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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2024-07-03 18: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硬化措施,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突出党建引领

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做好与民政业务工作高度融合,坚持同部署同安排,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学习和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等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进社区双报到工作,结对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培养发展党员,培养在1名入党积极分子。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我局将意识形态贯穿党建工作和民政业务工作始终,纳入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同民政业务相融合,同安排同部署,坚持常抓不懈,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局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听取各分管领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和开展风险形势研判。强化阵地建设,投入1.5万元建立走廊文化。深化“三讲三促”主题集中宣讲和微宣讲。建立考核机制,加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和使用,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日均积分低于20分以上,活跃率不低于80%。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我们的节日”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10次。在《中国社会报》《中国社区报》《湖南民生在线》发表工作信息43篇。

(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以学习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反腐倡廉讲廉洁讲奉献》专题党课,集中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全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要求扎实开展红包礼金清理工作,扎实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坚持每季开展谈心谈话,扎牢廉政建设的制度“笼子”。养老重点项目等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位。

(四)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

今年是二十大召开之年,我局切实将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强化安全知识学习。督促学习《新安法》,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之鉴》。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坚持每月对行业进行火灾隐患、既有房屋、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进行排查,共排查出一般隐患119个。敬老院无消防喷淋系统等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每月2次到民政行业机构进行日常安全生产巡察,敬老院都按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管控期间进入局机院内人员必须查看3码。

(五)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完善救助工作制度。今年来,我县先后出台了《永兴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永兴县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永兴县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实施细则》,确保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高效精准完善。优化审批流程,每月底集中进行审核审批,确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2.全面实行“精准补差”救助。由原来的“分档救助”转变为“精准补差救助”,强化宣传,印发《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一封信》30000余份,并严格落实低保渐退、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措施。全年,新增城乡低保1008户1950人,比上年多争取上级救助资金800多万元。7月份,在全市率先完成精准补差救助,得到市局的高度评价。从元月起全县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60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继续保持390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继续保持6600元/人・年。现有城镇低保1571人、农村低保12713人、特困供养对象2857人,全年共发放各类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6704.11万元,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加强对低收入家庭的监测。出台了《永兴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组织开展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进行摸底、测算和认定,为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和医疗救助等帮扶措施提供依据。全县共有低收入人口1265户3936人。2022年10月,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全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情况通报》中我县排名第一。

(六)扎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1.抓好项目建设。一是完成养老民生实事项目。投入960万元,完成马田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投资380万元,完成了便江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2月正式投入运营;投入50万元,完成了湘阴渡等4个乡镇167户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是新建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40万元,建成悦来镇鸦鹊村等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实施乡镇敬老院消防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453万元,完成对8个乡镇敬老院消防提质改造。

2.抓好机构管理。一是撤并小弱敬老院。5月份,撤并了管理比较落后、安全设施差柏林、大布江等2所敬老院,将人员妥善安置,有效提升了敬老院安全管理。二是规范统一敬老院标识及孝老文化。为逐步实现敬老院“五个统一”,投入近20万元,统一规范了全县各敬老院标识标牌和孝老文化宣传,让老人切实感受到了亲老、孝老的文化氛围。三是统一设施配置。对老人所需桌椅、烤火桌、烘干机、空调等大宗物资均由局统一集中采购和安排,敬老院日常设施明显得到改善。四是实行绩效考核。从2022年1月份起,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从原来的2000元/人・月提高到2500元/人・月,修订完善了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500元绩效工资直接挂钩,有效稳定了工作人员队伍。2022年9月,省民政厅厅长到郴州调研时给予我县敬老院管理高度评价。

(七)扎实做好儿童关爱工作

1.牵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县级调整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长任组长永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督促乡镇街道设立了未保工作站、村社区设立专人专岗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困境儿童监护落实到位,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行业监管进一步强化。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护“零容忍”、“零懈怠”,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县公安局联合县教育局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并积极开展打击处理工作。教育部门强化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努力营造家校协同共育机制。所有的村(社区)及学校都在显要位置张贴了《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湘检〔2022〕57号)。县委宣传部、网信办积极打造全县线上线下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环境。各单位及县妇联、总工会、团县委等群团组织通过业务培训、宣传单、法制宣传手册、LED广告牌、公益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三是“十百千”行动出成效。重点关爱的未成年人划分孤儿、残疾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家困儿童、学困儿童、寄养儿童、厌学儿童、青春心理期儿童、少数民族儿童等10类。组建10支关爱服务队,100支小分队,对2000多人分期3年进行结对帮扶。县委书记刘朝晖亲自参加启动仪式,县相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参与,形成合力。通过社会联动,开展“逆风飞翔”项目,“护航成长,守护花开”“永兴县关爱单亲家庭心理健康沙龙公益活动”“微心愿实现”等活动200余场次。让未成年人得到最适合的帮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切实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及时发放儿童类救助资金。现有城乡孤儿7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65人,全年发放基本生活费369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10人。为留守儿童购买意外保险28万余元。按省市要求在全县开展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精准化管理专项排查工作。

(八)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

一是统筹做好市域治理相关工作,落实“三个清单”和“四会治村”工作,做好资料归集和整理。在5月例行检查中得到通报表扬。二是推进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工作,推广“五事工作法”,设定湘阴渡街道滩头村为西河沿线议事协商示范点。督促各村(社区)成立村(居)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并做好了资料上报归档工作。三是做好了基层治理示范带动。引导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县太和镇寺边村和湘阴渡镇滩头村村规民约评为市优秀村规民约。推荐了便江街道惠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马田镇水源村支书、主任刘列彪为省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马田镇水源村“五事工作法”入选市第二批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

(九)全方位做好社会事务工作

1.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强化殡葬宣传。在永兴电视台滚动播放《永兴县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发放倡议书5万余份,悬挂横幅26条,宣传车到各乡镇街道巡回流动宣传30余次,倡导绿色文明祭扫,要求文明祭扫,鲜花祭扫,引导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告知祭扫群众不得在禁火区域焚烧冥纸冥钞、香烛、燃放鞭炮,营造了文明生态祭扫的良好氛围。二是落实惠民政策。对城乡百岁老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基本殡葬费用免费,全年,共为131名对象发放补助金21.09余万元,91人发放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4.55万元。三是协调处理龙华陵园遗留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多次从法律层面和操作层面就处遗工作进行研究会商,同时,积极与省民政厅对接沟通,基于省民政厅不再审批经营性公墓政策情况,拟采取收购形式变更龙华陵园法人。目前已与开发商形成初步意见。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启动马田、油麻两个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已完成了设计预算。

2.切实做好残疾人关爱工作。一是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从2022年元月起,提高了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5元,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305万元。二是开展残疾人关爱活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经过认真调查摸底,组织7名困难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

3.加快推进婚俗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婚姻登记有关条款,6月1日起实行了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为配合做好婚登全国通办,已将2003年10月1日以来的12万余对婚登档案录入全国婚登系统。邀请专业老师为准新人进行婚前辅导,印发民法典、移风易俗、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等宣传资料,加快婚姻相关法规宣传,倡导婚事新办简办,培育文明健康的婚俗文化。巩固“3A”创建设成果,成功向省厅争取了创建婚俗改革示范县。全年办理婚姻登记3285对。

4.稳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大爱寻亲”和救助管理站6.19开放日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强化托养机构管理,规范救助资料档案。积极主动开展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8万元,其中医疗救助资金26.7万元。

(十)切实做好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

1.推进福彩发行工作。制定《2022年永兴县福利彩票投注站销售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福利彩票销售点的业务指导、服务、管理及疫情防控等安全工作。新增福潮亭1个;邀请市中心培训老师对我县33家福彩业主和销售员进行了培训。全年完成福彩销售1843.98万元,为县筹集公益金150万元。

2.指导做好慈善工作。一是做好县慈善总会的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慈善总会换届工作已经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换届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做好。二是组织开展慈善捐赠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干部职工慈善一日捐工作,募集慈善一日捐和单位企业募捐90多万元。向社会公众募集森林防火赈灾资金物质113万元,其中物资41万元,资金72万元。三是链接社会资源。联系企业捐赠本县困难家庭374名婴幼儿价值50万元1123罐奶粉,定向捐赠款33万元。四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疫情防控期间走访慰问225名一线医护人员,送去慰问金9万元。

3.加强对乡镇社工站管理。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承接机构的监管,并做好年中、年终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考核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了一系列关爱儿童、服务老人、协助救助及普法等活动,确保社工站项目良性运转。

(十一)加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全年共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83个,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对全县社会组织的经济责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全年,144家已完成年检,其中社会团体68家,民办非企76家,占所有应检社会组织的84%。完成充对6个“僵尸组织”的依法撤销工作。

(十二)稳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完成了苏仙区与永兴县界线联检工作。二是向便江街道和湘阴渡街道下发了《关于编排门牌号码的通知》,按相关原则和方法,指导社区对未编排的街、路、巷及居民住宅门楼进行全面摸排,新装门牌 4000多块。对错误和损毁的路牌进行了重新设置。三是完成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印刷了《永兴县图录典志》。

(十三)其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实行干部职工目标绩效考核,每月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每季度对重点工作进行点评,进一步完善了局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二是按时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办理满意率为100%。三是按要求做好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统战等工作。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基层治理工作基础薄弱。一是村(社区)工作经费不足。目前,城区社区工作经费每年3万元,农村社区工作经费每年2万元。因社区办公经费不足,防疫工作经费及干部绩效等支出要靠拉赞助。二是社区办公用房紧张。部分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不到标准,部分社区靠租房办公,制约社区拓展服务功能。

(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指导职能未充分发挥。一是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县级未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不能及时为兜底保障对象提供救助场所。虽然乡镇都按要求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但基本都是由负责民政的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未形成工作合力。乡村关爱服务志愿者活动方面基本依托乡镇社工站在组织开展,“一对一”、“多帮一”的关爱工作局面尚未完全形成。村(社区)儿童之家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工作合力没有发挥。各级各部门在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防范网络中,从各自职责出发做了不少工作。但在市督查中出现有资料不齐,催交不上等问题。

(三)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新建居住小区“四同步”未落实到位,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我县目前只有6个,与上级要求覆盖率达到90%相差甚远,大部分安排在社区办公楼,且设施相当简陋,只能提供简单的搞活动场所,不能提供助餐、助医、助安、助洁、助行等服务。农村养老互助设施覆盖率偏低,全县266个村(社区,不含城区社区)中,目前有农村互助养老设施46个,覆盖率为19%,远低于省考核要求的40%。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扎实抓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安全生产等民政重点工作,使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

(一)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对象监测,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逐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和协同办理机制,逐步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落实新建居住小区“四同步”,引入市场主体参与普惠养老。进一步加大对养老基础设施投入,申报湘阴渡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启动金龟区域性敬老院建设项目;按要求完成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马田中心敬老院建设并投入运营;抓好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

(三)继续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一是不断改善基层基础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设施。将社区办公用房纳入“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予以分批解决。二是逐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人才待遇保障,建立社区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经费自然增长机制,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建议把社区干部年终绩效纳入财政预算,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按照人头数预算。同时,推动农村社区工作人员与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同工同酬,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三是落实国家省市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相关政策。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智慧社区工作、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住宅小区协同治理等工作。

(四)推动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扎实抓好全省婚俗改革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创建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成功创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推进殡葬工作改革,力争妥善解决龙华陵园遗留问题,继续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营造出“破除陈规陋习、弘扬厚德家风、崇尚文明新风,共享绿色生活”的浓厚氛围。开展不规范地名和不规范路牌路标清理。

(五)推进儿童福利工作。牵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全县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及关爱未成年人“十百千”行动。动员和组织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各类活动。打造1-2个省级儿童之家示范点。

(六)推进党建引领工作。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考察郴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抓好“三会一课”、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组织生活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双述双评”活动。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进社区双报到工作;三是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规划。今年计划发展1名党员发展对象;四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一先双优”评选表彰活动,认真做好党支部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党建工作新“标杆”。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建设,将意识形态贯穿党建工作和民政业务工作始终,同民政业务相融合,同安排同部署,严格落实“四种责任”。开展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学习强国”“青年湖南”学习平台的推广和使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做好党的建设。注重宣传民政先进典型,弘扬民政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落实重大主题宣传会商新闻线索报送,上稿考核等制度机制。

(八)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好巡察问题整改,依托建设清廉民政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月评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九)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管行业管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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