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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台区花乡葆台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4-07-10 22: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北京市丰台区葆台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核准的请示》(京丰台发改[核]〔2018〕98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乡村建设规划条件(一般建设工程)》(2017规[丰]乡条字0002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丰预〔2017〕4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宝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丰台区花乡葆台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花乡。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61372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54482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规划道路用地4490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规划绿化用地24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79770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集体租赁住房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73417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宝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只能用于租赁,不得对外销售、不得转租。丰台区政府应加大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丰台区花乡葆台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宝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工程勘察     √ 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法定招标金额 设计 方案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施工图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土建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安装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设备 太阳能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钢材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商品砼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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