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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300余万元贷款未偿还!多年案件涿鹿法院执行房屋腾退

2023-10-23 08: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细落实,将教育整顿工作与执行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市中院统一安排,涿鹿法院迅速开展“强力执行惠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于4月28日共出动干警17名,警车3辆,到涿鹿县周庄村执行房屋腾退案件。涿鹿县保岱镇司法所所长王洋到现场见证执行。

在李某与河北涿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案于2019年1月10日恢复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因李某欠申请执行人银行贷款本息共计300余万元未偿还,故涿鹿法院依法对李某所有的楼房及院落一处进行了司法拍卖,拍卖流拍后裁定以物抵债。张贴腾房公告后,被执行人以评估漏评为由拒绝腾出,多次以同样缘由提起执行异议,均被中级法院终审驳回异议。经法院执行局多次做工作,被执行人要求按其非农业户口为标准,在县城租房或预留5-8万元的租金,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多次将已办理抵押登记并查封的房产出租挣租金未偿还债务,甚至以物抵债之后仍继续出租赚取租金。申请执行人要求按照抵债房产附近的租金标准预留8年的租金,法院书面通知后,被执行人仍未腾出房屋。

依照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成年子女有较大住房的,可以不留租金,将房内物品全部搬迁至其子女房产,但被执行人儿子在石家庄市居住,女儿和公婆在一个院居住,若强制搬迁到被执行人女婿家,不符合当地乡俗,容易激化矛盾造成家庭纠纷。经法院执行局做工作,申请执行人在拟腾退房产附近参照市场价为被执行人租赁了4间正房院落一处,并雇车雇人将被执行人的物品全部搬至出租房内。

由于被执行人是书画爱好者,房内有多幅作品和工艺品,但在执行过程中未损坏一件贵重物品,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说服教育,被执行人表示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其他异议可以另行解决。历时一天的强制腾退工作圆满结束,房屋成功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结。

此次强制腾房执行工作不仅彰显了文明执法理念,也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到法院执行方法的多样化,切实感受到执行的显著成效。

来源:涿鹿法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300余万元贷款未偿还!多年案件涿鹿法院执行房屋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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