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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警报

2024-06-10 10: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素材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上海发布、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广东公安、深圳南山公安、东莞市公安局、大亚湾公安、中山发布、中山市公安局、平安新会、台山公安、平安潮州、平安汕尾、陆丰融媒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仍牵动着大家的心。

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

病毒变异传播能力不断增强,

走私货物和偷渡人员经由海上通道,

携带病毒入境向内输入风险性极高。

根据我国刑法,组织偷渡最高可判无期!

近日,多例确诊人员非法入境后被立案侦查。

广东省公安厅宣布已破获7起涉偷渡案,

涉嫌相关违法犯罪的,均已立案侦查。

本周,警报君梳理近期反走私、反偷渡相关动态,提醒大家:偷渡违法,发现涉嫌走私、偷渡相关线索,快call警察蜀黍!

【全国】

组织偷渡,最高可判无期!

多例确诊人员被警方立案侦查

近期,多例境外输入确诊人员在湖南、上海被警方立案侦查。

湖南郴州警方2月16日通报,2月15日,湖南郴州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确诊病例为肖某、邓某康。经查,2月14日凌晨4时,肖某、邓某康通过非法途径从香港入境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尔后利用提前准备的车辆和手机经高速公路进入郴州。肖某、邓某康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罪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上海市卫健委2月18日通报,2022年2月17日报告是新增境外输入病例中,病例8于2022年2月13日从香港进入内地,2月14日自珠海乘坐高铁抵沪。上海发布回应,目前,该人员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非法越境的行为,将一并予以查处。

国家移民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此前曾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出境证件,提供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出售出入境证件等行为均可构成犯罪。其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特别是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对于在此期间组织、从事非法出入境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警报君说:

疫情期间顶风偷渡?刑法了解一下~

【广东】

广东公安:

已破7起涉偷渡案,抓获18人

近日,广东多地发布通告,呼吁群众举报涉走私、偷渡违法犯罪线索,目前举报最高奖励金已达100万元。

2月18日晚,广东省公安厅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广东省公安机关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偷渡违法犯罪活动,先后破获涉偷渡违法犯罪案件7起,抓获组织、运送偷渡人员的违法犯罪嫌疑人18名,对相关偷渡人员均已通报当地落实防疫管理措施。对我省查获的上述有关人员,涉嫌构成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属地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对其他非法越境行为,一并予以查处。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对各类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与有关省市公安机关加强警务协作,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深圳南山:

打击走私、偷渡,24小时举报电话公布

2月20日,深圳市南山区海防与打击走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24小时举报电话的通告》。通告指出,为了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打击走私、偷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止走私物品和非法入境人员进入我区,切实保障我区社会平安稳定,现将我区24小时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南山区海防打私办:0755-84466081

珠海:

5区发通告,呼吁举报走私偷渡

2月15日至16日,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备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陆续发布通告,呼吁群众积极举报反走私反偷渡线索。

24小时举报电话: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0756-2222846;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0756-8889883;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0756-7791422;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0756-7268999;珠海市公安局机场分局:0756-8647010;斗门公安分局24小时电话:0756—5522201;斗门区打私办电话:0756—5522120;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0756-8646910;“洪保十”片区:0756-8687705;桂山镇:0756-8851100;担杆镇:0756-8855492;万山镇(万山岛):13703005432;万山镇(东澳岛):17722082207。

东莞:

打110,可举报海上偷渡

为严厉打击海上偷渡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从海上偷渡入境,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偷渡工作,2月16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呼吁市民积极举报海上偷渡线索。

举报人可拨打110或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69-23055555进行举报;也可登录“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还可直接到东莞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予以保密。

惠州大亚湾:

发现走私、偷渡,马上报告公安机关

2月12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一封信指出,当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加上病毒不断变异,传播力增强。走私货物和偷渡人员经由海上通道携带病毒入境、向内输入疫情风险隐患较高。为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切实做好反走私、反偷渡和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诚邀每一位市民朋友积极举报走私、偷渡的不法行为,合力筑牢疫情防线。

一、严禁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以及为偷越国(边)境提供条件,严禁任何企业、组织、个人私自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境人员(含我国公民、外国人)。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觉遵守反走私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走私行为。

三、增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走私、偷渡是违法犯罪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坚决抵制“走私、贩私、买私、用私”的行为,同时积极教导身边人自觉抵制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禁参与走私或偷渡活动,如日常生活、工作发现有走私、偷渡等可疑行为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举报电话:0752-5577000或110。

中山:

走私偷渡违法犯罪人员,快自首!

2月17日,中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呼吁群众积极举报反走私反偷渡线索。24小时举报电话 :13590893916、13560635110。

同日,中山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严正敦促走私偷渡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2022年2月17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走私偷渡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对拒不自首、畏罪潜逃的,以及窝藏、包庇上述违法犯罪的人员,将依法从严惩处。

江门:

新会、台山发布通告,

动员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行动

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2月16日,江门台山市、新会区先后发布通告,鼓励群众举报反走私、反偷渡线索。

举报电话:

台山市公安局:0750-5612345;0750-5625699;(24小时)

台山市打私办:0750-5982733(上班时间)

江门市新会区打私办:0750-6286991;0750-6286992。

潮州:

举报走私、偷渡线索,可找“局长信箱”

2月16日,潮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为严厉打击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最广泛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走私、反偷渡治理行动,坚决防止非法入境人员从我市沿海登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潮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并公布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

(一)潮州市公安局“局长信箱”。

(二)举报电话:潮州市公安局 0768-110;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0768-5811402;饶平县公安局 0768-7802260;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 0768-2210110;潮州市公安局枫溪分局 0768-2973333;潮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 0768-2358317;潮州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 0768-2291114。

(三)微信公众号: 平安潮州(pinganchaozhou)。

(四)信件举报地址:潮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潮州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

汕尾:

汕尾市、陆丰市发文,

呼吁群众积极举报走私、偷渡线索

近日,汕尾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呼吁热心群众举报走私犯罪活动线索,包括举报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肉类产品的,举报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列入限制进口类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及举报其他非涉税物品走私行为等情形。

2月17日,陆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电话:

1、陆丰市公安局:110;

2、打击走私部门:0660-8519943,殷警官 19925089905(微信同步);

3、出入境管理部门: 0660-8522828 , 陈 警 官 19925089139(微信同步)。

警报君说:

全民行动,你心动了吗?

以上就是本周警报的全部内容啦!

快来关注警报君,get各种平安提醒吧~

编辑: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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