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千岛湖镇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停车难的建议 关于改进千岛湖镇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关于改进千岛湖镇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2023-08-15 15: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039号提案的答复

管竹美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千岛湖镇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县机动车保有量不断提高,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老城区因规划前瞻性不够,城区人口数量大,面积狭小,人口密度高,车辆发展速度与城市发展速度不平衡,停车难问题尤为突出。要想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改善城市停车状况,就必须要通过政府主导、政策引导、统一规划、科学管理、市场化运营,统筹、整合全县公共停车资源,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提升停车管理水平。近几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停车难问题,多次研究,要求相关部门要设法专题破解。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结合老旧小区物改新增停车位

2020年,淳安县出台了《淳安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精心编制了改造方案设计,科学建立了项目推进库,计划三年改造老旧小区35个,面积107万平方米。改善内容以基础设施的维修和改造为主,改建部分机动车停车位,缓解火炉尖等四个区块停车难问题。尤其在金鸡弄的老旧小区改造中,将原有的6个停车位,新增至43个,原有电瓶车充电位10个,新增75 个,总计85个,这大大缓解了该区块停车难的问题。

二、制订千岛湖镇城区停车规划

近几年,我局牵头会同交通、交警等部门围绕解决千岛湖城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编制了若干规划。2011年11月13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千岛湖镇城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11〕236号)、2012年6月27日发布并实施《关于千岛湖镇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淳城停〔2012〕3号),强调加强对停车收费的日常管理,强化考核制度;2013年7月11日,发布并实施《关于对千岛湖镇城区部分停车收费泊位、场(库)实行停车优惠服务的通知》(淳城停〔2013〕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千岛湖镇城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中第八条规定:住宅小区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并实施停车收费的,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并征得各停车管理相关机构和住宅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千岛湖镇落实社区负责。

第十条规定:进入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库(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进入住宅小区内道路停车泊位停车不超过2个小时的免收停车费。我局也将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对小区门禁系统管理,建立车库(位)及使用人信息资料。业主已购买或租赁车库(位)的应使用门禁卡进出车辆。未购买或租用车库(位)的作为临时停车管理。

三、增加新建住宅停车位配比

在新建项目审批时,我局均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订)》对停车位配备进行严格把关。新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的配比率,从源头上缓解停车难的困境。

四、加强业主自治制定管理办法

因老旧小区分布较为零散,成片住宅区不多,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大多由社区实行准物业管理,下一步我局会建议有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引入长效管理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小区实际制定规范的车辆管理规定和停车平面示意图,引导业主按规定停放车辆。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停车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其专业化服务水平。有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制订相应的车辆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采用合理的计费方法,利用停车诱导系统、电子信息提示牌等缓解小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方贵鹏  64813971

承办人员:巫  聪  64827682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