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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8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机遇期,是宁夏实现追赶跨越的黄金窗口期,也是我区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依据国家《水安全战略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水安全保障现状与形势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主要成就“十三五”时期,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美丽新宁夏为目标,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主线,以推进河湖长制为龙头,以数字治水为动力,坚决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加快构建兴利除害的现代水网体系,深入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水安全保障。 专栏1 “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十三五” 规划 完成情况 备注 1 一、二、三产供水保证率(%) 75、95、95 75、95、95 预期性 2 年取水总量(亿m3) 73.27 70.20 约束性 年耗水总量(亿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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