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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受到刑事处罚后,是否永久丧失行医资格?

2024-06-04 10: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央视的回扣事件和反腐深入,医生受到刑事处罚并不是遥不可及,医生涉入刑事案件常见罪名就是受贿罪,当然也包括非法行医、医疗事故罪,作为医院领导还有可能涉及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通俗说刑事处罚就是留案底,这会不会导致医生的职业生涯终结呢?今天从执业医师法以及注册方面的规定分析。

1 受刑事处罚,医疗机构应在30日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医师资格

执业医师法规定了注销医师注册资格的情形,其中就包括受到刑事处罚这一条。《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

2 刑事处罚是不是涉刑医生职业生涯的终结?

注销医师注册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为,是不是永远注销,终身禁止呢?中国的医生准入必须要有两本证,资格证和执业证,注销的属于执业证(蓝本),而手中还有一本资格证(红本),那么这个资格证还有效吗?

从《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来看,并没有把刑事处罚作为终身禁止医生行医的条件。在暂行办法的第五条规定了不予注册的几种情形,其中第二条: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就是说医务工作者执行完刑事处罚满两年后,可以申请重新执业。

3 多点执业势在必行,卫计委已经把多点执业写入《医师注册管理办法》

《执业医师注册暂行办法》已经准备转正为《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对于多点行医已经做了相应的改动:

第九条 医师应当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在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主要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向其他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注,备注内容包括本人所有执业机构的名称。

第十条 主要执业机构及其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

多点执业,自由职业,并不需要修改执业医师法。只要把执业注册证上面的执业地点改为中国,不再具体区分医疗机构,所有问题迎刃而解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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