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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国古代最残忍的刑罚:凌迟

2024-07-03 07: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凌迟刑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最残酷的一种死刑,我想这么说,应该是没有什么异议的,而受刑者所受的痛苦也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凌迟对后世的影响之大,几乎无法用语言形容,仅从民妇骂街“你个挨千刀的”就可窥见一斑。可以说,历史上还没有任何一种酷刑能够如此的深入到民众的生活。

凌迟刀具

       凌迟(也作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因此也常被称为“剐刑”。凌迟一词最早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由此可见,陵迟一词的本意应为“缓缓的山丘”,指山坡的高度是慢慢降低的,而将它用于死刑的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下,使受刑人痛苦的慢慢死去。

       凌迟的处刑方式非常残忍,《宋史·刑法志》中说:凌迟者,先斩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但历代行刑的方法却是千差万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再是枭首,最后肢解。另外,还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之说,元代执行凌迟要将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到了明代,零割的刀数更是骇人听闻,一般情况下都会超过千刀,达到了登峰造极、炉火纯青的地步。据说,行刑时,刽子手会一刀剜掉犯人的喉结,以免他喊叫。最先动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刀刀都须见血掉肉。而刽子手在行刑前一般都会被指定行刑时所要割的刀数,如果犯人在指定刀数之前断了气,刽子手就会名声扫地,甚至受到惩罚,丢掉饭碗。据民间传说,狱押司的刽子手与大肉脯一般都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遇到执刑的淡季,师傅就带着他们到肉铺里义务帮工。因此,他们每个人都练就了一手片肉的绝活,说切一斤,绝不切八两。

宋史·刑法志

       在这种情况下,凌迟逐渐发展成了一门“死刑的艺术”。清朝时凌迟的刀数虽大不如前,但也让人感到毛骨悚然。就在凌迟被废止的数月前,法国使馆士兵曾在北京菜市口刑场拍摄到了三个不同死刑犯的凌迟照片,后来这些照片被编辑成册,并大肆风行,化为中国酷刑史的铁证。

       凌迟刑到底起源于何时,大家意见不一,众说纷纭。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凌迟这种刑罚绝不是中国的原创。早在很久以前,外国的法典就对凌迟刑有过很明确的记载。波斯帝国对于反叛者的凌迟是四等分四等分地切。罗马人处理女犯时先割去双乳,对男犯则先去其生殖器。希腊人在割肉时还要加上剔骨的程序,弄得犯人每个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但比起中国人,其他民族都显得粗糙。因中国人将凌迟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使之堪称绝技。

       中国的凌迟刑现在一般认为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五代史志·刑法志》中有“轻刀脔割”的句子,说的就是凌迟。不过这时的凌迟刑还处在初级阶段,其残忍程度还远远比不过后代。契丹族在北方建立辽朝之后,第一次把凌迟刑写入法典,成为与绞、斩并列的公刑。汉族史官在写《辽史·刑法志》时,第一次将契丹语中的“脔割”音译为“凌迟”,并为后代所沿用。宋朝时,凌迟刑开始持续扩张,不过在宋太祖所颁布的《宋刑统》中仍然不见“凌迟”的名目,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通考·刑判考》中说:“凌迟之法,昭陵(宋仁宗)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宁、元丰年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由此可见,凌迟刑在当时已经非常盛行。而南宋时所颁布的《庆元条法事例》更明确地把凌迟列为死刑名目,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并且施用的范围逐步扩大。

       在明朝初期朱元璋所颁布的《大诰》中可以看到,凌迟之刑已用来承制各式犯罪,主要有三大类:谋逆君主之罪,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

       到了康乾盛世时,凌迟刑曾经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但《大清刑律》中依然保留有此刑。洪秀全起义之后,咸丰皇帝不得不重典治乱,频频使用凌迟等酷刑进行威慑,凌迟之刑再次进入到了人们的视野当中。

       自凌迟兴起之日起,中国的文人士大夫便为废除此项酷刑进行了不懈的努力。陆游在给宋高宗的上书《条对状》中写道:“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主张废除凌迟,其理由主要有三点:一、凌迟不合法理,不该以血还血,哪怕此人罪恶深重。二、暴露犯人器官,有碍教化。三、汉唐法典无凌迟,宋法也不该有。但陆游的努力最终化为泡影,凌迟不但没有就此废止,反而汇编进了《庆元条法事例》,成了国家明文规定的死刑条目。

陆游像

       到了清朝,反对凌迟的声音更甚。康熙时代,法学家王明德曾说凌迟在“正法之外”,违背祖先精神,理应废止。其意思很明白,祖先不用的东西我们也不应当用。乾隆时期,史学家钱大昕说“凌迟”词义晦涩难懂,只有清楚明白的刑名,才能起到威慑效果。因为种种原因,钱大昕的话说的比较含蓄,但其隐藏在背后的意思还是不难看出的:民众连凌迟刑的词义都搞不懂,又怎么会害怕呢,所以应当设立斩首等刑名易懂的刑罚,来惩罚罪犯。在这里,钱大昕实际上是委婉的提出了反对凌迟酷刑的意见。清末法学家薛允升在《读例存疑》中引述陆游观点,并糅合了王明德、钱大昕的意见,主张恢复汉唐开明的传统,减轻刑罚,废除凌迟。然而这些文人士大夫所提出的观点均没有被统治者采纳。

       直到1905年4月,清朝的两位修律大臣——伍廷芳和沈家本联合署名,向慈禧和光绪皇帝提交《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请求从《大清刑律》中删除凌迟。出人意料的是,慈禧竟没做异议,而且下旨准行,“将凌迟永远删除,死罪至斩决而止”。至此,起源于五代在中国使用了将近一千年的凌迟酷刑被永远废止。

       历史上受过凌迟酷刑的人不计其数,因此我们无法一一进行概括,在此,仅举几例比较著名的凌迟事件向读者简单介绍一下。 

       明朝大太监刘瑾想必大家并不陌生,他心思活络,善于察言观色,深得当时还是太子的朱厚照(即后来的明武宗)的宠爱。朱厚照继位之后,他数次升迁,很快便爬到了司礼太监的宝座。司礼太监在当时相当于太监总管,权力相当大。每天早朝时,他就会站在皇帝身边,替皇上发号施令。因此,朝廷当中人人畏恐,时人称他为“立皇帝”。但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刘瑾的恶行最终被揭发,落得个身首异处。公元1510年4月,都御史杨一清利用阉党之间的矛盾,和太监张永一起揭发了刘瑾的十七条大罪,武宗大吃一惊,立即下旨将刘瑾抓捕审问。结果在刘瑾家中发现了玉玺、玉带等违禁物品,同时还搜出了大量的金银财宝,光宝石就有两斗之多。这还不算什么,令武宗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刘瑾随身携带的折扇中,竟然暗藏着两把锋利的匕首,皇帝竟然时刻处在危险之中,随时都有可能命丧黄泉。刘瑾不仅疯狂敛财而且图谋不轨,企图弑君篡位,实属罪大恶极。于是,武宗皇帝批下圣旨将刘瑾“剐刑三日”,凌迟处死。

        当时参与行刑的刑部河南主事张文麟详细记录了刘瑾的受刑情况:第一天割了刘瑾357刀,十刀一歇,由此反复,刘瑾痛得大喊大叫,神志不清,数次昏死过去。第一天行刑结束后,刘瑾被押回大牢,居然还喝了两大碗粥。第二天继续行刑时,刘瑾终于熬不住,气绝身亡。但是,刑律规定,犯人即使死亡也不能放过。因此,刽子手继续行刑,割足了三天。刘瑾最终被割了3357刀,这在历史上恐怕都可以成为一个记录了。

        如果说凌迟仅仅是用来惩治大奸大恶之人,还符合人们恶有恶报的观念,但将它用在爱国人士袁崇焕身上,就有些太不人道了。

        袁崇焕是明朝著名军事将领,戎马一生,为守卫明朝东北边疆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就是这样一位忠心耿耿的大将,却被范文程等小人使反间计陷害,遭到逮捕。崇祯三年,崇祯皇帝以“袁崇焕咐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等罪名将袁崇焕“碟于市”,凌迟处死。行刑时,无知的围观群众上前争食其肉,我想袁崇焕那种精神上的痛苦恐怕要远大于肉刑。据说,袁崇焕最终被割了3553刀,并且将其头颅斩下,遍视九边(长城上的九个边隘关口)。当时那种惨绝人寰的场面我们现在已经无法想像,更不是笔者的拙笔所能描绘出的。但我们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袁崇焕的死直接导致了明朝的灭亡。袁崇焕死后,明朝再无一人可以御敌,昏庸的崇祯皇帝亲手推倒了自己的万里长城。清军很快大举入关,袁崇焕逐渐被人遗忘。直到一百多年后,乾隆皇帝翻阅明史之时,感慨于袁崇焕报国无门,命运多舛,身世之悲,遂为其翻案,这段尘封了一个世纪的冤假错案才得以平反昭雪。

袁崇焕像

       另外还有太平天国的著名领袖石达开也是受凌迟刑而死。当时和石达开一起受刑的还有太平天国宰辅曾仕和,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因无法忍受疼痛,惨呼狂叫,石达开在旁边大声斥责道:“为什么不能忍受须臾的痛苦”。曾仕和这才咬紧牙关,不再喊叫。石达开受刑时,前后被割一百多刀,但其不卑不亢、神色怡然,从始至终默然无声。石达开的坚强意志就连行刑者都感到无比震惊。由此看来,石达开虽被清政府定为头号反贼,但称其英雄亦不为过。

石达开像

       我们不得不提到的是,凌迟刑虽然早在清朝时就被废止,但它在国人心中所留下的阴影却是挥之不去的。据学者推测和一些民间传说来看,现在社会流行的一种小吃——烧烤,应该和凌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前面我们说过刘瑾在被凌迟时,因其作恶多端,和其有深仇大恨的人实在太多,围观百姓“以一钱争夺其肉”,拿回家中放在火架上烤熟吞下,以解其恨,这便是烧烤的雏形。后来,经过几百年的演变和完善,这种吃法逐渐走入了大众生活,但其背后隐藏的故事却鲜为人知。但是,笔者并不太赞成这种说法,个人认为,烧烤这种吃法应该在人类发现火种之时就已经产生了,并不是人们刻意为之。在这里,我们暂且抛开这件传说的真假不论,就事论事来看,说到底,其实是民众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思想的推崇,然而将其和凌迟联系起来,恐怕不是一个偶然。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笔者写此篇文章,并不是为了使人心惶惶,而是希望,当能够为历史存照,让人们感受到历史曾经的“野蛮”和“血腥”,并感叹历史的“进步”与现代文明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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