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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展历程

2023-10-27 20: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综合评价城市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2003年至2015年,武汉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共建共享”创建理念,锲而不舍、攻坚克难,掀起一轮又一轮创建热潮。2015年2月,武汉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是举全市之力、努力拼搏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的光荣。

一、多管齐下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早在2000年,武汉市就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和分步推进“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围绕一个目标:力争在2002年以前建成省级文明城市,在2005年前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突出两条主线:在创建内容上,按照“治城育人”一体的方针,大力实施环境创新思路,通过抓城市亮点建设、居民环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塑造三个形象:围绕“塑造新形象、迈向新世纪”这个主题,努力塑造三个新形象,即武汉人新形象、文明行业新形象、城市环境新形象。抓好四项重点工程:市民素质教育工程、行风建设工程、环境建设工程和文明创建工程。

按照上述工作思路,在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形成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为在2002年前把武汉市建成省级文明城市,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工作摆在城市建设、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01年3月21日和8月15日两度召开全市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深入城区、社区、行业、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调研,了解情况,剖析问题,指导创建,促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市委书记罗清泉“采取超常规措施,拿过硬的牌子”的要求,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推出了一些新举措:全市成立综合协调、文明创建、环境创新、文化建设、宣传报道五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分管的市领导负责,由市委、市政府秘书长或有关委办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专班和成员单位都设有联络员,定期召开会议,对创建日常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各区、市直有关部门也相应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全市创建工作网络。

市文明委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考评监督,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考评细则共8大项、45子项、130条计1000分逐项分解落实到58个责任单位,纳入党政系统目标管理。还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文明市民代表、新闻记者共100多人参加的市、区文明城市创建巡视团,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加强了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有关责任单位还公布监督电话,设置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

为广泛动员和吸引群众积极参入文明城市创建,全市加大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力度。全年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报道创建文明城市稿件达3000余篇;编发市级《创建工作动态》46期;全市多次开展大规模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实践活动,印发告市民书、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卡100多万份;新增了一批创建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和标牌,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

2002年,武汉市围绕确保建成省级文明城市、全力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目标,继续贯彻“一个中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二条主线(从抓文明市民入手,到创建文明家庭、文明门栋、文明社区;从抓文明职工入手,到创建文明岗位、文明柜组、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三大工程(实施素质教育工程,努力塑造武汉人新形象;实施环境创新工程,努力塑造城市环境新形象;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努力塑造单位和行业新形象)、四项机制(领导机制、考评监督机制、投入机制、宣传机制)的创建工作思路。

3月25日,市委书记罗清泉主持召开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第五次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目标作出部署。4月中旬,罗清泉率武汉市党政代表团赴广州、长沙等地考察文明城市建设。4月29日、5月30日,中共武汉市委常委会两次研究文明城市建设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还多次出席全市城区、战线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创建文明城市动员部署会。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市创建工作的力度前所未有,创建氛围日益浓厚,全市人民的创建意识明显增强。

2002年,全市创建区级以上文明单位2600多个,其中,市级文明单位674个,省级文明单位170余个;市级文明街(镇、乡)56个,省级文明乡(镇、村)5个,东西湖区新沟镇荣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市级文明社区295个,省级文明社区18个;12个行业被命名为“规范服务达标行业”,江岸地方税务分局被中央精神文明办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示范点;创建市级文明城区8个,省级文明城区7个;武汉市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城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正式展开

2003年1月1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此为标志,武汉市正式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大会下发《关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部署“清洁武汉、美化家园”活动。为加强领导,35位市领导挂点联系街道和行业,指导创建工作,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活动开展,先后组织开展了清除“牛皮癣”(小广告)和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整治占道、整治广告招牌、整治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油烟噪声扰民、拆除违法建筑等全市性大规模的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清洁武汉、美化家园”活动中,市区联动,社会各方广泛参与,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

每天几万辆“麻木”在大街小巷穿梭是武汉市独特的风景。据统计,从1997年到2003年,武汉市的非法“麻木”超过3万辆,加上合法的“麻木”,总数超过5万辆。长期以来,这数万辆“麻木”挤占道路、危害安全、影响秩序、污染环境、损害市容,虽几经整顿,也没能彻底解决问题。2003年初,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把妥善解决“麻木”问题作为工作任务,不再沿用过去屡试不灵的简单化的、强制性的、甩包袱式的作法,处理原则改为“依法整治、有情操作、回收车辆、帮助择业”。6月24日,市政府郑重宣布:“麻木”时代结束。武汉市仅用半年就解决了合法“麻木”和非法“麻木”问题,这一做法轰动全国。

市民素质教育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武汉市结合实际制订了《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市开展“讲道德,做文明武汉人”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先后在全市开展了“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讲道德,做文明武汉人”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各区、各战线结合实际,分别组织开展了“青年志愿者在行动”“小手拉大手,携手创文明”“文明公约大家行”“道德格言征集书写展示”“庭院赞美德故事会”等各具特色的系列群众性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2002年底,市委、市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市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以“就业和社会保障、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类社会服务”等“四到社区”为主要内容,对全市7个中心城区的883个社区(2005年末为895个)和6个远城区区政府所在地的77个社区,按照既定的标准逐个进行建设。2003—2005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达12.67亿元,各类建设和整治项目20多万个,“四到社区”的创建成果惠及500多万市民。中心城区895个社区中,除列入整体拆迁的27个社区外,有868个社区创建达标,远城区区政府所在地的77个社区全部创建达标。“883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和深入推进,提高了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了城市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武汉市社区建设的成功实践,引起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中央媒体都作过大篇幅的集中报道。国家民政部不仅在全国推广武汉的工作经验,而且在武汉市召开专题研讨会,并于2005年将武汉市列为全国唯一的社区建设教育示范基地。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党校、新华社等单位也对武汉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2006年9月20日,中国城市论坛通过新华网、中国政务网评定,授予全国8个城市“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武汉市“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名列其中。

全市持续开展“新风杯”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在《长江日报》开辟行业评议专栏,在武汉电视台举办“行风连线”,接受市民对行风评议的监督,先后有17个行业100多万职工参加竞赛。通过“新风杯”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推动了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职业道德建设,改善了武汉的投资环境。各行业新增服务项目4700多项,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制止了一些部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特别是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提高,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三)开展“四城同创”

2006年,武汉市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并全面启动“四城同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通过调查研究,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四城同创”工作意见》。2006年武汉市已经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四城同创”活动的主要目标是:2007年进入申报程序,2008年继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2009年争创国家卫生城市;2010年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2007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认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武汉发展进程中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会后,武汉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导,大力开展“四城同创”工作。

为全面推进“四城同创”工作,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成立市“四城同创”办公室,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启动“四城同创”相关工作。制定《武汉市“十一五”期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四城同创”工作意见》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及责任分工》,把文明城市创建的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3月2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四城同创”工作动员大会。号召全市各部门、各区迅速行动,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四城同创”活动。在全市开展创建诚信市场及打假、文明过马路及共建文明站台、宣传文明礼仪等10项重点整治工作。

在开展“四城同创”活动中,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借鉴上海、杭州、广州、深圳、长沙等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经验,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工作思路,努力实践“为民创建、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的基本要求。2008年3月起,所有公厕对市民免费开放,所有公园、游园对市民免费开放,11个市直属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对市民开放。在成功举办“六城会”“八艺节”基础上,琴台大剧院、武汉体育中心等一大批文体场馆也开放使用,受到了广大群众赞许。

(四)开展城管革命,改善武汉硬环境

武汉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对城市管理进行一场革命,让城市面貌脱胎换骨。2011年7月,武汉三镇开始了一场以革新管理理念、创新市容环境为内容的“城管革命”。

2011年7月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城市综合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正式启动旨在改变武汉脏乱差环境、树立城市新形象的“城管革命”。市领导要求进一步完善“大城管”工作格局,纵向明确市、区、街三级管理职责,横向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城市每一个部分的维护管理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出了问题必须有责任人“买单”。

会议首次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未来3年武汉市城市管理的总体目标: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3个月内城市环境实现明显变化;2011年城市环境实现大变样;2012年城市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2013年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标准,使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达到全省最优、国内一流水平。

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市长唐良智亲任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同时,进一步下放城市综合管理事权,强化各区对市直垂直管理部门的领导,积极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统一领导、以区为主、街为基础”的基本原则,各区区长作为本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总责。市长唐良智还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各责任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会后,“大城管”相关部门纷纷出台行动计划。

经过集中整治,武汉市环境卫生面貌在8月底已经出现明显好转。至9月底,全市共查处渣土违法运输4827起,渣土运输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交通状况、空气质量明显好转。10月中旬数据显示:2011年1月以来全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8.97%。武汉“3个月内城市环境明显变化”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

8月底至9月初,省政府派出城市管理工作检查团对武汉城市管理进行检查。经明察暗访以及民意调查,省检查团用5个“最”来评价武汉城管革命: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意图最坚决,“城管革命”口号最响亮,目标最鼓舞人心,奖惩措施最有力,成效最明显。

10月,“城管革命”进入第二阶段,向着“2011年底城市环境实现大变样”的工作目标强力推进。以国庆佳节、辛亥首义百年纪念以及市十二次党代会环境保障工作为重点,继续实施专项整治,将渣土污染、空中管线、油烟噪声、广告牌乱搭乱放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

12月初,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组对武汉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第二轮明查暗访,充分肯定了武汉“城管革命”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充分肯定了辛亥首义百年纪念活动以来城市环境的新变化、新形象、新面貌。

历经半年的“城管革命”,武汉城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赢得了各方好评。但多年积累的问题毕竟不能一蹴而就。武汉的城市环境与先进城市相比,仍然存在着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工作不细的问题。为此,2011年12月20日,市委书记阮成发在中共武汉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强力推进“城管革命”。按照“全省最优、国内一流”的目标,深化城市综合管理改革,提高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水平。

2012年1月19日,武汉市2012年“城管革命”第一次推进会召开。市长唐良智肯定城管革命“对城市的影响不亚于招商引资和城建工程”。同时为2012年的城管革命定下目标:“市容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向全社会、向海内外树立起武汉的形象。”他号召“要把城管革命进行到底”。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意见》精神,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1月31日正式出台《关于奋战300天实施“城管革命”“双十”行动的工作方案》。

奋战300天,实施“城管革命”“双十”行动专项工作主要分3个阶段实施。2012年1至2月为调查摸底和规划设计阶段。2012年2至11月为集中整治和全面建设阶段。2012年11至12月为巩固验收和长效管理阶段。截至2012年11月,全市在建工地接近9000个,比上一年增加近一倍;百个百亿元重大项目开工;机动车数量增至120万辆……但武汉当年1—11月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1.5%。自2000年6月预报空气质量以来,2012年是空气质量最好的一年。

2013年,武汉“城管革命”锁定的目标是: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达到全省最优、国内一流,比肩京沪,空气质量优良率创历史最优水平。2月18日,《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颁发。3月1日起,该《条例》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内地首部“大城管”法规,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城市管理范围、细化城市管理标准。为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市政府于5月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意见。《意见》明确,按照建设全国重要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要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将市城市管理局“升格”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构建职能有机统一、运转高效的大城管体制。新组建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高于一般委办局,于5月开始正式运行,主要承担全市城市综合管理规划、组织、协调、指挥、监督、考核职责,负责市容环境、城市道路桥梁、景观灯光、燃气热力、户外广告管理,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2013,伴随“城管革命”的深入,武汉由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方向转变,城市环卫变成精细化的城市品位营造,城市从过去追求表面的整齐划一和光鲜向深度的、以人为本的宜居都市转向,城市面貌获得稳步提升。

2014年,武汉“城管革命”的步伐丝毫没有停顿。2月10日,市长唐良智主持召开2014年全市城管革命暨创卫创模第一次推进会,提出2014年要以“城管革命”为抓手,形成城管、卫生、环保、文明四条创建战线的整体合力,齐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创建“三创”工作。

城管革命通过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体制、机制和执法管理创新,使武汉市硬件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甩掉了“脏乱差”的帽子,全面革新了武汉城市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实施治庸问责,提升武汉软环境

武汉的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国家对武汉的定位相比,与武汉历史上的辉煌地位相比,与同类先进城市相比,都存在着差距。投资环境不优,影响了优秀的企业来汉投资发展,阻碍了城市发展进程。

市委、市政府看到问题和不足,2011年4月6日,市委召开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推动武汉跨越式发展的决定(讨论稿)》,决定针对武汉市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着力治愈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走读”现象严重这十大“官场病”。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书记、市长等7名市委常委组成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改善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市“责任风暴”“治庸计划”工作办公室(简称市治庸办)和市改善发展环境工作办公室(或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优化办)。市治庸办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市优化办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办公。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从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抽调。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也相应建立了工作专班,由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做到级级有指标、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确保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层次、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干部。

2011年4月8日,武汉市召开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工作推进会。会议部署,2011年实施“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4月6日至4月30日为思想动员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为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为检查追责阶段,9月1日至12月底为建立机制阶段。会后,《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方案》由市治庸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实施办法》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下发。《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实施范围:即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方法步骤:坚持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把检查整改贯穿始终、把责任追究贯穿始终、把树立典型贯穿始终、把建立机制贯穿始终,突出抓好思想动员、自查整改、检查追责、建立机制四个环节的工作,大力推进“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深入开展。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日常考核、群众举报、民主评议、新闻曝光等方式,全过程监督、全方位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行为,坚决实施最严格的问责。

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治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治庸办于4月11日设立“治庸”举报投诉电话和网络“治庸”工作意见箱,于4月12日向全市公布各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治庸工作举报投诉电话,要求指定专门人员值守,认真做好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调查。

4月19日,全市治庸问责优化环境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部署强力推进“责任风暴”“治庸计划”、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5月9日,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认为,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掀起治庸问责“风暴”以来,人民群众拥护赞成、广大干部认同支持,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问责109名干部,其中对3名市管局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问责了正处级干部10人、副处级干部9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工作推进措施、长效制度建设等方面亟待进一步加强,对于有人存在的“风暴”能刮多久、能否治本等方面的疑虑,必须用扎实有效的工作予以回应。

5月30日,市治庸问责优化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4位分管市领导领衔,11个职能部门,3个相关区委、区政府“一把手”悉数亮相,针对十大突出问题,分别作出限期整改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6月起,市优化办派出五个督察组,每组负责督察两大突出问题,不间断地明察暗访。

截至2011年底,市治庸办、市优化办共问责760人,涉及局级干部13人、处级干部113人。2012年1月中旬,市治庸问责办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行评代表、群众代表对涵盖10大项81个小项的2011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进行测评显示,整体满意率(含很满意和满意)为84.7%,单项满意率最高为90%,最低为73.3%。

2012年2月8日,武汉市治庸问责优化环境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市委书记阮成发在会上要求:再发动、再部署、再动员,不满足既有成绩,不回避问题,深入推进新一轮治庸问责工作。14日,全市反腐倡廉暨深化治庸问责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确定武汉市2012年承诺整改的十大突出问题,出台治庸问责优化环境的一系列新文件:《2012年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要点》《关于对“十个突出问题”进行承诺整改的工作方案》《武汉市服务业领域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2012年全市民评民议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等。合并市治庸办、市优化办,成立市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治庸问责办,设在市纪委,主任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担任)。

6月26日—30日,12月17日—21日,由市治庸问责办公室和武汉广播电视总台举办的2012武汉“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电视问政按“期中考”和“期末考”各分5场先后举行。针对电视问政中曝光的问题,市治庸问责办启动问责机制,对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2012年,武汉市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市治庸问责办全年共受理投诉22438件,按期办结率99.8%,群众满意率99.7%。组织督察暗访活动136次,督促整改问题215个,问责47人。举办电视问政共曝光问题99个,全部得到整改,问政处理50人,建章立制44项。联手长江网、新浪湖北、腾讯大楚网举办4场网络问政,近10万网友参与在线互动,受理处理投诉47件,共问责7人。

2013年1月31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治庸问责作为武汉市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抓手,2013年将继续深入推进。2月6日,全市反腐倡廉暨深化治庸问责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市委书记阮成发提出2013年深化治庸问责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先进典型,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幸福指数。

市治庸问责办作为常设机构于3月份正式成立,全面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职能,有力地指导和推动全市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

7月初和12月底,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为主题的2013“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电视问政如期举行“期中考”“期末考”,邀请“十个突出问题”整改承诺单位责任人走进演播厅,以电视直播的形式接受群众考评。中央督导组认为,武汉市治庸问责和电视问政,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在依靠群众推动作风转变方面,起到了很好作用。

到2014年4月,武汉治庸问责在不知不觉中迎来“三周年”。3年间,全市共问责2735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745人,组织处理2008人;涉及局级干部32人,处级干部473人,使广大干部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不敢懈怠。同时,让群众投诉有门,投诉见效。

武汉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彻底转变了干部作风,优化了投资发展软环境,同时也有效提升了武汉城市形象。

二、奋力一搏夺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

“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一次,评价体系涵盖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各方面。在2012年、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武汉市分别居全国省会、副省级提名资格城市第5名、第3名,市民支持率超过90%。2014年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申报考评年。经过多年努力,武汉已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期。

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2014年10月13日,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简称市创建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全面开展各项迎检筹备工作。市创建指挥部是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高指挥和决策机构,统筹指挥全市创建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曙光任指挥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述勇,市政府副市长秦军任副指挥长。市创建指挥部成员由市文明委委员组成。

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创建办)是市创建指挥部的下设机构,在市创建指挥部的领导下,协调全市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筹备工作。市创建办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述永兼任,市创建办副主任由市委副秘书长张捷、市文明办主任严宏担任。市创建办下设综合组、政务环境工作组、法治环境工作组、市场环境工作组、人文环境工作组、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组、市容环境工作组、社会环境工作组、生态环境工作组9个工作组,各组组长由组长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并集中办公。

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文明创建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创建活动。在市创建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区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落实创建工作,区委书记任创建指挥部指挥长,区位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长,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汗单位)参与所在区、街道、社区的创建活动,服从调度指挥和统一管理,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10月14日,武汉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部署大会,号召全市上下再鼓干劲、决战决胜,全力以赴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实现武汉精神文明建设历史性跨越。“如果我们不下定决心,乘势而上,全力以赴,就对不住武汉这座伟大的城市,对不住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也对不住我们所在的岗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阮成发号召全市上下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下定决心、决战决胜,全力以赴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创建指挥部指挥长胡曙光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全面部署。会议下发《武汉市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创建工作失职渎职者将被严肃问责。

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工作,市文明委前期已经对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实行包点包片责任制。各包点包片责任人对所包点、片做到“三熟知”,即熟知点片具体位置,熟知点片详细情况,熟知点片文明创建标准。主管单位对全部点片负主管责任,加强全面排查和督促检查,确保全覆盖、全达标。10月13日,市创建办规定从10月15日起,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对所属各公共场所实地考察点进行测评、排名,每天通报测评结果,每天通报整改情况。从10月25日起,对全市42类重点公共场所进行测评、排名、通报,督查整改,确保达标。测评工作每天实施,每周一、三将测评结果报市创建办。对各抽查公共场所(单位)排名、通报,督促整改,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10月17日,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第一次指挥长调度会召开,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创建指挥部指挥长胡曙光出席会议。胡曙光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本着对城市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岗位负责的态度,贡献自己的全部智慧和力量,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提高市民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调动志愿者、各级文明单位的力量,推动创建工作开展。

为提升市民群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10月中旬开始,全市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市文明办、各区、各单位、教育局制作各种《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模拟调查问卷》,发放到全市各区、各单位、各大中小学校。针对《调差问卷》内容,市文明办编写《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宣传折页300万份,免费发放到每个家庭、每个窗口单位、每位机关干部、每个在校生,让全体市民熟知。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类市属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每天刊播创建动态,加大宣传报道频率,形成舆论氛围。全市沿街电子显示屏及车站、公园、广场、建筑工地等户外公共场所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加强“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做到随处可见,随时都有,数量超过全部广告的30%。给全市每个社区配备宣传小喇叭,每天晚上7:30—8:30之间在社区巡回广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内容,让每位居民都听到、都知道。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到社区,帮助解决道路破损、路灯不亮、油烟扰民等实际问题。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到车站、路口、商业街、公园广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互动,提升群众的支持率、满意率。

虽然全市创建氛围逐步浓厚、不少问题明显改观,但是通过明察暗访,创建工作仍存在着薄弱环节。10月29日,武汉市召开专题会议,聚焦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阮成发,市长唐良智均强调,文明创建要坚持问题导向,力度要加大,工作要细致,措施要持久,效果要明显,借创建大势做解决突出问题之事。会议提出当前创建要抓好的十项重点任务: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家喻户晓,同时也要展现和宣传武汉精神;进一步提高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深化“城管革命”,整治市容市貌;整治不文明过马路行为;整治不文明驾车、停车行为;整治“麻木”非法营运;整治空气、湖泊等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城乡接合部乱象;完善“门前三包”制度;开展周末大扫除。

11月10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阮成发带队,深入三镇大街小巷,暗访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展情况。阮成发暗访了江岸区后九万方路、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江汉区航侧社区、武昌区街头、洪山区武金堤、武昌火车站、武昌区晒湖等。暗访结束后,阮成发肯定各区各部门行动积极,创建工作力度正不断加大,同时指出工作进展情况仍然参差不齐。他要求进一步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深入推进各专项工作,环境保护、交通秩序、市场环境、湖泊保护、拆违等每项重难点问题,都要逐一对照创建标准,深入细致研究制定解决办法;要建立严格责任制,通过严肃追责问责,使各级领导干部都真正紧张起来,切实落实好各项创建任务。12月9日,阮成发深入江岸区花桥集贸市场、常青路红旗渠天桥、汉正街市场等地暗访并现场“问政”文明创建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阮成发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开展一次自我测评,对测评发现的问题再整改,并对严重失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追责。

12月12日,武汉市召开文明创建指挥长调度会,通报文明创建材料申报准备及窗口行业的测评情况。会议要求,创建工作必须认真、细致、严肃,相关部门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投入工作,全力冲刺文明创建工作,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会上通报了存在的问题。市交委、文新广局、卫计委等10个部门分别汇报了近期工作进展,均表示将根据创建标准,针对问题高密度反复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创建指挥部指挥长胡曙光在会上强调,目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冲刺阶段,各区各部门要将压力传导到每个层级,直指问题,举一反三,按照文明创建标准,点滴落实,把工作做到精益求精。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最关键时刻,12月19日,武汉市再次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会议,进行决战总动员。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阮成发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紧张起来,全力以赴,竭尽全力,采取非常力度,确保各项创建任务百分之百落实到位,决战决胜,务求必胜。阮成发强调“四个更”要求。一是措施要更硬,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市区指挥部领导和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都要实行街头办公,对标检查不留死角;集中力量解决重难点问题,在问题突出区域保持高压态势,严管重罚、出重拳整治;敲响严肃问责警钟,对重视程度不高、工作措施不力、推卸责任、敷衍了事、消极怠工、协调不力的,要严格追责、绝不姑息。二是工作作风要更实,高标准、扎实做好材料申报、实地测评等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三是氛围营造要更浓,进一步强化正面宣传,宣传武汉好人好事,引导人们自觉参与文明创建;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发动志愿者更深入、更广泛地开展以关爱困难群体为主体内容的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多做暖人心、得人心的实事;进一步强化社会宣传,以更加醒目、鲜活、生动的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创建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无处不在、入脑入心;四是联络沟通要更紧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项创建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创建指挥部指挥长胡曙光通报近期全市自我测评情况,并针对问题逐一部署33项攻坚任务。

2015年1月31日,中央文明委对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全国6个省会城市、22个地级城市、4个直辖市城区、2个县级市新进入全国文明城市候选榜单,武汉市位列6个省会城市排名之首。

2015年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中央文明委授予武汉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武汉市经过10多年的努力,锲而不舍、攻坚克难,成功实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这是全市人民的光荣。省委书记李鸿忠批示:“武汉市要再接再厉,巩固成果,卫冕连冠。全省各地要认真学习武汉经验……掀起文明创建新热潮,推动更多城市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功经验

武汉从2003年正式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以来,经历了整整12年的艰苦历程。期间,领导重视的程度,创建措施的力度,宣传氛围的浓度以及社会参与的深度前所未有。咬定目标,不懈追求,屡挫屡战,终有所获,其成功经验值得总结。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真正把精神文明建设深深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市委市政府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在城市建设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00年,确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和分步推进、逐步达标的工作思路。提出力争2002年以前建成省级文明城市,2005年前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市、区和部门的领导披挂上阵,靠前指挥,强力推进创建工作。2002年底,武汉市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城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2003年,武汉市正式踏上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征途,直到2015年2月创建成功。这12年间,尽管屡屡受挫,不遂人愿,但是,市委市政府不言放弃,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与时俱进,从更高的战略层面谋划创建工作,即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战略层面,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践行“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的理念,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视问题,从更深层次上查找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城市管理中的一些痼疾,痛下决心,强力开展城管革命,实施治庸问责,全面提升和改善城市软硬环境。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2014年10月,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统筹指挥全市创建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阮成发要求全市上下,下定决心,乘势而上,决战决胜,全力以赴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全市上下实施“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基层一线,组织协调督察,扎扎实实解决问题。2014年,武汉市终于赢得了“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这是国家对武汉城市文明水平的高度认可。

(二)遵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律,与时俱进创新创建工作理念和形式

2003年,市委、市政府专门颁发《关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2011年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2013年颁发《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在不断研究和具体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这些规划、报告、意见、决议和《条例》,是武汉市对精神文明建设规律不断探索的结晶,客观分析了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现状、优势及差距,精心谋划了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构想和实施步骤,明确提出了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方针和重要措施,对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程中,武汉市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创新理念和形式,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日臻成熟和规范。从创建理念来看,由注重治理脏乱差逐渐向整体提升武汉文明程度转变。夯实文明载体,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城市住宅、交通条件;实施社区883行动计划,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强化市民素质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讲文明、改漏习、树新风、守规矩,极大地增强了市民“做文明武汉人”的自觉性。从组织管理来看,由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下放城市综合管理事权,进一步严格考核评价标准,城市治理水平和能力逐渐提升,城市从过去追求表面光鲜逐步向以人为本的宜居都市转向。从创建形式来看,由相对分散的创建活动形式向坚持全面全域全民创建转变。通过“电视问政”“治庸问责”“城管革命”、民评民议等形式,扩大了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尤其是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无所不在,随处可见,做到了全局性发动、全域性覆盖,全面创建、全民上阵。

(三)坚持抓而有力、“软”功硬做、“虚”功实做,创建工作务求实效。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武汉市正视问题,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硬措施贯穿到创建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了“软”功硬做,“虚”功实做。2011年7月,武汉三镇开始了一场以革新管理理念、创新市容环境为内容的“城管革命”。这是一次洗心革面,让城市面貌脱胎换骨的“革命”。完善“大城管”工作格局,纵向、横向明确职责,签订责任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使城市每一个部位的维护管理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出了问题必须由责任人“买单”。在实施过程中,一是不断完善城市综合管理基础功能,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亮化美化水平。二是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整治各种“顽症”,2012年、2013年连续两轮展开了十大环境整治战役和十大文化创意景观建设工作,一个战役接着一个战役,一项建设接着一项建设,每月有重点,每项见成效。三是加大奖惩力度,既树“红榜”,对城市综合管理到位的城区和功能区重奖,形成正面激励,又设“黑榜”,对各种不文明行为予以揭露、鞭挞和惩戒。

为了改善软环境,武汉市2011年4月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着力整治得过且过,纪律涣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十大“官场病”。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民主评议、新闻曝光等形式,对“庸、懒、散”行为严肃问责。连续几年采取电视问政手段,就武汉市当年承诺整改的“十大突出问题”进行“期中考”“期末考”,对存在的问题追究责任。经过三年,“治庸问责”概念家喻户晓,深度融入市民生活。

“城管革命”,使武汉市硬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甩掉了“脏乱差”帽子;治庸问责,转变了干部作风,优化了发展软环境。这两项实实在在的举措,极大地改善了武汉市的形象,提升了武汉市的品位,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把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让老百姓获实利得实惠,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持续动力。

从总体而言,市委市政府围绕全国文明城市的价值取向和创建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加强推进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和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和幸福武汉建设,武汉地区生产总值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过万亿目标,财政收入、人均收入增幅都位列副省级城市前茅。经济规模质量同步提升的同时,城市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城乡一体化取得新进展,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武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国家技术评估,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高奖项“长安杯”、国家园林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等称号。从具象来看,市委市政府在整个文明创建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市政设施,交通枢纽建设取得新进展,路网建设加快,三镇开通地铁,随着建设的进一步加速推进,可以预期,未来几年,武汉市交通状况将大为改善,市民出行将更为便捷。历史人文资源得到充分挖掘利用,汉口老租界、武昌昙华林等历史风貌区等历史文化街区展现城市丰厚文化底蕴。推进市容环境整治,集贸市场、小餐饮、食品小作坊、建筑工地、背街小巷、铁路沿线、违法建设等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秩序明显好转。加强诚信建设,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对制假售假、坑蒙拐骗等行为坚决取缔严厉打击,群众满意度日益增加。实施“碧水蓝天”工程、绿满江城行动计划、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等,使城市整洁了、干净了、漂亮了,市民素质提高了,城市形象提升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游客选择了武汉。

随着城市治理能力、综合实力的增强,文明程度、环境面貌的改善,广大市民群众真真切切地获得了实惠实利,感受到了“武汉,每天不一样”,幸福指数日益提升,从而激发了参与创建的内在活力,形成了持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支撑和不竭动力。

(撰稿人:中共武汉市委党史研究室 张民仰黄建芳刘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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