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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樟树市中药材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05-28 23: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2017年“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实施以来,樟树市紧扣中医药强省战略、实施“中国药都”振兴工程的部署要求,强力推进中药材种植产业,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0万亩。2023年,中药材种植产业因土地等因素制约,产业发展面临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型升级阶段,以前种植方案已有部分不适应当前中药材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重新出台更为适应形势的方案,确保精准发力扶持好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根据《樟树市实施“中国药都”振兴工程推进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试行办法》(樟办发〔20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樟树市2023年中药材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医药强省发展战略和宜春市委、市政府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中国药都”振兴工程,提升道地药材“三子一壳一皮”品牌影响力,打造中药材生产全产业链,推进中药材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2022年12月中旬,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市出台的有关文件要求,牵头起草了《樟树市中药材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2022年12月26日,市政府办组织中药材种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乡镇(街道、场)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3.2023年2月9日,市政府办向有关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反馈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4.2023年4月7日,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最终未收到反馈意见;

5.2023年4月27日,市农业农村局党委(扩大)会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

6.2023年5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国药都”振兴工程战略任务,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营、政策支持”的原则,突出“种源良种化、种植规范化、经营产业化、管理科技化、战略品牌化”的发展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品牌建设为载体,以效益为核心,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规范中药材种植,打造全国中药材一流品牌。

(四)适用范围

全市中药材种植基地及种植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工作重点、扶持政策、工作保障四个部分。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营、政策支持”的原则,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规范中药材种植。

(二)工作重点

围绕工作目标,结合樟树实际,一是推进种源良种化。保护中药材种质资源,规范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加强与中国中医科学院、江西中医药大学等院校所合作,结合与江西中医药大学等合作研究成果,建立中药材种源繁育、生产基地,重点推广优质品种,解决中药材生产种源混乱问题。二是推进种植规范化。推行生态种植模式。结合江西中医药大学对枳壳规范化种植的研究成果,基于中药材品种的生长特性和原生境,示范推广中药材间套作栽培、轮作栽培、林下栽培、仿野生栽培等系列生态种植模式,逐步构建中药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栽培方式,促进中药材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改造提升中药材种植基地。从2023年开始,全市中药材种植战略转型,由扩面向提质转变,重点对现有中药材种植基地进行改造,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实现种植规范化。加强基地路、沟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种植企业和药农新建水肥一体化系统、视频图像采集远程监控系统、生态远程监测系统、智能化气象系统、病虫害绿色防控系统、全过程追溯体系,实时远程观测基地土壤重金属含量、土壤PH值、温度、湿度、光照、雨量、风速、气压、虫情等,并根据数据分析安排农事作业。推行先进技术。选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选用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秸秆还田技术、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三是推进经营产业化。推动中药材全产业链资源发展和资源整合优化,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及“541”利润分配的企业主导发展模式,构建农户分享全产业链利益保障机制。鼓励多渠道投资,按照GSP标准打造现代化、专业化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积极引进国内外中成药企业,围绕效益好、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品种,大力发展中药提取、中成药生产等中药材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四是推进管理科技化。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中药材初加工,建立一批产地初加工生产线。支持对枳壳等采摘鲜果的中药材开展趁鲜加工,出台科学规范、易操作、可推广、降成本、提质量的产地趁鲜加工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促进产地药材初加工的集聚发展和规范发展。对中药材的种植、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进行全面技术指导。依托江西中医药大学、樟树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等院校培训平台,对中药材种植及初加工企业技术骨干进行有序培训,不断提高中药材种植科技含量。五是推进战略品牌化。以做大做强“清江枳壳、樟树吴茱萸、樟树黄栀子”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樟树车前子”、“樟树樟头红”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支持企业研发产品、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加大对名牌产品的申报认证和宣传推介力度,着力把我市“三子一壳一皮”等品种培育成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实现品牌影响效应,提高市场占有率。樟头红陈皮产业要以集中连片基地为龙头,以全市村庄房前屋后及道路两旁为补充,确保可利用空地能种尽种,举全市之力打造陈皮产业。

(三)扶持政策

结合发展樟头红陈皮产业,总体是延续2017年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实施以来中药材种植相关扶持政策,对樟头红种苗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及新增设施进行政策扶持。具体如下:

1.种苗基地:仅对已认定的樟头红种苗繁育生产基地进行奖补。对新建连片面积5亩以上的樟头红规范化苗木繁育基地,奖补3万元/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到位。享受市财政奖补的樟头红苗木由市林业局登记备案,一律不得售往樟树市外。育苗单位要组织购苗农户成立樟头红种植合作社,对所售苗木提供栽培技术服务,保证苗木及品种的质量,保障栽种成活率。

2.种植基地:(1)对新建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枳壳、吴茱萸、黄栀子及其他木本、藤本及多年生草本中药材的,按照《樟树市加快中药材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樟府办字〔2022〕12号)有关政策执行;(2)对新建连片、利用村庄房前屋后和道路两旁栽种樟头红的,奖补1000元/亩,按照每亩40株折合面积进行奖补,分三年到位,第一年400元、第二年300元、第三年300元;(3)对种植一年生草本中药材的,不予奖补;(4)大力推进种植保险和价格保险,其他特殊品种类中药材按“一事一议”另行确定奖补标准。

3.新增设施:鼓励基地进行提升改造,对新增水肥一体化系统、视频图像采集远程监控系统、生态远程监测系统、智能化气象系统、病虫害绿色防控系统、全过程追溯体系等设施的基地,按照当年新增设施总投入的30%进行奖补。新增设施已享受过政府相关项目扶持的,不予奖补。

以上政策执行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原有未到期的中药材种植及樟头红种植扶助方案继续执行,已到期的停止执行。

(四)工作保障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查考核等四个内容。

解读人:周玲菀           联系电话:0795-733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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