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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水利局关于成立 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4-07-13 06: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惠水〔2022〕36号

 

 

惠安县水利局关于成立

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县自然资源局、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水土站、外走马埭海堤运行中心,局各股站室(办、大队),城建集团、交发集团、文旅集团、惠安水电建筑工程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水利局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县水利局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杨英忠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志洪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顺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杰云  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主任

        骆良乾  县水土保持工作站主任

成  员:林国炜  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站长

李嘉宜  局综合股负责人

陈泽云  局河湖股负责人

王  凡  县河长办办公室主任

陈艺翔  局水利工程建设站站长

林晓璇  局农村水利工作站站长

许春城  局水利电力工程师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水利监督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监督问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监管办”),挂靠在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监管办主任由陈顺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国炜同志兼任,成员由其他业务股室负责人和各镇水利站工作人员兼任并明确一名联络员,必要时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推进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文通知。

监管办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年度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综合监督和专项监督,汇总各项监督检查成果,组织实施年度监督管理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成立督导组,负责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其他业务股室按照“管业务必须管监管”的要求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并负业务监管责任,组织开展专业监督和日常监督,监督计划及开展情况应及时报监管办备案。

 

惠安县水利局          

2022年4月5日        

  抄送:市水利局。

  惠安县水利局综合股                       2022年4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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