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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行政区划

2024-02-11 06: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宋朝建国初期沿用五代方镇作为一级政区,之后恢复道制,在开元十五道基础上稍作改动(如关内道改称关西道、剑南道分为东、西两道等)。直到至道三年终于确定一级行政区为路,并设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广南东、广南西共十五路。路以下的二级政区有府、州、军、监等,府州军监以下又有县、军、监、场、城、寨、堡、镇等,不一而足。

咸平四年(1001年)分西川路为益州(后升成都府)、利州二路,分峡路为梓州(后升潼川府)、夔州二路。天禧四年(1020年)分江南路为东、西二路。庆历八年分河北路安抚司为大名府、高阳关、真定府、定州四路安抚司。皇祐五年析开封府及周边州军设京畿路,不久废除。熙宁五年(1027年)分京西路为南、北二路,分淮南路为东、西二路,分陕西为永兴军、秦凤二路。翌年又将河北路分为东、西二路,分京东为东、西二路。崇宁五年再次析开封府及周边州军升为京畿路,经过数次调整,最终辖区仅余开封府。宣和四年宋金联合攻辽,宋获得金归还当时所占部分燕云领土,并设置了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但随即得而复失。

南宋时因绍兴和议而失去秦岭-淮河以北疆土,仅余两浙东、两浙西、江南东、江南西、淮南东、淮南西、荆湖南、荆湖北、京西南、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州、福建、广南东、广南西十六路,绍兴十四年(1144年)改为17路,把利州分为东、西两路。端平元年(1234年)宋蒙联合灭金,淮河以北部分州军短暂收复,但很多得而复失,不过海州稳定保持在南宋疆域之内,并持续到南宋灭亡。

路制创设时仅有转运使司,后增设安抚使司(或兵马钤辖司)、提点刑狱使司,提举常平使司等机构,统称监司。元丰元年(1078年)实行大规模政治改制,其中就包括地方政区的改革,即打散大多数辖区统一的监司,使其交错管理诸路州军。南宋因战事频繁,诸路监司为提高行政效率又逐步恢复了统一辖区。

宋朝的行政区划设置与地方政治制度可谓强干弱支,中央政府高度集权。虽然避免了藩镇割据的局面,但导致地方资源狭小,加上失去燕云十六州的燕山天然屏障,也致使终宋一代,外敌入侵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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