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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科研训练项目选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06 20: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南大教函〔2022〕18号)等文件精神,为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的素质,提高其创新实践能力,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科研训练项目选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旨在为学有余力的本科生提供直接参与科学研究的机会,鼓励本科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研究,引导本科生进入科学前沿,了解社会发展动态。项目主要来源于教师的科研课题。本科生完成科研训练全过程后可申请2个学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

二、选报要求

(一)指导教师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指导本科生开展科研训练项目:

1.有在研课题。含厅级课题立项(主持)、省部级课题立项(排前二)、国家级课题立项(排前四)、横向课题(主持)。

2.具有博士学位。

(二)参与学生要求

1.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原则上非毕业年级学生均可申报。

2.应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具有一定科研素质,创新意识强,独立工作能力强。

3.每位学生限报1个项目。

(三)项目要求

1.每位指导教师限报2个项目。每个科研训练项目,学生选报人数原则上为2-5人,最多不超过7人。鼓励团队合作、跨院系合作。

2.项目起止(含申报、指导、结题等)时间原则上为1年,不得延期。

3.既往已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科研训练”项目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立项。

4.科研训练项目选报工作在“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s://scjypt.ncu.edu.cn/credit)进行,学生选报操作详见附件1,教师操作详见附件2,教秘操作详见附件3,平台登录帐号、密码与教务管理系统相同。

5.各教学单位应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科研创新训练,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和验收等。

三、项目资助

学校投入专项经费,给予科研训练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文科类项目基础资助金额2000元,在结题时有标志性成果的可追加1000元研究经费,最高可获3000元资助;理工医科类项目基础资助金额3000元,在结题时有标志性成果的可追加2000元研究经费,最高可获5000元资助。经费采取后资助方式,项目结题后予以报帐。

标志性成果包括:参与学生在重点竞赛项目中获奖;在SSCI、SCI、EI、CSSCI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排名发表论文;以至少第二排名获得各类专利授权等。

有关科研训练项目经费管理见附件4。

四、工作安排

1.9月1日前,教师提交科研训练项目。

2.9月8日前,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教师提交的项目,并完成拟立项项目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一天的公示。

3.9月15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教师提交的项目并公布入选项目。

4.9月22日前,学生登录平台进行选报,指导教师网上审核学生申请。

5.9月28日前,教务处审核,公布学生选报结果。

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8日12点前在平台导出评审结果汇总表(文件命名为:XX学院2023年科研训练评审结果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谈潇梦办公网邮箱,纸质稿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办公楼教务处条件科106室。

选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教务办或教务处条件科。各学院教务办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教务处联系人:谈潇梦、徐桂芳,联系电话:83969045。

附件:

1.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生操作手册

2.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教师操作手册

3.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教秘操作手册

4.南昌大学科研训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5.各单位对口教务处教学条件与建设科人员工作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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