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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2023-03-16 07: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市公墓管理处、市殡仪馆、石庄殡仪馆:

根据上级清明祭扫工作部署会议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2023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判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的祭祀节日,也是群众祭祖和扫墓的高峰。广大群众祭扫悼念、追思亲人的需求将在较短时间内集中释放,加之今年是新冠病毒疫情发生三年来政策优化调整后的首个清明节,在“乙类乙管”的要求下,外地返乡祭扫人数预计将会剧增,给清明期间服务保障、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一是要提前科学谋划。根据南通市局要求,今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从3月8日起至4月18日结束。要结合当地实际,深入研判今年祭扫服务的形势,抓紧制定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抓好部署落实,切实做到“早研判、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要切实承担好文明殡改工作的牵头作用,形成专人专班对散埋乱葬和硬质墓碑墓亭彻底督查清除,杜绝借清明祭祖,翻建、固化坟墓,修豪华墓碑墓亭现象;要指导镇村(居)管好用好镇村公益性公墓,杜绝闲置现象;要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加大对属地公墓(骨灰堂)文明规范运行的指导,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专业服务,加强对焚烧冥币、纸扎、斗香、烟花爆竹等不文明祭祀行为的管理,大力倡导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违规祭祀用品,杜绝坟前焚香烧纸点烛,严防引发火灾,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低碳生态方式表达哀思。

二是要成立工作专班。民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指导督促辖区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及时防范化解风险。民政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要完善值班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要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负面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理解支持,防止造成不良影响,为清明节祭扫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保障水平

各镇(街道)要把清明节作为检验殡葬行业管理实效的重要时机,加强祭扫服务保障,千方百计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一是要开展便民服务。要按照“八有”标准,对公墓墓区及周边环境再次进行优化提升,尤其是道路、围墙、绿化等整治要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公墓(骨灰堂)环境肃穆、整洁,让逝者安息、家属安心。针对清明节祭扫服务特点强化保障措施,通过开辟新祭扫场所、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等方式,对祭扫车辆采取单向进出、限流等临时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要加强规范管理。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全面公开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服务规范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服务信息,推进服务规范透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行风建设。要强化服务意识和窗口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切实加强对遗体火化、骨灰安葬(放)、祭扫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三是要持续整治问题。要根据《关于印发如皋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皋民事〔2022〕19号)精神,针对辖区内尚未整治到位的超标墓、硬质化墓(亭),清明期间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反映的殡葬服务收费不合理、殡葬服务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主动开展明查暗访,加强整治和监管,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加强安全管理,全力打造平安清明

各镇(街道)要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清明节祭扫各项安全工作。

一是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自查自纠,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

二是要制定完善应急措施,提升应对风险能力。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提倡“无烟火祭扫”,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各级公墓管理员要切实履职尽责,督促提醒丧属不能携带可燃祭品进入骨灰堂(墓区),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防止出现长时间排队、拥堵踩踏、火灾及交通事故等安全问题。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及周边治安管理,推动群众祭扫安全有序、社会大局稳定。要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提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大事件报告等制度。

三是要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切实增强工作合力。要成立包括宣传、网信、公安、民政、城管、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深入殡葬服务机构及周边,联合开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搞好宣传引导,深入推进移风易俗

我市申报的丧葬礼俗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5月份上级将对试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要充分借助“清明节期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行业的特殊时期”这一重要契机,大力宣传殡葬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唱响移风易俗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积极提供宣传线索,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宣传推广殡葬改革经验做法,宣传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逐步消除职业歧视,让更多群众感受殡葬行业新面貌新气象。要认真宣传丧葬礼俗改革试点地区的改革成效,以点带面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推动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的新风尚。

二是要引导文明祭扫。要积极推进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祭扫专门区域或共祭区域,开展集体共祭、社区共祭等追思活动。依法进行祭扫活动管理,抵制封建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要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场所和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活动,厚植家国情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要推行生态安葬。要充分用好清明期间安葬的习俗,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以及历史上“散埋乱葬”坟(亭)的搬迁清理。推广使用可降解骨灰盒等环保用品,制定实施激励奖补政策,鼓励引导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加快推进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五、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工作安排,市民政局设立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值班。同时商请市委文明办、市民宗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督查检查,此次督查情况将作为今年《如皋市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及管理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皋民发〔 2022〕25号)评分的重要依据。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举措、压茬推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凡在清明节祭扫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消防事故、骨灰遗失的;丧属3次以上投诉并查证属实的;省市检查抽查中出现问题,被曝光或予以通报的镇村(居)一律取消年度的评选资格,并视情在局年度高质量考核中扣分。请各(街道)于4月20日前汇总报送本地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附件:1.清明节祭扫工作检查登记表

       2.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此页无正文)

如皋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3日

 清明节祭扫工作检查登记表

被检查单位: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

具体要求

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

其它

1

宣传引导

及时传达上级民政部门关于清明祭扫的文件精神;按照“到村、进户、见人、走心”的要求,广泛宣传《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逐一入户发放倡议书;在公墓明显处张贴文明祭扫宣传标语。

2

应急预案

有清明祭扫疫情、消防、意外伤害等各类防控预案,防护物资供应正常,并能有效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建立消防、公安、医疗等部门联手、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能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3

安全管控

对墓区内消防设施的风险点、危险源等逐一排查并整改落实到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能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监控设施工作正常。

4

墓区环境

按照“八有”标准,对公墓墓区及周边环境再次进行优化提升,尤其是道路、围墙、绿化等整治要真正落到实处

5

“散埋乱葬”及超标墓清理

充分利用清明节的契机,发挥各方力量,把握(在外)亲属祭祖的有利条件,动员家属将不符合规定的坟墓清理整治到位。

检查人:                                                     单位负责人: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2023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革除丧葬陋俗、弘扬殡葬新风尚,促进绿色文明的殡葬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依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绝不能掉以轻心,加之我市现在甲型流感高发,为避免祭祀带来人员扎堆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巩固抗疫工作成果,我们倡议:在全市积极弘扬以文明、低碳、安全的形式开展祭祀活动,以节地、生态、环保的方式安葬骨灰,争做新时代的文明如皋人。

 一、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祀、节地安葬。党员干部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国家有关殡葬管理规定,带头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自觉抵制丧事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带头节俭治丧、节地安葬、文明祭扫。逐步形成党员和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二、弘扬殡葬新风,实行文明祭祀。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焚烧纸钱。采用社区公祭、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的形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用现代文明的方式来表达。积极响应并大力宣传节地生态葬法,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安放骨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蓝天。

 三、发扬传统美德,倡导厚养礼葬。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多关心老人,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倡导从俭办丧,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生态葬法,不乱埋乱葬,不搞封建迷信,不搞铺张浪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四、打造平安清明,确保安全祭扫。清明期间,正值人流、车流高峰,交通拥堵。广大市民应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开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要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在公墓祭扫时要听从民政、公安等管理部门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和挤踏等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倡乘坐公交车辆出行,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指挥。在缅怀和追思先人时,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增强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共度平安清明。

  广大市民朋友,革除丧葬陋俗、弘扬殡葬新风,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安全文明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殡葬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过一个文明、生态、平安的清明节。

                 如皋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如皋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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