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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 部门文件 济宁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巡逻防控的实施意见

2024-07-10 11: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系列会议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护校安园”专项工作,进一步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努力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治安秩序和交通环境,切实保障师生平安、校园安全,现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巡逻防控,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全省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持协同配合、共建共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有效整合资源,集中攻坚克难,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防控,为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实行“一校一警”联系制度。为加强警校联动,每个学校确定一名联系民警(警力少的可以一名民警联系多所学校),主动与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接,加强业务指导,协调相关警种配合开展联防联动,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落实“一校一岗”护学机制。由治安、交警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警种和派出所共同参与,推动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建设。

(三)推动“一校一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制度。按照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安民警兼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校配备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一名民警可兼职多校)。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四)建立涉校案事件快速处置机制。会同教育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健全涉校案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一体化机制。对涉校报警和求助,110指挥调度要反应灵敏、派警迅速,出警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坚持“零容忍”,组织精干警力快侦快破,对集中出现的突出违法犯罪,及时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防形成气候影响校园安全。

(五)构建部门综合治理整体格局。坚持“党委政府领导、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不断构建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城管、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对校园周边进行治安清查整治,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维护学校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意见,确保部署到位、执行到位、效果到位。

(二)明确职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相关警种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责任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地要对相关警种和派出所工作情况加强日常调度和检查指导。市局不定期组织督导暗访,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考核。

 

 

                       济宁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日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解读】《济宁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巡逻防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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