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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部门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拟定学院教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全院专业建设规划,组织专业的论证及专业建设。 3.负责组织、指导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4.负责指导、协调全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院教学检查、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5.收集教学信息,掌握教学情况,处理教学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编写《教学工作通报》。 6.负责全院考试、成绩管理。 7.负责全院公共选修课的组织、管理、落实、检查工作。 8.负责教材(讲义)及教学资料的审核、征订、印刷、供应等日常工作。 9.负责完成上级各项统计报表、资料上报、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 10.负责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协助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建设、职称评定、先进教师的评选表彰工作。 12.协同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及资料移交工作。 13.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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