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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总周期为1460日历天,以总周期为控制目标,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各设计阶段的成果文件,在审批审查过程中相关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10日历天内,根据审查意见完成初稿的修改和完善,完成最终成果。 2.初步设计方案通过审批后190日历天内消除北村项目范围内纳入黑臭水体清单的黑臭水体,黑臭水体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项目周期考核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0日历天内,本标段纳入北村水系流域范围水质考核目标的河涌须达到水质考核要求;项目周期内其它各年度北村水系流域范围内纳入水质考核目标的河涌须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水质考核指标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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