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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意!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有新规定

2023-07-29 20: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增加一层包装袋。分类收集使用后的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等物品时,严禁挤压。

5.做好污染区消毒工作

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的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应当:

对包装袋表面采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清洁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常规的医疗废物处置。

6.高危险废物进行压力蒸汽灭菌

医疗废物中含病原体的标本和相关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运输前、中、后做好安全保障

① 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标识、标签以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② 工作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和利器盒的破损,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避免医疗废物泄漏和扩散。

③ 每天运送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含氯消毒液浓度为1000mg/L;运送工具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消毒处理。

8.每天两次,对医疗废物暂存处消毒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当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有工作人员进行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宜在暂存处单独设置区域存放,尽快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地面进行消毒,每天两次。

9.逐层登记交接,说明医疗废物来源

医疗废物产生部门、运送人员、暂存处工作人员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转运人员之间,要逐层登记交接,并说明其来源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

10.及时通知上门取件,登记资料保存3年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特别注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新冠”,登记资料保存3年。

此外,医疗机构要 及时通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上门收取,并做好相应记录。

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正确处置是防控疫情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各医疗机构一定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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