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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求申报的通知

2024-07-12 16: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申报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以下简称工作居住证)办理工作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积极为驻区企业复工复产和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服务保障,根据《大兴区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大兴区人力社保局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工作居住证需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在大兴区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企业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属产业领域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及大兴区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大兴区办理指南》所列的申办单位基本条件要求。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逾期未报,视为2023年无办理需求。

  三、申报程序

  需求申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线上进行。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以下规范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单位所属辖区属地相关部门(联系电话、邮箱地址见附件1)。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

  申报材料清单:

  1.《大兴区2023年工作居住证申报需求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必须提供);

  2.《申请办理人员名册》(见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必须提供);

  3.《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必须提供,打印方式见附件3);

  4.其他可证明企业经营发展成果或发展前景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重大荣誉、融资情况、科技奖项、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情况等(非必须提供)。

  注:申报材料发送后,请务必电话联系所辖属地部门进行确认。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统一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0628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区办理工作居住证应税收入标准按照上述基数进行相应倍数核算,1.2倍后为12753.6元,3倍后为31884元,6倍后为63768元。

  2.大兴区人力社保局将根据市区相关规定,综合考量申报单位的地区贡献、科研能力、发展前景、吸纳就业及劳动关系等情况进行新办指标分配。未获批指标的单位无法办理工作居住证新办业务。2023年各季度新办指标分配结果将通过属地部门反馈申报单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各申报单位须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要求完成需求申报工作,如未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需求申报。各申报单位应充分考虑人才梯队建设,统筹本单位全年办理需求,择优就需如实申报,杜绝虚报需求,分配的新办指标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将予以收回,并视情况给予压减办理数量、暂停办理业务等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各属地部门联系电话及邮箱.xlsx

附件2:大兴区2023年工作居住证申报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3:申请办理人员名册.xlsx

附件4: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打印方式.docx

附件5:大兴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pdf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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