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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吴丹红律师遭江西高院投诉一事致北京律协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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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吴丹红律师遭江西高院投诉一事

  致北京律协之函

  尊敬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的领导:

  在劳荣枝案二审结束8个月之后,并进入死刑复核第4个月的决定性阶段,突然在网络上看到贵会的《立案通知》,声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北京市司法局发函,指出吴丹红律师在担任劳荣枝辩护人期间,通过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文违规炒作劳荣枝案件以及在法庭上发表诋毁办案机关不当言论的违规行为。贵会经研究决定对吴丹红律师立案调查。

  先声明,我不是“杀劳派”,更不是“护劳派”,我是“护法派”。

  我注册10个自媒体平台写作。劳荣枝2019年落网时,各大媒体铺天盖地对她进行了报道,说她是心毒如蝎的女魔头,手上沾满了七条人命的血云云。写得很玄乎,富有传奇色彩,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因而关注了此案。

  去年,吴丹红律师接手做劳荣枝的二审辩护人。庭审结束后,吴丹红律师遭到了大规模的网暴,理由是给坏人辩护的律师就是黑心、无良律师。

  诅咒、辱骂、造谣、诽谤之文满天飞,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那壮观惊骇的情景,让我不期然地想起文革时期那些被批斗的知识分子,悲愤、悲哀之气便在心中弥漫着。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撰写文章客观评论此事,说黑夜给了吴律师黑色的眼睛,即用来寻找公平、正义、光明。

  吴律师不认识我,也不曾见过我的相片,因我给他撰文而知晓了有这样一个网民的存在。

  从去年8月份起,我开始关注他的公众号和微博。

  我用自己的人格担保,从未见过吴律师就劳荣枝案接受过媒体的采访,也未为此撰文评论劳荣枝案为自己炒作过,他高度恪守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倒是偶尔转载一些人撰写关于劳荣枝案的文章,原作者的名字他有署上。

  江西高院投诉吴丹红律师在庭审辩论时诋毁办案机关。

  吴丹红律师在他的申辩函里写道:“劳荣枝刚被抓获,公安机关就通报她背负七条人命;案件尚未判决生效,针对劳荣枝的定性报道就出现最高检的官网上,供稿单位是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尚未终结,主办检察官的采访就出现在央视,说她是假装‘傻白甜’,其中对劳荣枝有诸多诋毁之词;案件还在死刑复核阶段,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迫不及待地把该案作为法院系统年度十大案件的官方业绩宣传。”

  吴律师未写申辩函之前,有关这些事情我在网上已读过N遍了。

  倘若真的是客观事实存在,办案人员有违法渎职的行为,吴律师有理有据地指出来,那不叫诋毁,是善意指出,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正、公平。

  即使后退一万步,假使吴律师在庭审过程中有不当言论,审判人员应该当庭予以制止呀,叫保安请他出去凉快去。没有及时制止是否也是失职?庭审结束8个月后却来投诉他“诋毁”,何意?

  抑或是所有审判人员的听力都有问题吧?倘若是,既然都听不见了,岂不是成了捏造事实,或是诽谤?

  后退五万步,假设吴律师有诋毁行为,也只是诋毁个别公诉人员而非某个机关。

  倘若他对一审某个法官的判决不认可而提起上诉,并非是质疑法院而是质疑某个法官罢了。

  不能把问题大而化之地给他扣帽子。为何不说吴丹红律师诋毁司法系统岂不是更好?说他诋毁江西人民岂不是更精彩?

  庭审录像和庭审笔录对此有无记载?倘若有,投诉单位为何不提供给律协?

  建议把庭审录像公布,让真相天下大白。举国上下高度关注的一个重大案件,当时就应该现场直播,让大家普法。为何不敢直播?

  二审开庭时,包括劳荣枝的亲人、媒体朋友、其他律师等人将近80人参加出席,法院还开辟了院内同步视频旁听。

  倘若吴律师诋毁办案机关,为何这8个月来,没有关于此事的批判文章呢?

  《律师法》规定,律师庭上发言享有豁免权,除非发表的言论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更可笑的是,贵协会的立案通知4月23日刚刚发出来,次日就已经被一个极力主张判决劳荣枝死刑的主播发布出来了。接着众写手们以他的消息作为素材,相继制作了很多的视频和发文来赚钱。

  请问是谁发给他的?到底是谁在炒作这个案件?希望你们查一查。

  官方媒体直到25号才知此事,并采访了吴律师。(请见截图)

  

  立案调查已过去了20天我才写此函,说明我非常地冷静、镇定。纵观律师界的舆论来看,99%的律师都反对江西省高院的投诉,希望北京律协能依法维护律师们的合法权益,驳回投诉单位的不实投诉。剩下的1%的律师没有发声,是因为没有注册媒体平台。

  现在的辩护律师只要动了某些人的奶酪就会遭到投诉,好可怜呀,所处的司法环境着实令人堪忧,长期以往,谁还敢当律师?

  我一直坚信司法局和律协会顶住大量的不当投诉,为律师们平反。我很感动!希望此次,律协能一如既往地顶住压力,为吴丹红律师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

  此致

  敬礼!

  公民:纳兰唐儿

  202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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