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公示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关于中国科技进步 › 关于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公示 |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我单位参与完成的1项成果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现将项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附后),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单位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咨询监督电话:88211599(科技处) 88201379(监审办)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