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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没有欠条原件,能凭欠条照片追回欠款吗?

2023-12-06 17: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没有欠条原件,只有欠条照片,打官司有用吗?近日,南川法院水江法庭审结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案件详情

2020年12月,庞某向张某借款,张某通过支付宝分三次向庞某转账总计6000元。经张某多次催促,2022年10月,庞某向张某偿还借款1000元后出具欠条一张并签字捺印,承诺于2022年11月8日前向张某归还所有欠款及利息,如果违约,将承担张某因追索借款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因庞某在四川务工不便回来,便手持欠条及公民身份证拍照,后将照片通过QQ发送给位于重庆南川的张某。欠条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庞某仍各种借口拖延还款,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庞某归还借款5000元并支付利息。

南川法院审理后认为

庞某书写欠条并签名、捺印后,手持该欠条、自己的公民身份证拍照,将照片通过QQ发送给张某,应当认定张某已收到了该欠条,双方对于本案借款的约定已经成立并生效,虽然张某无法提交欠条原件,但结合该欠条照片以及张某向庞某转账的凭据,足以证明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关系已成立,欠条中所载明的内容是庞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庞某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最终,判决庞某立即偿还张某借款50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民间借贷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往往缺乏正式的债权凭证,或者债权凭证的形式、内容具有一定缺陷,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出借人向他人出借款项时,应当留存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书面债权凭证,对双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内容予以明确,如无法取得债权凭证的原件,也应当以足以明确债权人身份、足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真实性的方式留存证据,以防范风险。

原标题:《以案释法:没有欠条原件,能凭欠条照片追回欠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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