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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

2024-07-11 07: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索 引 号:11J212/ZK-2019-000218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街道办事处

信息名称:保障性住房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9-08-14 22:40

发布日期:2019-08-14 22:38

内容概述: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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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

(一)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审核

事项名称: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审核

事项类型:非行政许可

行使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建房【2015】4号)

办理主体:街道办事处(法定;初审)

受理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且非在校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离异家庭需离婚满3年;3.家庭月人均收入2400元以下;4、家庭资产3人以下57万元,4人以上76万元;5.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1.按要求填写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5.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提供房屋网签合同、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证书;

7.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和住房证明。

如您为以下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8.无业、失业人员应就收入、住房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9.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就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单位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如您属于以下特殊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0.原住房已经拆迁或征收的,需提供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11.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残疾证》;

1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13.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

14.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

15.申请补贴类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供养证》、《低保证》、《低收入证》。

16.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卡》;

17.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需提供区武装部或部队出具的优抚证、退伍(转业)证; 

18.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交《见义勇为光荣证》(市级及以上)

1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租公房已腾退的,应当提供原承租公房腾退协议;

20.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书》

备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检验,留存复印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可正反面复印

法定期限:初审:20个工作日;公示:10日;上报: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初审:20个工作日;公示:10日;上报:2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城子街道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门头沟区城子街道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9836755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公式-初审-公式-复审-备案-轮侯-配售

由于个人情况不一,审核表需本人持户口本亲自办理,无电子版表格。

    13.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

 14.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

 15.申请补贴类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供养证》、《低保证》、《低收入证》。

 16.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卡》;

 17. 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需提供区武装部或部队出具的优抚证、退伍(转业)证; 

 18.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交《见义勇为光荣证》(市级及以上)

 1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租公房已腾退的,应当提供原承租公房腾退协议;

 20.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书》

 备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检验,留存复印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可正反面复印

  法定期限:初审:20个工作日;公示:10日;上报: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初审:20个工作日;公示:10日;上报:2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城子街道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门头沟区城子街道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9836755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公式-初审-公式-复审-备案-轮侯-配售

 由于个人情况不一,审核表需本人持户口本亲自办理,无电子版表格。

(二)保障性住房申请

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门新区B9-14号城子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咨询电话:010-69836755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龙门新区B9-14号城子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所在窗口:住房保障窗口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电话投诉监督电话:010-69828853投诉电话:010-69828853申请材料:1、《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原件);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4、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5、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6、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7、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8、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9、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受理条件: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房,3年内无房屋买卖记录;家庭成员离异需满3年(再婚不限);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流程:申请[街乡级]→补正[街乡级]→受理[街乡级]→审查[区级](初审,复审)→上报[市级]→决定[市级]→制作行政文书[市级]→告知/送达[街乡级]办理进程查询途径:010-69836755

城子街道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我街道辖区内无村落,无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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