心念佛之道, 惟能利己。其于利人, 尚欠参学。以故不如在家, 依龙舒安士二林等之修持为愈也。

  复永嘉某居士书三

  昨接手书, 知又得麟儿。喜甚。书中所说, 皆有道理。张奂伯教子女之事, 乃知体而不知用, 不可全取为法。至于幼时, 又须以因果报应之事, 与净土法门之利益, 于学堂回时, 谆谆训诲。则子女现时蒙念佛之益, 必能免意外之虞。将来以为立家立业, 及灭罪得福之本。若全不与学堂交涉, 则不谙时务。纵有作为, 亦难进步, 况庸常者乎。在家人必须先要得一谋生之法。奂伯之举, 可用于三十年前, 不可用于今日。今之时, 是何时也。乃伪妄排挤, 互相竞争之时。倘与伊等全无交涉, 必受其欺侮, 而难以安身矣。至于法名, 大儿已经皈依, 即不须另取。余者仍以福字为首, 慧融渊和明。其母宜名师越。以宋荆王夫人王氏, 自行化他, 专修净业, 为女中之冠。若名师王, 似不合宜。以夫人亦称越国夫人, 故以名越为妥。又离五浊, 生净土, 乃超越凡俗浊恶。至往生以后之渐渐上升, 亦超越事也。名者, 实之宾。必须常垂训诲, 令诸子女知世间道理, 知佛法道理。将来为人父母时, 自能为子女立规立法。不至虽有上等天姿, 如俗某某, 僧某某者。皆以堪作佛祖之姿, 为自他塞人天之正路, 掘地狱之深坑。其源皆由于乃父乃母初未尝以因果报应之若事若理, 以启迪之故也。因果不讲, 则名实绝不相应矣。而况欲得为圣为贤, 成佛作祖之实效乎哉。因果二字, 为今日救国救民之正本清源, 决定要义。捨此则无术矣。况教子女乎哉。

  复永嘉某居士书四

  汝家属甚多。倘诸弟妇令妹令女等, 学堂归来, 宜以因果报应, 及念佛利益, 与之谈论。俾彼等各各心中自知己心与天地鬼神相通, 与弥陀慈父相通。由兹断除恶念, 增长正信。俾彼现在堪为人之贤妻, 将来堪为人之贤母。以此风于乡邑, 是亦治天下国家之根本法錀也。菩萨随俗利生, 并不另起炉灶。对病发药, 令彼各各就路还家而已。现今学堂中妇女, 多多妄生异图, 拟操政权。不知各守本分, 相夫教子, 乃天下太平之根本。以故周之王业, 基于三太。彼太姜太任太姒, 乃女中圣人。但以阴相其夫, 胎教其子为事。今人不此是学。其所计虑, 皆为乱天下之媒糵, 可胜道哉。光本世外人, 何论妇女事。以汝家女眷多故。亦愿将来师表女流, 仪型闺阃, 以扬佛日之光耳。

  复永嘉某居士书五

  教子女当于根本上著手。所谓根本者, 即孝亲济众, 忍辱笃行。以身为教, 以德为范。如熔金铜, 倾入模中。模直则直, 模曲则曲。大小厚薄, 未入模之先, 已可预知, 况出模乎。近世人情, 多不知此。故一班有天姿子弟, 多分狂悖。无天姿者, 复归顽劣。以于幼时失其范围。如熔金倾入坏模, 则成坏器。金固一也, 而器则天渊悬殊矣。惜哉。佛以无我为教。今人每每稍有知见, 便目视云汉。是以知文字义理为佛法, 而不知以修身净心, 灭除我相, 力修定慧, 以期断惑证真为佛法也。

  复永嘉某居士书六

  娑婆世界, 是一大冶洪炉。能受得烹炼, 则非世界中人矣。不能受得烹炼, 则烹炼之大冶洪炉, 反为毒器, 为苦具。是在各人能自得益耳。同室之人, 固宜于闲暇无事时, 委曲宛转, 开陈至理, 令其心知有是非可否。则心识不知不觉, 渐摩渐染而为转变。至其愚傲之性发现时, 可对治, 则以至理名言, 和气平心以对治之。否则任伊, 一概置之不理。待其气消, 再以平心和气, 论其曲直, 久之则随之而化。若用强蛮恶辣手段, 断非所宜。以彼有所恃, (所恃者子女也。)兼失子女观法之训。念佛要时常作将死, 将堕地狱想。则不恳切亦自恳切, 不相应亦自相应。以怖苦心念佛, 即是出苦第一妙法。亦是随缘消业第一妙法。

  复永嘉某居士书七

  灵峰老人, 乃末法绝无而仅有者。其言句理事具足, 利益叵测。随人分量, 各受其益。子弟之有才华, 有善教, 则易于成就正器。无善教, 则多分流为败种。今日之民不聊生, 国步艰难, 几于蹶覆者。皆有才华无善教者, 渐渐酿成之也。无才华, 固宜教其诚实。有才华, 益宜教其诚实。然诚实亦可伪为。最初即以因果报应, 及人之一举心动念, 天地鬼神, 一一悉知悉见, 作常途训诲。而阴骘文, 感应篇, 必令其熟读。且勿谓此非佛书而忽之。以凡夫心量浅近, 若以远大之深理言之, 则难于领会。此等书, 老幼俱可闻而获益。而况德无常师, 主善为师乎。佛尚以死尸粪秽毒蛇, 令人作观, 以之证阿罗汉者, 逾恒河沙。况此种贴实存养省察之言句乎。楞严一经, 不知净土者读之, 则为破净土之元勋。知净土者读之, 则为宏净土之善导。何以言之。以自力悟道之难, 净土往生之易。十法界因果, 一一分明。若不仗佛力, 虽阴破一二, 尚或著魔发狂, 为地狱种子。而且二十四圆通之工夫, 今人谁能修习。唯如子忆母之念佛, 凡有心者, 皆堪奉行。但得净念相继, 自可亲证三摩。知好歹者读之, 其肯唯主自力, 不仗佛力乎。不知好歹者反是。以其止欲为通家, 无心了生死耳。

  复永嘉某居士书八

  来书发明普敬僧尼, 此理此事, 实为至当。然教儿辈, 又须反复为论。若止一往, 则或恐不知去取亲疏, 或致受损。譬如有人, 若诗若文, 若宗若教, 皆悉高超。而其品行卑劣, 不堪为人榜样。倘不加分别, 概行亲近。此人亲之, 不但行为或随彼转。而其任己臆见, 妄说道理处。无真知见, 或被所惑。须必居心则若贤若愚, 通皆恭敬, 不生傲慢。行事则亲贤远愚, 取优去劣。如是则可免相染之弊, 及挂误之愆。天下事, 有一定之理, 无一定之法。若不以情事而为定夺, 如执死方子医变症, 则生者少而死者多矣。必使情与理相合, 法与事相契, 则得之矣。

  复永嘉某居士书九

  来书所说, 皆从自己身心习气上究竟, 不胜欣慰。然在凡夫地, 不能无病, 亦不能任而不治。其治之之法, 最省力, 最得益处, 在以病为药。以病为药, 则病不为累矣。即如爱子女之病, 决不能断。不妨即以此爱为本, 必欲使子女生为正人, 没生净土。此其爱, 乃以世间凡情, 成就出世间圣果。若不善用爱, 任性娇养, 则与杀其身, 过百千万亿无量无边倍者多多也。国之灭亡, 民之涂炭, 皆此种不洞事之父母酿成之。可不哀哉。每日功课回向, 一一当与法界众生。若此功课为此, 彼功课为彼, 亦非不可。然必又有普回向之愿, 方为与三种回向相合。三种回向者, 一回向真如实际, 心心契合。二回向佛果菩提, 念念圆满。三回向法界众生, 同生净土。人各有志, 人各有业。(业, 谓职业。)但随缘随分即可, 不必与一切人皆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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