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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8-22 17: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年终财务结账、2021年度教育部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及2022年校内单位预算等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1年年终财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一、时间安排

1、计划财务处于2021年12月24日关账,上午8:30关闭网上预约系统,下午17:30停止接收借款、报销、基建(修缮)业务、工资酬金发放、收入及收入分配等业务纸质预约单据。

2、计划财务处从12月25日起开展2021年财务年终结账工作,具体包括账务清理、项目清理、会计科目清理、财务档案清理与归档、年终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财务系统结账、2022年财务开账准备工作及2022年校内单位预算工作等。在此期间计划财务处不办理报销业务,不接受预约单投递。关账期间正常办理课题结账和盖章业务。

3、2022年开账时间为1月6日。

二、往来款业务

1、提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暂付款清理、催报工作。因各种原因在学校计划财务处借款尚未报账还款的单位或个人,请务必于12月24日前报账结清。

2、校内各单位在12月24日前核实已到账款,并确认相关收入。

三、关于工资酬金税收温馨提示

1、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从2022年开始没有了年终奖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所有收入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由于税法规定每一年度只能使用一次年终奖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学校于2021年1月发放2020年度年终一次性奖励时已享受2021年度的年终奖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因此2021年11-12月发放的薪酬将并入今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按照税法规定,从2022年1月起教职工取得的收入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再按照年终奖单独计税。

4、个人所得税可参考下表:

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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