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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4-07-11 15: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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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市政工程规划。(2)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3)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4)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5)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7)承担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8)指导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10)指导监督我县建设工程及混凝土构件检测试验工作。(11)负责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10个行政机构事业部门11个(含3个自收自支部门)。

(1)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机关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统筹县域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指标发展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策法规股。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各项业务的衔接、沟通,承担本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上传下达、股室会签、发证等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行业法规的解释、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业行政法规的宣传、政务窗口咨询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县住建局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住房保障股。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申报、审核、备案和落实工作并监督实施;研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投融资措施;指导并监督各乡(镇)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分配工作;指导并监督各乡(镇)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售)、复核、退出等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化建设,统计、分析、报送、提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动态和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审核工作;指导并监督乡(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租金、销售价格的审核工作;指导并监督各乡(镇)做好保障性住房修缮管理、租赁补贴发放等工作;受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访、举报,并组织查处;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负责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起草工作;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负责全县房屋交易、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并建立统一的房屋交易平台进行管理,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承担商品房租赁合同备案及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屋转让合同备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审核、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工作;指导危房鉴定工作;承担凤庆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县内房地产项目和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入库、项目入库,商品房售面积、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报酬等国民经济指标统计上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城市建设股。负责城市建设和市政(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停车场、排水及污水处理、城市公厕、垃圾收集与处理、城市照明)公用(城市燃气、城市供水、热力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的起草和监督实施;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燃气、市政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城市公厕和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防震工作;参与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震灾地区经济损失评估和工程排险工作,负责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和抗震加固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建筑 科技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筑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立项备案和数据上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村镇建设股。拟定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政策、计划、措施;指导乡镇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村庄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村镇公厕、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特色小镇、小城镇和旅游小镇建设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建筑市场监管股。负责起草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勘察设计、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拟定建筑业技术进步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市场准入与清出;负责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核、核准及相应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核;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核;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验收备案,指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履职;负责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管理和规范勘察设计咨询行业质量;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预防和清理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负责联系县内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做好建筑业增加值、建筑业总产值统计上报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监督管理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备案管理工作;审查权限内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并对其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的审查和评委专家库的建设及管理;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园林绿化股。负责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负责县城园林绿地系统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城镇雕塑、小品和纪念性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负责创建园林县城、生态园林城市的审查和申报;指导城镇园林绿化苗木的生产、科研、管护及其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园林项目申报和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城镇规划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城市绿线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人防股。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县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贯彻实施细则,拟定人民防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初步审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和后期维护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承担人民防空综合统计工作及协同做好全县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承担人民防空领域的稽查执法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凤庆县凤城房产管理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备案和落实;负责县城范围内的国有公房的管理;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指导并监督各乡(镇)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配租(售)、退出等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化建设,统计、分析、报送、提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动态和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审核;指导并监督各乡(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租金、销售价格的审核;指导并监督各乡(镇)做好保障性住房修缮管理、租赁补贴发放等工作;受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访、举报,并组织查处;负责做好县城棚户区改造规划、拆迁、征补、安置,指导乡镇、社区做好棚户区改造的宣传、调查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2)凤庆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贯彻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编制凤庆县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了解和掌握本县工程质量状况,根据建设规划、质量状况和质量工作目标制定年度或阶段监督工作计划;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和材料、建筑构件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在辖区内进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规范;对参建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验收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受理辖区内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提交辖区管理的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做好项目消防备案、审查、验收工作;做好行业安全监管,建筑工地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凤庆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负责开展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依据城市(村镇)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参与完成城乡公厕、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公厕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数量、布局、用地和规模及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指导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等经营管理单位,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城市公厕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负责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城市过境河流岸线绿化清扫保洁、侧沟清理和下水道疏通等管理(背街次巷由凤山镇负责);负责县城公共厕所的卫生保洁、维护、修缮等管理;负责县城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 集、转运、计量、处置管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负责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收运设备设施(垃圾收集容器、中转站、清扫清运车辆等)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县城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凤庆县路灯管理所。贯彻执行住建部颁发的《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及省、市、县相关城市道路照明法规;负责城市照明节能工作和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在城市照明领域中的应用;负责县城路灯管理和监控,保证路灯完好率和灯光率;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改造计划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5)凤庆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在人防股加挂牌子,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 号)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县级人防指挥信息保障职责;负责全县人防警报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人防指挥工程建设;承担全县防空警报和信息化网络建设职责;负责人防指挥工程、通信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统筹辖区内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空情监测需要和通信警报的及时发放;负责人防卫星通信网、短波电台、空情接收的战备值勤工作;组织完成有关人防科研项目;承担战时防空袭斗争的信息保障任务,兼负平时训练演习、抢险救灾、处置突出的通信保障任务;会同上级部门进行城市人民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以及人防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人民防空领域的稽查执法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6)凤庆县污水处理厂。在建设股加挂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负责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年度生产、安全、维修计划及污水处理服务费进行审核,负责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企业生产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及排放指标等开展监督及技术指导,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全面掌握城市建成区内污水排放及集中处理情况,及时分析城市污水的污染源、排放量、集中处理量、处理效果等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提高城市污水的截污能力,减少污染排放的措施提供技术指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行业技术规范,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截污管网的规划建设、改扩建、提标改造及生产工艺改造等工作;积极配合、协助各级部门对城市截污及集中处理情况开展督导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污水管网日常管护,负责城市建成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等污水溢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降低环境污染影响;完成局领导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凤庆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在园林绿化股加挂牌子,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镇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供服务,参与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公共绿化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预算审查;参与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参与拟定城市园林绿地的改造、更新方案;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和施工方案的审定,协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政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组织协调和质量监督;负责新(改、扩)建公园、广场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验收;参与完善园林花木苗木生产基地的建设体系,指导园林绿化行业苗木、花卉生产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凤庆县城市政公共绿地和城市公园的管护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8)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全县建筑科技的引进试点和总结推广,负责有关科研技术培训;负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的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公司、造价咨询行业的管理;承担对口行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建设项目建设前期的规划设计、技术方案、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预决算审核,建设项目报建,组织招投标、合同管理、痕迹档案管理、工程档案管理、联系协调相关部门报送项目审计,合理使用政府资金,实施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做好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对规划设计、技术方案、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配合处理重大项目的技术问题,组织市政公用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监督及技术指导;参与建设工程各类作业性文件的技术审核和审定;对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乡镇实施危旧房改造、乡村振兴、 “一水两污”技术指导;完成局领导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9)凤庆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贯彻执行建设行业质量检测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承担本县建筑工程及建筑构件、建筑制品质量的仲裁(鉴定)检测工作;接受委托承担和县建筑工程和建筑构件、制品以及建筑现场所用材料的检测工作;承担或参与我县工程质量检测及相关方面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参与我县建设工程及混凝土构件产品、建筑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成果鉴定;承担或参与我县结构安全、建筑功能的技术评价,参加我县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鉴定检测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凤庆县房地产交易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等法律法规、政策;楼盘表管理,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中建立楼盘表,并按照房屋基本单元建立房屋唯一编码,通过楼盘表对房屋交易与产权各项业务进行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抵押登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房产事项信息查核等工作;存量房(二手房)转让管理,包含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房屋交易与产权服务窗口建设;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管理;其他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1)凤庆县建筑设计室。与凤庆县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共用,严格按照质量认证体系进行设计控制,认真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做好施工图设计,确保图纸设计准确无误,认真做好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文本方案设计,校对及审核工作,对设计深度提出要求并进行审查;负责工程图纸、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保证设计图纸和设计符合国家、企业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合同要求,符合标准化要求;负责工程项目设计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协调控制设计方案变更和设计进度变更等;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完成局领导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凤庆县数字经济创新实践中心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农业农村局小区、老检察院小区等10个智慧小区,建设老教育局片区停车场、东部片区停车场、圣喻亭片区停车场3个智慧停车场,完成滇红古镇集贸市场、时代广场集贸市场2个智慧集贸市场建设,建设滇红公园、崇祯寺茶花公园、弥勒寺公园、凤山公园、砚池公园等5个智慧公园,在街心花园、城南森林公园、体育馆、县医院新院门口建设4座智慧公厕,建设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智慧滇红大道建设,启动智慧交通综合信息中心建设项目。以数字化进程和“数字云南”建设为契机,以人防4528工程为平台依托,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计划启动实施智慧停车场、智慧公园等智慧城市建设项目10个,概算总投资32157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26883万元。其中,在地税小区、政府北院小区等10个小区安装智能门禁系统8套,安防监控设施42套,委托电信公司完成其余33个智慧小区方案编制,已累计完成投资220万元;建成中医院、老商业局车队智慧(多功能)停车场2个,在建中心农贸市场、老运输公司多功能停车场2个,累计完成投资5060万元,3个片区停车场已完成圣喻亭广场方案设计,概算总投资4664万元,目前已完成地勘及场平,其他两个片区停车场正在优化项目选址,下步将结合项目选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用活已到位城市多功能停车场第二批1.07亿专债资金,争取2022年一季度开工建设;龙泉街等2个集贸市场智慧化改造正在开展方案设计,下步将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争取2022年二季度建设完成;完成顺宁路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和县城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化一期项目建设,在迎春河宾河路、滇红公园、源通桥公园等城市公园安装监控设施132套,配套语音喊话设施93套,累计完成投资497万元;提升改造砚池公园(含红龟山、文笔塔、滇红大桥、青龙桥)、滇红公园等智慧公园4个,正在实施源通公园等2个城市智慧公园智慧化提升改造,累计完成投资5246万元;实施街心花园、体育馆等城市公厕水龙头、小便器感应出水提升改造27座,正在实施滇红路顺宁酒店旁、迎春桥西侧、易和广场和滇红公园五期4个智慧公厕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20万元;启动游客服务中心智慧灯光工程,完成服务中心主建筑及景区智慧照明、会客厅沉浸式空间建设、室内裸眼3D、软装、户外3D投影、景区内灯光小品、监控设施、Wi-Fi、智慧导览装置、公园管理智慧系统等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380万元;智慧滇红大道一期已安装智慧灯杆198杆,安装一键报警、球机、显示屏、无线WIFI、音柱各29套,安装诱导屏1套,二期已开挖管线沟槽6.68公里,敷设各类管线46.6公里,累计完成投资3660万元;建成公安局办公楼智慧幕墙1380平方米、住建局办公楼1970平方米、政府办公楼235平方米、中医院停车场658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5400万元;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已建成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城市大脑)1个,完成指挥中心GRG造型制作,顶面星空顶新材料喷涂,会议室采用通电玻璃建设安装,前端视频会议室视频设备及扩声系统、智能LED显示大屏安装,安装智慧交互式平板6套,配置完成机房后端强、弱电系统,完成UPS不间断电源、消防气灭系统、视频监控、门禁系统、人脸识别门禁、指挥中心中央空调、精密仪器空调等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200万元。

2.全面完成燃气市场清理整治规范工作,加快燃气市场终端整合进程和配套管网建设,力争成为全市首个利用管道燃气的县。一是积极开展燃气经营市场排查工作,排查整改隐患问题20余项,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清理规范和常态化联合整治,目前,县城8个燃气经营网点存在的许可证过期等共性问题和安全隐患问题已形成初步整改意见,正在请示县人民政府给予具体指导意见。二是加快燃气终端市场整合,临沧能讯公司与凤庆县深燃巨鹏公司已初步达成并购协议,巨鹏公司所申报的城区至长输管线门站天然气管道建设已完成5部门联合审批,长输管线门站至县城段管网配套工程已启动建设。三是凤庆县燃气工程专项规划已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批并报市局备案。目前,县城管道燃气用户达1560户,月均供气3.8万方。

3.推进三岔河、诗礼、新华、雪山等美丽集镇和三水、永新、习谦等中心村建设。加快推进乡镇集镇垃圾污水治理和公厕提升改造,目前,正在实施三岔河、雪山等8个乡镇集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及雪山锦苑地产项目等建设。加大三水村、永新村、习谦村等较大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小集市建设为着力点,加快完善民居房、道路、物流交易等设施配套,充分发挥中心村辐射带动作用。目前,永新片区综合改造、习谦温泉小镇等房地产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三个中心村小集镇规模已初具雏形。

4.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956户以上。项目实际下达任务数2512户,已全部提前实施完成,现阶段主要开展资金申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目前,通过积极争取,上级已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165.12万元,资金已全部分配并下达各乡镇。

5.实施城市体检,启动城市更新,完善县城特色风貌专项规划,强化老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注重城市生态、完善城市配套、提升人居环境。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城市体检”及民意调查,目前已编制并修改完成“城市体检”报告及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正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城市供排水管网、道路、绿化、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强力推进全县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年内累计实施项目18个,累计完成投资5.6亿元。已完成县城主城区特色风貌专项规划编制,完成顺宁路、书院路沿街建筑物外立面风貌提升2.45万平方米,正在实施滇红路财富中心段风貌提升工作。

6.实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正在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已将海绵化建设纳入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项目审查必备内容,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城区绿地面积510.2公顷,建城区绿地面积475.2公顷,城区绿地面积较上年增长11.17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5.2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15平方米,海绵城市建设成效明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已完成排水管网一期、凤习路口、凤平路南段、官亭路易涝点及东山寺易涝点整治,实施完成文明坊周边、招待所周边等易涝点整治工程,累计完成投资约1860万元。

7.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美丽县城”创建成果。努力把县城建成“镶嵌在公园中的城市”,“让老百姓走出来压实县城环卫保洁工作,提升机械化保洁率,强化市政公厕改造建设和日常保洁,建成城市公共场所洗手设施205座,提升改造智慧公厕27座,谋划增补“美丽县城”建设项目40个,计划新增投资50.47亿元,突出滇红公园、砚池公园、源通公园等城市公园智慧化提升改造,在源通公园、砚池公园等城市公园试点推进“以商养园”模式,年租金收入近120万元,有效缓解部门城市公园维护管理和卫生保洁资金不足的问题,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美丽县城”创建成果。

8.完成20个老旧小区和老运输公司片区改造。2021年3月底前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1496户,10月底前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1000户。推进保平路片区、庆甸片区、洛党产城融合新区建设,完成“烂尾楼”整治。目前,已启动糖厂家属区、政府小区、职高小区、迎春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10个,累计改造屋面2.6万平方米,改造外立面4.2万平方米,改造供排水管网6.2公里,实施污水管网改造5.8公里,实施易涝点整治2个,修复破损路面3600平方米,海绵化透水铺装5200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3260万元,累计额度到位2021年中央补助资金3111万元,实际拨付1060万元,下步,将加强请示汇报,加大财政资金拨付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项目于2022年上半年前完工。老运输公司片区开发项目概算总投资15000万元,目前正在实施抗滑桩、工程桩等基础施工,累计完成投资4160万元,因资金断链,无后续建设资金支持。下步,将加快推进方案优化,加大招商运营策划方案调整,持续争取社会资本注入,有效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上级已明确我县指标任务700户,目前已启动改造700户,已额度到位中央补助资金943万元,由于专债资金尚未下达,项目推进缓慢。“赣企第一城”“烂尾楼”已完成破产重整,项目投资企业临沧云天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来凤注册了临沧云天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于6月28日进场施工。

9.加快滇红国际三期、幸福锦城等项目建设,确保康养新区、庆甸片区美丽地产及综合文旅项目落地,新增商品房8.5 万平方米以上。“滇红国际”三期(滇红国际5#、11#、12#)建设项目已完成“城规委”规划意见审查,完成规划许可、人防许可,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年内开工山水郡、幸福锦城等房地产项目2个,年内新增建筑面积8.83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投资约2.16亿元,目前,两个房地产项目已实现开盘销售。已完成前锋康养新区,庆甸片区部分地块招商引资工作,其中,云南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庆房投置业有限公司已分别取得庆甸片区34.4亩及前锋康养新区112亩土地经营许可,目前正在开展地勘及场地平整。

10.推进县城“十三山十八河二十四桥”建设。完成红龟山公园、前锋公园改造建设,启动宝岚桥、工农桥等5座桥梁改造和顺宁路与滇红路交叉口人行天桥建设。完成42条(段)空中线路入地。由住建部门负责并启动实施前锋公园建设,已完成毛路开挖3.6公里,杂草清理9000平方米,建成游步道1.2公里,完成投资约220万元,由林草局负责,已基本完成红龟山面山化提质改造,累计完成投资410万元。启动实施县城“十八河”生态廊道建设和“二十四桥”提升改造,完成县城南边箐河、鼓山河老云保路至迎春河段、书院河福鑫超市至迎春河段、田心河顺宁文化广场至通和桥段等河道综合治理;完成迎春河及其支流桃源河、鼓山河、香灯街河、火烧桥河、平村河、秧鸡箐河等部分河流河道“清河行动”,投入人工4000人次,机械70台次,清理垃圾130余吨,修复迎春河钢坝3座,新建钢坝4座,建成迎春河三中段跨河栈道1条,完成迎春河生态廊道及景观绿化工程3.6公里,累计完成投资5260万元,目前正结合禾家庄和王家窝两个片区村庄综合整治,开展文宫河禾家庄段及水磨河王家窝段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河道清理、改直、拦河坝及河堤河岸整治等工程,已完成投资720万元。完成县城规划区源通桥、凤凰桥等桥梁景观打造,完成凤梧桥、蜈蚣桥等12座桥梁路面修复5500平方米、护栏更换850米,完成凤平桥保护性修复,累计完成投资2420万元。顺宁路人行天桥正在进行基础施工,累计完成投资520万元。已完成县城14条段空中线路入地规范工作,埋设管道26公里,管道里程6.2公里,累计完成投资780万元,目前正在实施凤梧路等路段空中线路入地工作。

11.加快应急指挥情报合成中心建设,完成185个摄像头安装。住建部门负责185套违停抓拍设施安装,目前已安装完成62套,完成基坑浇筑60个,正结合智慧滇红大道同步实施30余套违停抓拍设施安装,累计完成投资480万元。

12.推进县城给排水、防涝设施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建设,加快第三水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4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实现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已完成三水厂厂房主体施工,完成边坡治理及弃土场水保修复,新建供水主管道11公里,正在实施三水厂至西环路、保平路配水管网建设工程、等洒河至三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及东部片区第四净水厂净水设施工程等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100万元。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已完成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14.39公里,整治迎春河排污口142个,完成县城至第二污水处理厂主管道安装10.2公里,厂房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累计完成投资11450万元。凤庆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厂房扩建及设备安装,并于7月底完成调试运行,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累计完成投资2960万元。

13.持续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一步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全县无登记备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结合“7个专项行动”,落实住建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排查村庄陈年垃圾堆放点1131个,督促乡镇清理陈年垃圾3709吨。在县城规划区排查整治露天垃圾堆放点28个,投入人工120个,机械12台次,清理垃圾80余吨,配置垃圾箱体32个,拖拉机1台,用于规范收集和清运县城中心城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和废旧家具。

14.启动餐厨、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建筑垃圾处理厂选址和可研编制,其中,建筑垃圾处理厂已完成151.6亩土地征收,计划2022年初开工建设。两个项目未开工原因是项目尚未取得用地许可,前期工作滞后。下步,将加强请示对接,加快推进项目用地等要件办理,争取2022年一季度开工建设。

15.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进社区、进楼宇。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县城辖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全覆盖。加强住建部门对物业管理行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规范,年内指导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5个,引导专业物业进驻小区2个,目前,全县建成公房、房改房和普通商品房小区91个,已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21个,实现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21个。下步,将加强业务指导,积极配合社区对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并引导专业物业进驻管理,至2024年末,基本实现全县辖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全覆盖。

16.加快县城周边21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目前,正结合滇红小镇创建、污水提质增效等相关项目推进实施村庄风貌提升,垃圾污水治理,道路修复完善等工作,累计完成投资4920万元。其中,由凤山镇牵头,投资290万元,完成等高村、青云村、回龙(瓦罐窑)、禾家庄等4个自然村民居房风貌提升改造和城乡接合部村庄自然村公厕和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累计改造房顶1.23万平方米,墙体1.8万平方米,改造自然村公厕6座,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1200余座;由住建部门牵头,投资1140万元,实施青树村聂家庄、回子坟,前锋龚家窝,平村上、下马合、登高、青云等村庄污水管网改造,同步开展空中线路入地规范、停车场、道路路面修复等相关工作,改造污水管网4.2公里,供水管道1.2公里,路面硬化修复1.68万平方米,新建村庄公厕1座,新增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建成禾家庄滇红小镇游客栈道1.8公里。由环保部门牵头,投入资金2660万元,完成京竹林村禾家庄自然村、大有村大寨自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大有村中寨、上寨自然村、红塘村红木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正在实施启动实施红塘桃树坡、董扁团山、水箐大坝、麦地大麦地等自然村水污染防治工程。按照“城、村、山、水”为要素支撑的“城乡融合”示范片区建设要求,完成投资140万元,着力开展京竹林村禾家庄片区和前锋村王家窝片区两个乡村振兴示范点打造。其中,禾家庄片区概算总投约2200万元,目前已完成文宫河河道禾家庄自然村段跌水坝坝体浇筑8座,跌水坝景观石堆砌2座,正在进行下游瀑布景观工程土方开挖、坝体基础施工及河道改直工程;埋设污水管2800m,雨水管1300m;完成河道沿岸栈道基础土方开挖410m,砖砌挡墙及栈道地梁浇筑410m;完成绿化清表7000㎡,河岸边坡红土换填及绿化5000㎡,巷道绿化种植300㎡,完成强弱电管道埋设600m;风貌提升工程庭院围墙镂空窗完成打孔安装280个,完成外墙粉刷1000㎡;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完成主体施工,正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及设施配套,累计完成投资820万元;王家窝片区概算投资1600万元,项目于8月17日开工,目前已完成停车场场平1200平方米,埋设雨水管网500m,污水管网1500m,河道清表1公里,毛石砌筑1000立方米,海绵透水铺装1200㎡,道路硬化300㎡,建成景观平台20㎡,正在实施拦水坝、栈道景观工程等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50万元。

17.城镇化率达46%以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设置社区集体户和社区家庭户,全面落实租赁房屋的常住户口落户政策,实行来去自由的返农村原籍地落户制度。依托县城东部片区、西部片区、洛党产城融合新区开发,充分吸引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落户。根据县统计局第七次人口普查及市统计局反馈数据,截至2020年末,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38.54万人,城镇常住人口10.69万人,城镇化率27.75%。到2021年末,全县城镇常住人口预计达到11万人以上,城镇化率28.5%以上。该指标需根据统计数据结果,下步建议由县统计部门具体负责分析上报。

18.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向乡村延伸。小湾、洛党、勐佑、鲁史争创国家级卫生乡镇。发挥好“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3个专项行动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协调各乡镇抓好“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洗手设施全配套”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清理排查整治裸露垃圾,加强县城全哉卫生保洁,充实人员队伍建设,投放垃圾收集箱164个,垃圾分类果皮箱680组,建成环卫工具房17间,建成垃圾中转站2个,配置垃圾清运车19辆,清扫车2辆,吸污车1辆,餐厨垃圾清运车1辆,有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习谦水泥窑协同垃圾处置设施1座,日处理垃圾规模达300吨,采取定时清运和随机清运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投资430万元,完成县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安装工程,渗滤液日处理规模达60吨。二是按“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要求,完成行政村和自然村公厕达标改造770余座。三是建成城市公园、学校、医院、乡镇镇区等重点区域设洗手设施844座,其中,建成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洗手台205座。

19.建设“大健康”步道,启动全民健康体育综合中心项目建设。结合慢性病示范县创建,推进全民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城市公园、滨河路健康步道3.2公里,建设健康小屋2个,安装健身器材15套,依托污水提质增效项目主管网工程同步开展迎春河健康骑行步道路基建设,目前已开挖毛路6.5公里。全民健康体育综合中心项目正在开展PPP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20.落实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深入开展传统村落、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建筑消防和民房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机制,1-11月份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排查和巡查检查50余次,排查建筑施工企业和经营单位、经营场所40余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100余项,发出整改建议100余项,其中,立行立改86项,限期整改14项。

21.实施第五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开展禁毒防艾进工地、进小区、进农村(挂包村)宣传活动,全方位展开禁毒防艾宣传工作。二是畅通举报途径,公开举报电话,在建筑工地、公共租赁住房等公共区域安装举报箱36个,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住建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三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发现移交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1至11月,我局无涉黑涉恶及各类违法犯罪问题。

22.持续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实干型廉洁型政府建设。一是按照“强政治,带头抓落实;强思想,带头学理论;强组织,带头严纪律;强服务,带头勇担当;强队伍,带头当标兵”的要求,完成了机关支部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坚持典型示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创新提质。三是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定不移纠“四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15份,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5次,开展集体谈话5次。2021年6月,我局党总支被临沧市委评为“临沧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全市住建领域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基层党组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75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1人,财政自收自支3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退休3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29辆为清洁车,1辆市政巡逻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7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70.75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009.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009.7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资金,于2022年预算下达2051万元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70.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70.7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70.75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009.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009.7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资金,于2022年预算下达2051万元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70.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7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2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人数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26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资金,于2022年预算下达2051万元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的支出;国防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防空警报器维护经费及9.18国防教育综合宣传活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584.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的支出和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经费300万元,规划路灯管理100万元,园林绿化管护10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100万元,传统村落管护经费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3.3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老旧小区改造205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预算中,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包含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2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1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将清洁车的维护经费纳入公车运行经费。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11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1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将清洁车的维护经费纳入公车运行经费。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凤庆县城市多功能停车场项目于2019年9月17日经《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凤庆县城市多功能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凤发改复[2019]5号)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57500万元。

(一)项目实施单位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十五个小型汽车公共停车场和两个大货车公共停车场,总用地面积127829平方米(191.67亩),总建筑面积100280平方米,建设小型车停车位3562个,大货车停车位24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46个。

(三)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位于凤庆县城内,根据需求和服务半径合理布点设置,共设置十五个小型汽车公共停车场和两个大货车公共停车场。

(1)小型汽车公共停车场

凤习路口停车场:位于县城北部,凤习路与滇红北路交叉口处;

滇红集团老厂区停车场:位于县城老城区,老云保路和北门街交叉口滇红集团老厂区内;

老县旅游局停车场:位于县城中部老城区,武庙街西段以南,老县旅游局内;

老县公安局停车场:位于县城中部老城区,武庙街西段以南,老县公安局,与老县旅游局停车场毗邻;

凤庆宾馆停车场:位于县城中部文庙片区文庙街与来凤街交叉口处;

文庙片区核心区停车场:位于县城中部文庙片区文庙街,文庙正大门处;

老档案局停车场:位于县城中部老城区,育贤路中段老档案局内;

老国土局停车场:位于县城中部老城区,官亭路南段以北老国土局内;

凤庆县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位于县城中部老城区,龙泉路县人民医院后门处原林业局地块;

凤庆县第一中学停车场:位于县城中部,龙泉街南段以西,凤庆县第一中学大门口处;

庆甸路停车场:位于县城中部老城区,庆甸路和福广路交叉口南侧;

凤庆县第二幼儿园停车场:位于县城西南片区,绿茗路和龙泉路延长线交叉口处,与凤庆县第二幼儿园毗邻;

龙翔花园二期停车场:位于县城中部,滇红路和书院路交叉口处,包括龙翔花园二期和老石家具城两个地块;

凤山镇粮管所停车场:位于县城中部,凤梧路中段,凤山镇粮管所内;

凤庆县第三中学停车场:位于县城行政中心区,县第三中学西侧。

(2)大货车公共停车场

凤习路大货车停车场:位于凤庆县城北部,凤习路口天诚建材市场对面;

工业园区二期大货车停车场:位于凤庆县城南部,滇红产业园区二期内。

(四)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建设期为2020年至2022年,项目总投资57500万元,2020年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8000万元,2021年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10700万元。

(五)项目实施计划

目前,共完成投资7020万元,其中,文庙核心区停车场完成投资650万元,老法院停车场完成投资100万元,老县委停车场完成投资100万元,中医院停车场完成投资2270万元,商业局车队停车场完成投资2100万元,运输公司片区完成投资1600万元,中心农贸市场停车场完成投资200万元。

(六)项目实施成效

专项资金下达以后,为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尽早发挥资金效益,及时启动县城中医院停车场和商业局车队停车场,结合原先实施过项目,提升改造了文庙核心区停车场、老法院停车场、老县委停车场,依托县城运输公司片区综合开发,配建7010平方米停车场,2020年底又启动了县城中心农贸市场停车场。

目前,已完成文庙核心区停车场、老法院、老县委3个停车场建设,正在建设中医院、商业局车队、运输公司片区、中心农贸市场4个停车场。其中,中医院停车场主体工程已完工,内墙抹灰完成95%,外墙抹灰完成90%,涂料完成40%,门窗完成50%,设备安装已完成;商业局车队停车场主体工程已完工,砖砌体砌筑完成95%,粉刷完成40%,设备安装完成90%;运输公司片区停车场已完成了前期的工程试桩、基坑支付、土方开挖等,正在进行抗滑桩工程施工,完成23棵,正在施工13棵,完成率61%;中心农贸市场停车场正进行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现场已进行基础土方开挖,准备开始人工挖孔桩施工。下步,计划启动建设凤山镇粮管所、保平路口、圣俞亭、老供销社4个停车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3.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有8辆清洁车辆划拨给8个乡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6875.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468.20万元,固定资产957.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万元,公共基础设施7447.8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02.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0.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 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3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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