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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民办高中跨学期预收费 是否合规?当地教体局:正在调查了解中

2024-07-18 08: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此外,鲁先生反映称学校还存在常年跨学期收费的情况。“根据相关法规,学校不得跨学期收费,但是城阳新城高中每次都是在上一学期期末就催促学生缴纳下一学期的费用。”鲁先生还向记者展示了班主任催缴费用的微信聊天记录。学校班主任发布的一条微信内容显示:根据集团办学的管理规定,2024年1月10日至20日为本年度春季续费日,要求学生们提前缴纳2024年度上半年学费及代收费用10800元。随后,鲁先生家人分两次、通过微信向班主任陶某缴纳了10800元费用,并拿到了学校开具的收据。

校方回应:跨学期收费是民办学校的常规操作,不违规

记者查询了解到,信阳市平桥区城阳新城高级中学是一所全封闭、全寄宿、全日制的民办公助学校。

3月19日下午始,记者先后联系鲁娜前班主任陶某、城阳新城高级中学校长齐某进行核实。俩人均表示鲁娜退学手续已经办完,退费正在走流程。

3月20日,鲁娜曾经的一位班主任联系家长进行退费,但未提供扣费明细。

3月25日上午,信阳市平桥区城阳新城高级中学投资人孙某找到记者。他表示,记者采访后,平桥区教体局已经介入了解情况。他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向平桥区教体局作出的情况说明。对于跨学期收费的问题,孙某表示,学校提前收取费用是民办学校的常规操作,而且没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民办学校跨学期收费。

对于退费不及时的问题,孙某表示,学校3月6日下午已经特事特办办好了退学手续,因财务不在学校,通过电话告知班主任留下退费手续和卡号,然后第二天兑现相关退费。他还表示学校退转学管理办法是六个工作日内办结,但学生家长一直未到校办理,也未与学校任何人联系。“退费明细我们今天下午就发给学生家长。”25日上午,孙某对记者表示。

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学生家长鲁先生表示并未收到明细。

教育主管部门:严禁跨学期收费

学生家长鲁先生表示,此前他们曾向平桥区教体局反映过自身遭遇。3月22日,记者联系信阳市平桥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彭传涛采访。他表示将了解下具体情况。3月25日,信阳市平桥区教体局民办教育管理股一位高姓工作人员回应称,平桥区教体局正在核实城阳新城高级中学的收费问题。对于是否存在跨学期收费,其未正面回复。

3月25日当天,记者从信阳市教体局的一位负责人处了解到,无论是民办学校还是公办学校,跨学期收费都是被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

记者查询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到,2020年8月17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应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如果学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束学业或经批准转学,学校应根据实际学习时间合理确定退费额度。

一位在当地从事教育多年的学校负责人表示,平桥区城阳新城高级中学催缴新学期费用的行为属于违规跨学期收费。“学校可能想通过跨学期收学费及代收费的方式提前留住生源,避免学生流失。这是教育主管部门不允许的。”该人士表示。(来源:大河报·豫视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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