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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21: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1、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有哪些?

答: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全省统一设为每年 100 元、350 元、500 元 、800 元、1000元 、3000 元、5000 元 、8000 元 8 个档次。其中,100 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 100 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2、听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政府有补贴,具体是多少呢?

答:奎文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对选择 350 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 40 元;对选择 500 元、800 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 80 元;对选择 1000、3000 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 90 元;对选择 5000 元、8000 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 100 元。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

3、居民养老保险也要最低缴费满 15 年才能领待遇吗?

答:不是的。户籍所在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2011 年)已年满 60 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 周岁以上(不含 45 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 60 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 15 年;45 周岁以下(含 45 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 年。

4、2024年我打算选择8000元的档次交费,为了将来养老待遇高一些,还想多交点可以吗?

答:可以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 号)有关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集体补助和资助按年度计入个人账户,当年度集体补助和资助合计金额应不超过当地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也就是说,2024 年度个人缴纳 8000 元,还能以集体补助和资助的形式,再缴纳不超过 8000 元的社保费。集体补助及资助只能逐年缴费,不允许补缴。

5、对重残、低保、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政府有什么惠民政策?

答:根据潍人社发〔2023〕1 号文件精神,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等缴费困难群体,自 2023 年起,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标准,由每人每年 300 元提高到每人每年 350 元。

重残人员:满足缴费年限的,提前五年(55 周岁)自提出提前领取申请的次月,可领取待遇。

贫困人员:年满 60 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按月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6、我 2 月份的生日满 60 周岁,从什么时候开始领待遇呢?

答:根据税务部门工作安排,奎文区的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为每年的 5 月份,倘若 5 月份之前到龄人员(年满 60 周岁),可随时缴纳当年的保险费,并补齐未缴费年度后,提出待遇领取申请,并进行待遇登记,次月开始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 月份的生日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也就是 3 月份开始享受居民养老待遇。

7、我同时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目前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不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我想选择延缴职工养老保险,在这之前是否可以先领着居民养老待遇,待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再领职工养老待遇?

答:不可以。参保人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人选择延缴职工养老保险的,不得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待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可以申请从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8、我每年都正常缴费了,去年我 60 周岁时,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因某些原因没有及时提报材料办理领取手续,现在可以申请吗?申请了养老待遇从什么时间开始发?

答:可以。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后,自年满 60 周岁的次月起计发待遇。

9、我去年就 60 周岁了,但是居民养老保险欠了几年的费用,现在可以补缴吗?补缴后,我从什么时间开始领取待遇?

答:可以补缴,自补缴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领取待遇。补缴手续之前的待遇不予补发。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为:年满 60 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考虑老年人的养老实际,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允许其通过补缴达到待遇领取条件,但也要进行一定的约束。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前,要先核实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计不足 15 年的,最多可以补齐到 15 年。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不计入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已经领取待遇的,不再补缴。

补缴仅限补缴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只能逐年缴费。

10、听说 2011 年 1 月前年满 60 周岁的人员,可以不用缴费就可以领取养老待遇,我是 1950 年出生但是从来没参加居民养老,我现在是否可以领取养老待遇?

答:可以。1951 年 1 月之前出生且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人员,现在可以办理参保登记和待遇登记手续,无需缴费,自办理待遇登记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待遇,补办登记手续之前的待遇不予补发。

但是您也可以补缴,自补缴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领取待遇,补缴手续之前的待遇不予补发。

11、对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的人员领取居民养老待遇有什么规定?

答: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的人员,服刑期间不得领取待遇。服刑期间领取待遇的,按规定予以追回。服刑期间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暂缓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服刑前领取待遇及服刑期间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服刑期满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由本人提出领取申请,自服刑期满后的次月起领取待遇,其基础养老金按照服刑期满后待遇领取地最新标准执行。服刑期满后,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可按规定缴费或补缴,补缴可覆盖服刑年度,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领取待遇。

12、对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的人员,参加居民养老、缴费及领取待遇有什么规定?

答: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的人员,可按规定参保、缴费、领取待遇。已领取待遇人员可按判刑前的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不参与基础养老金调整。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领取申请,自服刑期满后的次月起其基础养老金按照服刑期满后待遇领取地最新标准执行。被裁定撤销缓刑、假释继续服刑以及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从裁定、决定作出之月起停止发放待遇。

13、对重复领取待遇有什么规定?

答: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国发〔1978〕104 号等文件规定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精简(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可同时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4、参保人员去世了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答: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间去世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及时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一次性发给 1000 元的丧葬补助金。

15、居民养老金怎么计算呢?

答:居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我区现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170 元。继续对 65 岁及以上人员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含)—74 岁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 5 元,为每人每月 175 元;75 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 10 元,为每人每月180 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139 的计发系数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16、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测算?

答: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 350 元、500 元、800 元、1000 元、3000 元、5000 元、8000 元 7 个档次。

政府补贴标准:对 350 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 40 元:对选择 500、800 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 80 元;对选择 1000、3000 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 90 元;对选择 5000、8000 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 100 元。集体补助、个人资助等不享受政府补贴。

领取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70+(个人缴费总额+政府补贴总额+补助、资助+利息)÷139

17、居民养老保险本年度内可以二次缴费吗?

答: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个人缴费总额不超过当地最高缴费档次。参保人年度首次缴费档次较低的,可在本年度内选择较高档次进行二次差额缴费,政府按最终个人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二次缴费时已迁移户籍的,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按新户籍地标准确定。二次缴费与首次缴费产生的缴费补贴差额由新户籍地承担。首次缴费超过新户籍地最高缴费档次的,不再二次缴费。

18、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本年度内可以二次缴费吗?

答: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按年度缴纳,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之和不超过当地最高缴费档次,不得跨年度补缴。年度首次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金额较低的,可在本年度内二次缴费。

二次缴费时已迁移户籍的,首次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之和超过新户籍地最高缴费档次的,不再二次缴费。

奎文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测算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 350 元、500 元、800 元、1000 元、3000元、5000 元、8000 元 7 个档次。

政府补贴标准:

对选择 350 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 40 元;对选择500、800 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 80 元;对选择1000、3000 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 90 元;对选择 5000、8000 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 100元。集体补助、个人资助等不享受政府补贴。

领取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70+(个人缴费总额+政府补贴总额+补助、资助+利息)÷139

按现行政策,选择不同档次每年正常缴费(不含补缴),其养老待遇测算(未含利息)如下:

选择 350 元档次缴满 15 年,每月领取养老待遇约 212 元。

选择 500 元档次缴满 15 年,每月领取养老待遇约 233 元。

选择 800 元档次缴满 15 年,每月领取养老待遇约 265 元。

选择 1000 元档次缴满 15 年,每月领取养老待遇约 288 元。

选择 3000 元档次缴满 15 年,每月领取养老待遇约 503 元。

选择 5000 元档次缴满 15 年,每月领取养老待遇约 720 元。

选择 8000 元档次缴满 15 年,每月领取养老待遇约 1044 元。

除以上档次外,居民当年度缴费时,可由集体组织或他人资助缴费,最高限额为每年 8000 元:

每年选择 8000 元档次缴满 15 年,同时每年他人资助缴费 8000 元的,每月领取养老待遇约 1907 元。

举例 1:来自潍州路街道杜女士,从 2011 年开始按高档缴费,个人缴费总额达 91500 元,从 2024 年 4 月开始享受奎文区居民待遇,当前定期待遇为 835.46元。

举例 2:来自北海路街道吴女士,从 2011 年开始按高档缴费,个人缴费总额达 103000 元,从 2024 年 4 月开始享受奎文区居民待遇,当前定期待遇为1000.65元,基本生活支出完全足够。

建议参保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多缴多得。

备注:

1. 集体补助、资助相关规定: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可对本村(居)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的资助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2.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根据上年度基金各项收益综合测算后统一确定。

3.基础养老金:按照省、市要求进行调整。

原标题:《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您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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