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北京市社会保险“减免缓”政策解读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北京市社会保险减免政策解读文件 重磅发布!北京市社会保险“减免缓”政策解读

重磅发布!北京市社会保险“减免缓”政策解读

2023-04-28 09: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你问我答 关注重点 01

A

减免部分

0 1

单位类型怎么查?依据是什么?

无需单位申请划型。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和《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 国统字〔2017 〕213 号) 等规定,以统计和税务数据为依据共同做好企业划型工作。其他无法划型企业,依据参保人员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进行划型。

自2020年3月9日起,单位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划型结果。

单位划型提示(截图)

02

如果我单位对企业划定类型有异议,如何处理?

对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应在3月底前向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提交2019年本单位从业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2019年12月实际从业人数等材料,按规定进行复核确认。原则上,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

企业划型异议申请书

03

什么类型的单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含生育)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期限是多久?是否需要单位操作?

本市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

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调整的缴费月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共计5个月;征收台账月为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4.9%的费率征收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0.5%的费率征收用人单位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合计为5.4%。

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缴纳金额不变。

不需要单位网上进行操作,后台直接生成月报数据扣费。

B

缓缴部分

0 1

单位办理社保费(三险)缓缴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 )参保单位确认并承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最近一月营业(财务)收入与2019 年4 季度月均营业(财务)收入相比下降50% 以上( 企业单位数据按照上报税务部门口径,其他类型单位数据按照会计报表口径) 。

(2 )参保单位未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

(3 )参保单位承诺并确保于缓缴期满前及时缴费。

(4 )参保单位依法履行按月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同时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的,缓缴期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

0 2

社保费(三险)缓缴期有多长时间?

不同时间的月报缴费缓缴的截止时间也不同,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 个月,缓缴执行期截至2 020年12月20 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具体见下图

0 3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缓缴期有多长时间?

注意与三险缓缴期不同!!

(1)执行延长缴费至2020年3月底的用人单位,在相关政府部门宣布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将延长缴纳的医疗(生育)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到位的,不收取滞纳金;未能将延长缴纳的医疗(生育)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到位的,将自2020年4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并影响参保人员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及相关权益记录。

(2)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延长缴费至2020年7月底的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延长缴纳的医疗(生育)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到位的,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及相关权益记录;未能将延长缴纳的医疗(生育)保险费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时足额缴纳到位的,将自2020年8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并影响参保人员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及相关权益记录。

0 4

我单位如何申请社保费(三险)缓缴?

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 “北京人社”APP

(3)“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

首次受理缓缴申请安排在2020年3月9日至14日;

4月至11月期间每月1日至5日安排受理缓缴申请。

审核结果于当月受理期结束后5日内以短信形式告知。审核通过的参保单位,当月生效。

单位申请“三险”缓缴操作流程

0 5

我单位如何申请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缓缴?

(1 )延长至3 月底:延长缴费期间,参保单位的1 月、2 月社会保险费继续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缴费,凡未能按时缴费的参保单位,均可以延长至3 月底缴费。

(2 )延长至7 月底:

①在本市正常参保缴费,属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行业且经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企业。

不属于上述行业,以及未经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企业不能延长缴费至7月底。

②“ 在本市正常参保缴费” 系指:2019 年12 月(不含)前不存在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2019 年12 月(不含)前存在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需将之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补齐后,方可作为适用的对象。

③上述行业企业按规定流程申请并经主管行业部门确认后可延长缴费至7 月底。

④网上申请期限为2 月17 日至3 月20 日,无需企业提供材料。申请期限结束后,市医疗保障局将已申请的企业名单按照行业分别报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经确认后,即可延长缴费至7 月底。

⑤确认结果将及时通过手机短信直接发送到申报联系人。请准确填写联系人和手机号码, 并确保联络畅通。

单位申请“医疗(含生育)”缓缴至7月操作流程

0 6

我单位申请缓缴社保费(三险)需每月提交申请吗?

不需要。只需申请一次,无须每月申请,原缴费期限在申请当月及以后的每月应缴费款,均可在《北京市缓缴2020年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限表》相应月份“最迟缴纳时间”前缴纳。

0 7

我单位不申请缓缴,社保费会自动扣款吗?

单位之前不存在历史欠费的可以正常扣费。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缓缴申请的,则按照正常的业务流程征收三项社保费(三险)。即:3月15日后,银行会划扣2月的社会保险费。

0 8

我单位5月再申请缓缴,什么之前的社会保险费怎么收?

自单位申请缓缴之月起,当月至6月的保险可以暂缓缴纳,例如:5月申请,5月应缴4月三险社会保险费即开始缓缴,4月三险最晚于10月底前缴纳。4月之前的保险,需要按时缴纳,只减免不延期,例如,3月保险最晚于4月底前缴纳,逾期自5月1日起加收滞纳金。

0 9

我单位2月份通过网申平台申请了缓缴还有效吗?

3月1日前已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的延长缴费(退费)申请的单位,3月份不再自动扣缴2月份的社保费(三险),2月份的社保费(三险)可延期至8月底缴费。如需缓缴3月及以后月份社保费(三险),须按规定条件、流程和时限重新申请缓缴,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缓缴。

10

我单位1月份的社保费(三险)未缴费,缓缴如何处理?

1月份应缴的社保费(三险)未缴费到位的单位(包括未按时缴费、自动扣款后退费的单位),可于7月底前完成缴费。3月份不再自动扣缴2月份的社保费(三险),2月份的社保费(三险)可延期至8月底缴费。如需缓缴3月及以后月份社保费(三险),须按规定条件、流程和时限重新申请缓缴,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缓缴。

11

我单位属于3月份在网申系统上办理过延期到7月底缴费(三险)的十类行业,还需要重新提交缓缴申请吗?

三险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十类行业企业,已申请延长缴纳社保费(三险)至7月底的,根据自身情况,须按本通知规定条件、流程和时限重新申请缓缴,不再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确认。

12

社保费(三险)缓缴期间的个人需要办理退休预审、跨省转移接续、申领失业金、死亡清算等涉及个人账户业务,如何处理?

缓缴期间单位有职工需要办理退休、转外省、个人账户清算等享受相关待遇业务的,需要通过个人补缴方式交齐该职工相应月份的单位及个人部分的社保费后,才可办理待遇申领。

13

单位申请缓缴期间滞纳金怎么计算?逾期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最迟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应缴的社保费的,不收取滞纳金。逾期不缴的,从缓缴期满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参保单位及相关经办人员列入社保经办失信名单,同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同时,对于医疗(含生育保险):

执行延长缴费至2020年3月底的用人单位,未能将延长缴纳的医疗(生育)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到位的,将自2020年4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并影响参保人员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及相关权益记录。

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延长缴费至2020年7月底的用人单位,未能将延长缴纳的医疗(生育)保险费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时足额缴纳到位的,将自2020年8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并影响参保人员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及相关权益记录。

14

缓缴期间如何补缴单位月报?

(1)使用银行缴费途径缴纳社保费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缴纳缓缴的社保费,选择“月报补缴”模块办理补缴。参保单位可通过银行当天的批量扣款、银行网银、银行柜台缴纳缓缴的社保费。缴费数据当天有效;当天缴费不成功,次日需重新提交缓缴缴费数据并完成缴费。

(2)使用银行缴费途径,但暂无法通过网上申报提交缴费确认信息的参保单位,或使用社保缴费途径缴纳社保费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途径向所属区经办机构提交缴费申请。参保单位可根据疫情防控安排,与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协商确定缴费方式。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15

我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缓缴下月社保费(三险)能否正常扣费?

单位之前不存在历史欠费的可以正常扣费。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缓缴申请的,则按照正常的业务流程征收三项社保费(三险)。

16

社会保险部分减免,个人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

大家放心,此次减免的为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没有变化,个人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同时,减半征收期间参保人员医疗(含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但划入时间受影响,单位缴费后的次月或次次月到账。

17

部分单位在计算减半征收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时,收的数跟自己算的数不一样,差几分钱。

这是因为系统减半征收时计算规则是,每个人单独计算,四舍五入后再相加。

举例:如单位有两名职工,则张三基数*4.9%(基本医疗+生育)=xxxx.xxx,先四舍五入为xxxx.xx(A);张三基数*0.5%(大额医疗)=yy.yyy,再四舍五入为yy.yy(B),则张三的单位缴费为A+B。另一人为李四,也单独计算并四舍五入后相加。最后月报收缴单位部分加总为张三+李四。

特别注意,容易混淆

1、申请延期时,医疗及生育部分是通过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业务管理中有我要申请延期至7月底的模块。而三险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页。

注意单位要输入与三险系统中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如系统中未升位到18位代码的,只能输入原组织机构代码才行。申请缓缴时不用插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重要:申请途径不一样,而且医疗缓缴(除部分单位延长至7月外)只对1月和2月有效,3月的保险4月正常扣款,只减半,不缓缴。

2、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包括本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医疗(含生育)保险减半征收对象为 本市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不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因春节假期调整和疫情影响,未成功扣缴1月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包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须申请,均可以延长至3月底缴费。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出现因缴费不成功导致缴费中断的人员,可以补缴,不视为断缴。

北京市门头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3月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