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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023-03-13 11: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组织管理

为确保2023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我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规范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成立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负责复试过程的纪律督查。

复试小组的组长和成员由学院工作小组在我院教师中指定和选派,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北航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沈旭昆、王群

副组长:胡勇

成员:董萍萍、宋泽惠、叶强、王可、李佳、於水

秘书:李雪松

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群

成员:谷久文、王宁、宫万琳

学院受理考生申诉与投诉的联系方式:

电话:010-82316895,邮箱:[email protected]

对于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复议。

二、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专业代码:130500  

专业名称:设计学,研究方向为当代插画艺术与应用、视觉传达及其拓展、数字动画与新媒体传播、数字媒体与虚拟现实4个方向。

我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为11人,最终拟录取人数以实际拟录取为准。我院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

三、申请条件

1.推免生必须符合《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3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

(网址:http://yzb.buaa.edu.cn/info/1036/2674.htm)。

2.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评审结果及复试名单将公布在学院官网上。待“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者需登录该系统填报我院相关专业。

四、 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及具体要求

1.申请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3年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一份,并亲笔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须复印在A4纸张的同一页面上)。

(3)由考生本科所在高校的院、系、所、中心等思政相关部门出具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附件2)一份,并需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4)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3)。

(5)提交加盖所在学校/学院教务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如若因为疫情原因暂不能提供盖公章的成绩单,请电话联系我学院说明具体情况)。

(6)考生本人签字的北航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

(7)提供本人本科学习期间作品集一本,内容必须包括专业基础的作品和专业方向的创作作品,页面不少于30页,尺寸为A4,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50M,作品集封面见附件5。

(8)若有本人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提交复印件一份。

2.具体要求

(1)第1项材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3年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请下载该文档后,按照表格中每项的要求准确填写,完成后仍保存为word格式,并将文件名修改为:“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表”。

(2)第2-8项材料请转换为pdf 格式,分别命名为“序号(2-8)-姓名-材料名称”放入一个压缩包中。

(3)将上述全部电子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于2022年9月2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为“姓名-北航新媒体学院推免申请材料”,在邮件正文中需准确列出本人姓名、学校、所学专业、拟申请研究方向、常用手机号。收到申请邮件后,学院会不定期邮件回复“已收到推免申请”。逾期或未按要求发送的邮件学院均不受理。

学院经对申请者各项材料综合评审后,预计于2022年9月30日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公布在学院官网上,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请申请者及时关注我学院网站及邮箱邮件,保持电话畅通。

接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具体方式待后续通知)。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完成复试费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申请者提交的各类材料须真实、完整,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凡不符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的形式、内容、成绩和计分标准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侧重考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和政治思想情况考核,政治思想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专业笔试(时间为180分钟,各卷总分为300分),考生需自备8开180g素描纸一张,自备画具、颜料。

(1)当代插画艺术与应用方向

考试对象:报考当代插画艺术与应用方向的考生。

考试内容:命题插画创作(总分300分)。

(2)视觉传达及其拓展方向

考试对象:报考视觉传达及其拓展方向的考生。

考试内容:命题设计(总分300分)。

(3)数字动画与新媒体传播方向

考试对象:报考数字动画与新媒体传播方向的考生。

考试内容:命题多格漫画创作(总分300分)。

(4)数字媒体与虚拟现实方向

考试对象:报考数字媒体与虚拟现实方向的考生。

考试内容:命题设计(总分300分)。

2.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总分为200分)。

(1)考生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

(2)政治思想情况考核,重点从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理想信念、道德品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政治思想考核不计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个人自述5分钟,需结合PPT展示。

(4)专业外语及口语能力考核。

(5)专业知识及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六、复试方式与要求

学院2023年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复试平台,“钉钉”作为网络复试备用平台,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预计于2022年10月6日上午9:00起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相关测试,请按照学院后续通知要求配合完成。

“腾讯会议”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钉钉”下载地址:https://www.dingtalk.com 。

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北航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博士)复试考场规则》(网址:http://yzb.buaa.edu.cn/info/1036/2663.htm),按照《北航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博士)复试考场规则》中的要求准备网络设备测试与考场环境检查。

1. 设备及网络要求

考生须自行准备并调试好硬件设备。复试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是主机位,从考生正前方拍摄,用于同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交流,须为笔记本电脑,或配备摄像头的台式机,台式机须配有麦克风和音箱;第二机位是辅助机位,从考生侧后方约45度角拍摄,用于监控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可以为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或配备摄像头的台式机,手机须提前备好手机支架,注意调整摄像头角度和位置,确保考生方圆1.5米的环境可被收入镜头,且考生主机位电脑全屏清晰可见。

考生复试环境须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须提前测试网络环境,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复试期间须提前关闭可能占用网络带宽的电子设备,避免任何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

2.考场要求

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桌面仅可摆放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诚信复试承诺书(纸质打印版)、笔试试卷纸及学院要求展示的物品。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非复试指定的电子设备等,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考生须配合复试工作人员要求展示相关证件。

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断网等情况,须立即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电话:010-82317288,学院将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复试,或另外安排复试场次。

3.画面要求

考生须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佩戴口罩,确保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耳麦及耳机。

4.复试时间

2022年10月8日,复试笔试:上午9:00—12:00;复试面试:下午13:30-18:00。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

1.学院将按照申请者复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即笔试成绩低于180分或者面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2.学院将于2022年10月10日24:00前在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及我院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我院公布的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推免生,原则上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4.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5.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需要按照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未按照要求提交者拟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2023年9月份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提供虚假信息,存在违规违纪。

4.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办公时间):010-823172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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