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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摄像头抓拍违章遭质疑 律师称不合法

2024-02-26 19: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南昌首条公交专用道开通 机动车违规闯入罚200元

  大江网讯 记者尹坤报道:有媒体报道称,南昌市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公交车上的监控摄像头,可以对违规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车辆进行拍摄,而公交车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的违规行为,都将作为交警部门的处罚依据。

  此举遭到不少市民的质疑:公交车装上摄像头抓拍违章,此举是否有法律效力?公交车自身违章如何处置?是否违反了公安部有关不得隐蔽拍摄且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立提示标志的规定?8月8日,大江网记者就此采访了南昌市部分律师,他们均表示此举不合法。

  规定:市交管局称公交拍违规可作处罚依据

  据相关媒体报道,对违规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车辆管理,通常都是交警在路口摆放拍摄装置进行拍摄。但有的驾驶员利用没有交警拍摄的时间段,随意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对此,南昌市交管局于2011年出台了《南昌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规定》,规定指出,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公交车上的监控摄像头将可以对违规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车辆进行拍摄。而公交车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的违规行为,都将作为交警部门的处罚依据。

  律师:公交公司不是执法单位 无权抓拍取证

  大江网记者联系了南昌市几位擅长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他们对公交车安装摄像头抓拍路面违章的行为提出了质疑,认为此举不合法。江西华事达律师事务所谌建平律师认为,尽管南昌市交管局出台了“有关公共汽车上应当设置移动智能抓拍系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但是公交车并不是交警部门的执法工具,从程序上来说是违法的。“一般来说,程序违法对当事人是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此举合法。”谌建平表示。

  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周泽高律师告诉大江网记者,南昌市公交公司并不是执法单位,无权代替交警从事执法工作,因此公交车拍摄的证据无法用于执法单位进行处罚的依据。“即便是联合执法,公交公司也不具备执法权力,被处罚的当事人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周泽高认为,拍摄车辆路面违章主要是交警的职责,扩大监控的范围可以理解,但是这种通过在公交车上安装摄像头拍摄路面违章,从程序上来说是不合法的。

  “公交车上的摄像头主要是用于保证车辆运行安全,监控驾驶员的服务及车上乘客有序乘车等状况,用于交通执法目前还没有听说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周泽高表示。

  市民:希望交管部门给出具体的解释

  “既然公交车摄像头可以拍摄路面违章,那私家车安装摄像头拍摄的画面是不是也可以作为交警处罚的依据呢?公交车都成为交警执法工具了,谁来监管公交车违章呢?”市民熊先生认为,相关交通法规的出台应该考虑其合理性,而不是只见规定不见执行。“作为监控(电子眼)路面违章的设施一般都要明确标示,而公交车上的摄像头又是否符合这一规定呢?”熊先生如是说。南昌市民刘先生则希望交管部门能针对相关规定给出具体的解释,依法公平、公正地处理交通违法案件。

  编辑:熊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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