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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世纪中俄民间组织的合作与中俄关系

2024-07-05 22: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内容提要】本文探讨了 20 世纪中俄民间组织合作的历史、合作规模、合作模式以及对中俄关系发展的影响。考察了 20 世纪初旅俄华侨组织的维权活动,20—40 年代哈尔滨、上海等地俄侨的文化教育活动,民国时期诸种苏联研究会的研究宣传活动,新中国时期中苏友协对苏联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改革开放以后中、俄民间组织在两国经贸、文化、教育、学术等诸多领域的活动。认为,20 世纪中俄民间组织合作大体上有“民间组织合作”和“民间组织+官方”两种基本的合作模式。就合作规模而言,世纪初可谓涓涓细流,50 年代掀起大潮,60 年代跌入低谷,90 年代以后呈现多领域、多层次稳定合作的发展态势。20 世纪中俄民间合作内容异彩纷呈,成为两国关系的重要补充——在政治领域,发动群众实施国家大政方针,延长了国家的手臂;在经贸领域,依靠民间力量排除一些国家暂无力顾及的障碍因素,成为国家的帮手;在文化、科学、教育等领域,利用民间组织决策及活动灵活的优点,成为两国交往穿针引线的巧手。20 世纪中俄民间组织合作已经成为两国国家间关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俄民间组织合作潜力巨大,可以大有作为。

  【关键词】中俄民间组织 合作历史 合作规模 合作模式 中俄关系

  【中图分类号】D822.3【文章标识】A【文章编号】1009-721X(2009)04-0094-(13)

  本文研究的民间组织,是指正式的、合法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自愿参加、自主活动的组织。[1]

在学术界亦称 “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或“非商业组织”、“第三部门”(第一部门指国家,第二部门指市场)、“公民社会”组织等[2]。由于目前中国对这类组织使用“民间组织”的称谓,因此本文采用“民间组织”这一概念。由于中国东北边疆与俄有绵延数千公里接壤,俄西伯利亚与中国边境阡陌相连,两国居民很早就有了密切的交往。进入 20 世纪以来,中俄民间组织之间的活动,成 为中俄两国和两国人民交往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 世纪百年,参与中俄/苏民间组织合作的主要有四类社会团体:第一,中国国内以俄罗斯/苏联为对象的社会团体;第二,旅俄华人团体;第三,在中国的俄侨团体;第四、俄罗斯/苏联国内以中国为对象的社会团体。由于资料有限,本文仅考察前三类民间组织的活动,第四类民间团体的活动及其对中俄/苏关系的影响,则有待于进一步挖掘与研究。

  一、20 世纪初至新中国成立前中俄民间组织合作的历史概述

  (一)世纪初:旅俄华人团体维权活动

  从 20 世纪初起,由于中俄两国经济、政治发生重大变迁,两国民间交往有了新 的发展,并出现了适应这种发展的民间团体。20 世纪初,已有华人到俄经商、留学,而中国东北边陲地区出现了“闯崴子(指‘海参崴’)”。身体强壮的华人劳工在俄筑路、开矿,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俄资本家剥削和压榨他们。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约有 20 万华工被征募到欧洲战场充当炮灰,其中有数万人留居俄国,成为旅俄华侨的基础。其中部分华侨参加了十月革命,有的华侨成为列宁的卫兵。[3]1917 年俄国二月革命后,在俄罗斯彼得堡综合大学等高校留学的华侨刘泽荣联络留学生和华侨成立“中华旅俄华侨联合会”,被选为会长;十月革命后,由旅俄华侨联合会负责,共遣送数千名华侨归国。1918 年底,“中华旅俄华侨联合会”改名为“驻俄华工联合会”,刘泽荣仍任会长,还曾创办《驻俄华工大同报》,送给参加苏联红军的中国战士和华工阅读。[4]1919 至 1920 年期间,刘泽荣受到列宁的三次接见,亲耳聆听了列宁的教诲并向列宁介绍了中国的情况,为共产国际和从未到过中国的列宁指导在中国建立中国共产党提供了帮助。[5]

  除驻俄华工联合会以外,苏俄新经济[6]政策时期建立了旨在维护旅俄华人权益的团体“华人协会”。

  (二)20-40 年代:哈尔滨俄侨团体活动促进了哈尔滨与世界的文化交流上海俄 侨团体活动——上海国际艺坛的半壁江山

  20 世纪 20-40 年代,在中国的俄侨社会组织与中国民间的交往,在中俄民间组织合作中占有显要位置。19 世纪末以后,受到俄国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影响,大量俄罗移民来到中国。哈尔滨俄侨与中国民间交往最为活跃。根据 1896 年签订的“中俄密约”,俄获得修筑中东铁路的权利。受政府派遣,俄技术人员携家眷大量迁入中国。日俄战争爆发后,一批发战争财的俄商涌入中国。十月革命后和苏俄国内战争时期,俄旧贵族、工商业主、官员、知识分子、白匪等逃亡到中国。1920 年代,在哈的俄侨数达到顶峰,约有 20 万人,哈尔滨亦被称为俄侨的“首都”。在哈的俄侨主要有三种移民类型:政府派遣型迁移、谋求生路自愿型迁移,逃避打击流亡型迁移。主要职业类型有:文职人员、经营人员、医护人员、私营业主、工人、店员杂役及雇佣人员、神职人员以及其他谋生者。出于谋生和交往的需要,这些俄侨成立了众多社会团体。主要的非政治性社会团体有:史学考古专业学术团体、苏联侨民会、东北红十字及半月协会、自然科学及人类学爱好者协会、苏联青年联盟、东北渔猎公会等。[7]

  俄侨到哈以后,在文化教育领域活动积极。创办俄文杂志 224 种,出版书籍 512种,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历史、考古等。俄侨兴办俄人教育,其中一些学校,“亦招收与俄国学生享受平等待遇的中国孩童”[8],如当时俄侨的男子、女子中学,男女商务学校,华俄工业学校等都招收中国学生。这些中国学生在俄侨学校接受了体现西方近代科学文化精神以及学以致用的西方教育,很快成为中国知识分子群体中的佼佼者。[9]“俄侨文化活动促进了哈尔滨与世界的文化交流,俄侨从事的文化教育活动,使西方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音乐、戏剧、美术等得以在哈广泛传播。同时一些俄侨运用西方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对中国的政治、经济、历史、地理、哲学、文学、宗教、艺术等方面进行研究,有些人后来成了著名的汉学家,面向世界发表了一些论文,有助于西方国家了解中国。”[10]

  早在 1860 年代,就有零星俄茶商在上海居留。19 世纪末起,上海俄侨人数开始增加,但到 1895 年亦只有 28 人。1922 白俄在俄远东地区反对苏维埃政权彻底失败后,一支败兵南下溃逃,侨居上海,加上其它原因,上海俄侨人数迅速增加。不过,上海俄侨总人数不多,据 1947 年的统计,共有 16000 人。俄侨在上海的生活稳定以后,展开了文化、教育、学术诸多方面的活动。据研究上海俄侨史的专家汪之成先生不完全统计,上海俄侨创办报刊 24 种,杂志 27 种,开设书店、图书馆 18 种,成立文艺团体 12 个。俄侨在绘画、音乐、戏剧、芭蕾舞、造型艺术等领域积极活动。以俄国歌剧为例,1934-1940 年在上海共演出 235 场。1930年代中期,俄罗斯文化在上海文艺生活的各个领域都进入了极盛时期,俄罗斯文化活动成为上海国际艺坛的半壁江山。[11]

上海俄侨在社会领域亦积极活动,成立了慈善组织 25 个[12]、青年、学生、妇女组织 5 个,同乡会 10 个,学术团体 5 个、俱乐部 8个。上海俄侨团体虽然大多是面向俄侨活动的,但是其文艺团体在上海社会公开演出,时常出现一票难求的盛况,对在上海传播俄罗斯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930年代,上海俄侨与中国人进行交往,中俄文化、学术研究产生了互动和合作。例如,随着大批哈尔滨俄侨学者移居上海,越来越多的俄侨对认真研究东方学产生了兴趣。从哈尔滨东方学研究所毕业的一批学生,1935 年 12 月初在上海成立了“上海俄国东方学者协会”。该会的主要宗旨,是研究东方学,在远东俄侨中传播东方学知识。[13]

  (三)民国时期:对苏民间团体的研究与宣传

  民国时期,中国国内成立了多个具有官方色彩,以研究苏联和加强沟通为宗旨的民间学术团体。1932 年国民党政府同苏联恢复外交关系以后,为了得到苏联对抗日战争的支援和借助苏联与共产国际的力量压服中国共产党放弃推翻国民党政府[14]的目标,也很重视对苏联问题的研究。其间,由国民党政府出面或由政府要人、著名学者出面,组织了关于俄罗斯问题的研究会,创办了专门刊物,并出版丛书。重要的研究会和刊物大致有两类:第一类,所建学会专门介绍苏联问题及中苏关系,全面阐述国民党政府的对苏政策。如于 1930 年在南京成立的俄事研究会,同年 2 月25 日创办了《俄罗斯研究》月刊。《俄罗斯研究》杂志是国内唯一一份专门介绍苏联问题及中苏关系的刊物,其中一些文章对苏持批判态度[15]。第二类,以俄罗斯地区和边疆为对象,进行介绍并研究,为战事服务。如 1930 年创刊的《新亚细亚月刊》以及 1932 年由国民党政府考试院院长戴季陶主持成立的新亚细亚学会,其宗旨之一就是加强对亚细亚的研究。该月刊发表的文章、资料中,许多涉及苏联、中苏关系、苏联东部地区。1941 年 2 月成立了中国边疆学会,其重要宗旨之一,是研究中国北部边疆的变迁及同俄国的复杂关系。学会出版《边疆周刊》并编辑《中国边疆学会 边疆丛书》,丛书的许多内容涉及俄西伯利亚地区。

  民国时期中苏民间组织合作活动中,最典型的是 1935 年由张西曼与一些留苏学生在南京创办的民间团体——中苏文化协会。该协会具有官方性:该会会长为国民党立法院院长孙科,时任苏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Dmitri Bogomolov)任名誉会长,张西曼是国民政府立法委员,任常务理事。1937 年 12 月中苏文化协会迁移至重庆,并于 1938 年 12 月召开第二届年会及理事会,推举宋庆龄为名誉会长、吴玉章等 25人为常务理事,在全国各省城(国民党统治区)及延安等地设有分会。[16]会员有 5 万人。[17]1946 年中苏文化协会迁回南京。

  中苏文化协会的宗旨是“研究及宣传中苏文化并促进两国国民之友谊”。

  1936 年初中苏文化协会于南京主办中苏文化杂志社,出版《中苏文化》月刊,王昆仑、侯外庐等负责刊物的编辑工作,一些文化名人和官员,如张友渔、阳翰笙、曹靖华、戈宝权等,为该刊撰稿。杂志社还出版研究丛书,如 1935 年出版顾谷宜著《俄国史纲要》,便是丛书之一。中苏文化协会还编辑出版了《中苏论丛》、《苏联纪行》、《亚洲苏联》、《中苏关系的现在和未来》等研究丛书。[18]同时以举办一系列中苏关系问题的座谈会、研究会、展览会、俄语讲习班、讲演会、音乐会、与苏联友人通讯等方式介绍苏联抵抗德国法西斯战争的情况,交流文化信息,鼓舞人民抗战。重庆谈判期间,毛泽东在周恩来、王若飞陪同下,应邀参加了中苏文化协会举行的庆祝中苏友好同盟签订大会,受到各界人士的热烈欢迎。[19]

  在中苏文化协会的活动中,作为会长孙科的活动特别突出,他“始终把握团结友邦的立场,以中苏文化协会会长和《中苏文化》杂志主编的身份全面而及时地介绍了苏联各领域的状况和中苏外交动态,通过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为促进两国友好邦交而做出了积极的努力。[20]协会创办者张西曼以中苏文化协会为阵地,做了大量宣传苏联,促进中苏友好的工作。1936 年张西曼翻译出版了《苏联新宪法草案》,1937 年又翻译了《苏联宪法》,并将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宪法翻译介绍到中国。1939 年张西曼与王昆仑共同主持了中国艺术品送苏展览。[21]

  俄罗斯官方与民间高度评价中苏文化协会在沟通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友谊合作方面的贡献。俄罗斯前驻华大使罗高寿(Igor Rogachev)在 1995 年 6 月致该会创办人张西曼诞辰百周年纪念座谈会的贺信中说:“多年来张西曼以从事加强中国与俄罗斯友谊的事业而在俄罗斯享有盛名。”[22]

  (四)新中国:中苏民间组织合作的高峰与低谷

  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最大、对苏友好合作大一统的群众团体“中苏友协”将中苏民间组织的合作推向了高峰。

  1950 年代,参与中苏民间组织合作的团体主要是中苏友协。1950 年代全国性社团只有 44 个,其中规模较大的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等参加了中苏友协,因而,友协成为大一统的对苏友好合作团体。中苏友协是由民间倡议成立的群众性团体,其前身便是 1935 年建立的中苏文化协会。新中国成立前夕,郭沫若等一大批进步民主人士来到北平,积极宣传中苏文化协会的作用,倡议成立中苏友协。1949 年 10 月5 日,“中苏友协”正式成立。友协同时又是高度行政化的团体。第一任会长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刘少奇,宋庆龄、吴玉章、李济深、沈钧儒、张澜、黄炎培为副会长。章程规定,友协组织机构设五级:全国总会;大区总分会;省、市、自治区分会;县市支会;乡村支分会。各省市自治区分会会长由当地党委一、二把手担任。1953年 3 月 3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进中苏友好协会工作的指示》,明确规定:“今后各地友协的工作由当地党委宣传部直接管理,中苏友协总会的工作除对外工作外,均由中宣部直接管理。”中苏友协总会是中宣部的一个直属机构。

  截至 1955 年,成立中苏友协 65 处,支会 119900 个,俄文夜校 78 处。为了全面推动学习苏联,1953 年起,启动了发展团体会员的工作,如解放军、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都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加入了中苏友协,使“中苏友协成为全国最大的群众团体”。[23]

1950 年代,中苏民间组织合作掀起前所未有的高潮,这与当时向苏联“一边倒”的国策直接相关。1949 年 6 月 30 日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集中论述了这一方针:“我们要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习苏联的高潮,来建设我们的国家”。[24]

中苏友协作为全国最大的群众团体,根据这一方针做了大量的工作。

  首先,在全国全面介绍和宣传苏联,主要做了六项工作。第一、出版了大量报刊和文字资料介绍苏联、宣传苏联。主办《中苏友好》、《苏联介绍》、《苏联知识》等 70 多种报刊,编印 1820 多种,计 4600 余万册小册子单行本发送到农村和厂矿。1952 年《中苏友好》更名为《中苏友好报》,中央批准向国外发行。第二、举办各类介绍苏联的展览会。1954 年 10 月在莫斯科展览馆(今北京展览馆)举办的苏联经济及文化成就展,规模大、样品多,影响深远。展览后来到上海、广州、武汉等大城市巡展,一直持续到 1956 年 7 月,参观者达到 1125 万人次。第三、放映苏联电影。截至文革前,共放映四五百部,全国 67 个大中城市共放映 46000 多场,观众达 4000 多万人次。当时放映的影片大多是苏联革命时期、卫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作品,如《列宁在十月》、《青年近卫军》、《乡村女教师》等。这些影片给了一代中国青年以深刻的影响。第四、举办俄文夜校,培养俄语人才。第五、广泛举办报告会、座谈会宣传苏联。其中突出的是举办访苏代表团回国后的报告会。截至文革前,全国共举办各种报告会 20 多万次,听众达 1.5 亿人次。第六、编印宣传材料,推动基层学习苏联。

  其次,是组织一系列重大友好庆祝活动。每逢十月革命节、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日(2 月 14 日)等,举行庆祝活动。

  再次,向苏联介绍中国。解放前,郭沫若在“中苏文化交流”一文中,将两国文化交流的不平衡比喻为“洪流与溪涧”。为了扩大中国对苏联的影响,中苏友协经常向苏联对外文协和有关文化团体寄赠资料、图书、期刊、照片、唱片、电影拷贝等,1955 年创办了俄文《友好报》,在莫斯科发行,每期 7 万份;多次在苏联举办工农业展览会,组织代表团访问苏联。从 1957 年起每年与苏联对外文协签订合作计划。

  20 世纪 60 年代以后,中苏关系进入冷冻期,友协的境况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中苏分歧公开化以后,友协甚至演变为同苏联论战的工具。[25]期间,停办了所编印的报刊。在两国关系严重恶化的形势下,中苏友协的宗旨和工作方针已经不适应需要。陈毅副总理批示:中苏友协不是党的宣传机构,而是对外文化交流部门,划归对外文委领导。同时,对双方交往进行调整,只谈友好,不提分歧。1966 年中苏协会更名为中苏人民友好协会。文革期间,中苏关系严重恶化,友协活动举步维艰,濒临半瘫痪状态。文革后期,总会全体人员下放干校劳动,机关摘掉牌子,名存实亡。1980 年代后期,随着中苏关系正常化,友协恢复了活动,但此时的友协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组织。1992 年更名为中俄友协,成为对外友协的一个分支协会。[26]

  (五)世纪初至改革开放以前中俄民间组织合作分析

  合作团体种类:从世纪初至改革开放以前,参与中俄/苏民间组织合作的主要有三类社会团体:第一,旅俄华人团体;第二,在华俄侨团体;第三,中国国内以俄罗斯/苏联为对象的社会团体。

  关于合作模式:由于相关研究尚未受到重视,根据目前掌握到的有限资料,似可以认为,主要合作模式有两种:民间合作模式——民间组织直接面对对象国的合 作,如哈尔滨和上海俄侨团体的活动;民间组织+官方合作模式,如中苏文化协会和中苏友协的活动等。其中,中苏文化协会活动的民间色彩较多,而新中国成立以后中苏友协的活动,将民间组织+官方合作模式推向了极致。

  关于合作规模:上世纪初旅俄华人团体和上世纪 20 至 40 年代在华俄侨的合作活动大多是自发的,没有行政资源参与,可谓涓涓细流。民国时期,对苏各种协会有行政力量参与,中苏文化协会等在大城市有一定的分支机构,中苏民间组织合作逐渐发展为“时而奔腾的溪涧”;新中国成立后,高度行政化的中苏友协在全国设 有行政化的分支机构,调动行政资源,运用多种手段在全国开展大规模的活动,中苏民间组织合作发展为“汹涌澎湃的大潮”。1960 年代,由于两国关系恶化,中苏民间组织合作嘎然而止。

  二、改革开放以后中俄民间组织合作的现状

  (一)中俄民间组织合作的背景

  1980 年代中期以后,中苏关系逐渐正常化,为两国民间组织发展合作扫除了制度障碍。在改革大潮的推动下,中国各行各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行业的发展也需要建立行业群众组织。新世纪前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日益严峻,在经济、科 技、文化、学术等方面开展国际交往变得愈来愈迫切,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出现了高潮:2005 年,中国拥有各类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计 279973 个。水涨船高,参与中俄合作的民间组织数量和种类大大增加。

  在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俄民间组织合作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改变了改革开放前只有中苏友协一家,只有民间+官方一种层次参与合作的局面,有更多类型的民间团体,在更多层面上参与两国合作。这些民间团体按自治程度划分主要有① 李文、叶张瑜:“感慨话悠长 人散曲未终——原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秘书长张再访谈录”。四类:一是高度行政化团体,如中国对外友协、中俄友协、中青联、中妇联等;二 是相当行政化的行业协会,如中国科协、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中国作协、中国外交协会等;三是基本民间化的学术性团体,如欧美同学会、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亚学会、中国苏联东欧史研究会、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亚经济研究会、中国中俄关系史研究会等。第四类,新的旅俄华人民间团体。改革开放以后,在俄罗斯开始形成有别于此前旅俄老移民群体的新移民群体。至 2007 年,在俄罗斯已经成立了华人、华商、企业家和同乡会等几十个华人社团,如莫斯科中俄文化交流中心(1992 年成立)、莫斯科华侨华人联合会(1993 年成立)和莫斯科中华总商会(1993 年成立),莫斯科华人联合总会(2000 年成立)等,这些华侨华人团体以文化宣传、社会公益等方式积极参与了两国民间组织的合作活动。

  (二)新的合作模式与规模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民间团体数量稀少,参与中苏民间合作的团体更少——中苏友协成为两国民间组织合作活动的绝对主体,因此,两国民间组织合作的模式单一。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中俄两国社会团体种类大为丰富,参与两国民间合作的团体多姿多彩,因此两国民间组织合作的层面增加,形成了四种合作模式:

  1. 两国民间组织直接合作模式,即两国民间组织之间直接进行合作,但是这种合作的数量很少。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网站根据外交部网站资料制作的“中俄文化、科技与教育等领域的交往与合作:1991—2007”辑入了这些年间两国文化、科技与教育合作的重要事件。从中可以看到,两国民间组织之间直接进行合作的事件非常少,如“1996 年 7 月 1 日至 5 日,应俄罗斯对外政策协会会长别斯梅尔特内赫(Aleksandr Bessmertnykh)的邀请,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刘述卿访俄”。此外,2008 年中国四川汶川大地震后,俄罗斯红十字会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援助,亦属于 两国民间组织之间直接进行合作模式。

  2. 两国民间组织+官方合作模式,即民间组织与国家机关、政府机构共同组织活动的模式。这种合作模式占中俄民间组织合作的大多数。参与这种合作模式的多为两国国家级友好协会,如中俄友协、中俄友好和平发展委员会、中国对外友协、俄中友好协会等。两国的友好协会每年配合国家间友好合作的重大活动和事件,单独或与其他民间团体、有关机构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如友好互访、接待来访、到对象国组织展览、文艺演出、电影周、科技周、经贸洽谈会、学术论坛等等。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新的民间组织形式:由中国官方批准,在俄罗斯注册, 由中资企业代表组成的民间组织,在促进两国经贸合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俄罗斯中国总商会是这种合作模式的典型代表。2006 年 4 月 15 日,经商务部批准成立的俄罗斯中国总商会(以下简称“总商会”)(“Союз Китайских Предпринимателейв России”(简称“СКП” )[27],是由中国企业驻外机构组成的民间团体。总商会的工作接受商务部和中国驻俄使馆的领导。至 2007 年底,总商会共有 89 名会员,绝大多数为“中国”命名的国资大型企业派出单位。总商会与俄罗斯民间组织建立了联 系,是莫斯科国际商业协会高级会员;与首都(莫斯科)投资者协会、俄罗斯北方商会、俄罗斯南方商会有联系;与俄罗斯其他华商团体,如闽南商会、浙江华人华侨联合会等建立了联系。总商会充分运用双边高层会晤机制、研讨和调研机制、中俄互访、参展和动员机制、援助和慈善机制、领导交办机制,完成商务部、驻俄使馆交办的各项工作,为在俄华商排忧解难,“维护中资企业的正当权益”,努力充当中俄国家间经贸发展、中俄企业间交流的“桥梁和纽带”。[28]

  总商会的一系列工作赢得了俄商界和莫斯科市政府部门,以及旅俄华商的信任。 此外,在教育领域,中俄民间组织+官方的合作逐渐增多。中国的官方学术机构“俄罗斯教育研究中心(2007 年 4 月由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沈阳师大联合成立)”,与俄罗斯民间组织“新欧亚基金会”(Фонд “Новая Евразия”)就“中俄职业教育比较”课题进行合作研究,由双方各自出资。2007 年 7 月,中国教育研究中心与库尔斯克师范大学联合召开国际学术研讨会,2007 年俄罗斯“中国年”活动期间,举行了“20-21 世纪中俄教育改革比较”研讨会。

  3. 中国民间团体单边友好活动或交往模式,中国一些学术团体大多采取这种合作模式。如中国苏联东欧史研究会自 2000 年以后,几乎每年邀请俄罗斯学者参加研究会举办的国际学术研讨会;2001 年 7 月 11 日至 12 日,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组派演出团在莫斯科举办两场“中俄友好之夜”大型歌舞晚会,支持北京申奥。[29]

4. 旅俄华人民间团体模式。民间化的旅俄华人团体,主要活动领域是维护华人的合法权益、在中俄进行文化交流活动和社会公益等。如 2000 年组织了莫斯科华人文化周、代表旅俄华人参与庆祝莫斯科建城 850 周年的大型活动;2000 年 8 月,在莫斯科地铁爆炸案发生后主动组织华人为俄国伤员献血等。

  合作规模:改革开放以后,中俄关系正常化,1995 年两国建立了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为两国民间组织合作走出低谷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中俄民间组织合作向着多层次、多领域、多种模式的方向稳定发展。在 2006 和 2007 年两国互办国家年的活动中,以及在申奥、迎奥、国家间庆典、中国汶川地震救灾期间,因有较大行政资源参与,中俄民间组织的合作达到较大规模。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后未组建全国大一统、行政资源过度参与的对俄友好团体,民间组织合作规模再也没有达到上世纪 50 年代那样的高峰。

  三、20 世纪中俄/苏民间组织合作与中俄关系

  20 世纪百年以来,中俄民间组织无不将传播本国历史、文化作为重要任务,两国民间组织合作异彩纷呈,成为中俄两国了解、沟通、友好、合作关系的重要载体,两国关系发展重要的补充。

  1. 政治领域:延长了国家的手臂。20 世纪以来,两国民间组织合作在政治领域大多采取了民间+官方的合作模式,由国家领导人出面,建立民间组织,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实施国家大政方针,推动了国策的实施——例如,抗日战争期间组织的对苏研究会和相关活动,在配合国民党政府争取得到苏联对抗日战争的支援方面产生了独特的影响。新中国时期,中苏友协对苏联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大规模宣传活 动,推动了中国“向苏联一边倒”,各行各业学习苏联建制和汲取苏联建设经验这一国策的实施。

  2. 经贸领域:国家的帮手。依靠民间组织自身力量,排除了中俄关系中一些国家暂无力顾及,或由国家出面解决时机不成熟的障碍因素。

  改革开放以后旅俄华商组织在推动中俄民间经贸关系中的活动,充分体现了国家帮手的作用。1991 年苏联解体以后,中俄民间贸易额占了两国全部贸易相当的比重。据俄罗斯经济贸易发展部 2004 年发布的统计数字,2003 年中俄民间贸易额突破了 100 亿美元,几乎与官方之间的贸易额相当。但是,由于 2000 年以前俄处于经济转型初期,中俄民间贸易很不规范,灰色清关盛行,一些华商遭遇俄警察非法查抄或扣压货物,生活陷入绝境。由于受侵害华商只涉及部分群体利益,且有些华商身份特殊——属于在中国已失去户籍、又无俄国籍的“飞人”,加上俄罗斯处于转型期,情况复杂,中国官方机构应对华商与俄相关机构冲突的时机不成熟,中国官方暂未有明确对策,两国民间贸易关系出现诸多障碍因素。这时,在俄成立的同乡会和华商联合会,通过捐款捐物,帮助落难的同胞解决生活困难,使两国民间经贸得 以继续进行。同时,这些同乡会出面与俄相关部门斡旋,要求归还被扣压货物,或者向驻俄中国使领馆反映情况,有利于中俄两国官方机构掌握相关信息,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相关决策的制定,使两国民间贸易驶入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3. 文化、科学、技术、教育领域:穿针引线的巧手。利用民间资金、智慧和决策灵活的优点,在民间组织与社会之间、民间组织之间,民间组织与官方机构之间进行联络,推动了两国文化宣传、学术交流与合作。

  上世纪 20—40 年代哈尔滨和上海俄侨组织直接面对中国社会的文化教育活动,开创了完全利用民间资源促进中俄文化了解与交流的先河。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专业学术民间组织在文化、学术交流方面更有不少成功的范例。例如,中国苏联东欧史研究会 2002 年在民间筹集资金邀请俄罗斯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戈连科娃(З.Т. Голенкова)参加学会举办的国际研讨会。之后,学会穿针引线,戈连科娃代表俄罗斯科学院社会学所与中国学术界开展了多项学术合作:主要有 2002 年学会协助联络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陆学艺等与戈连科娃签订翻译版权授权书,2004年出版了戈连科娃主编的著作《俄罗斯社会结构变化和社会分层》(宋竹音、王育民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年。Трансформация социальной структурыи стратификация Российского общества. М.,1998.)。戈连科娃联络俄友谊大学社会学系、中国苏东学会联络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所属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二者于2004-2006 合作进行中俄两国大学生价值观比较研究,研究结果已经于 2007 年发表,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上述具有民间色彩的交流合作奠定了官方合作的基础。在戈连科娃和学会成员的参与下,2009 年 6 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与俄罗斯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签署了进行“中俄两国社会结构的比较研究”项目的合作协议。总之,上面的个案说明,中俄民间组织之间具有友谊、合作的巨大愿望,蕴藏着巨大的合作潜力,存在着巨大的合作空间。民间组织的优点是群众积极性高,决策、活动灵活,缺点是物质资源不足。因此,调动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和智慧进行合作,争取搭上官方的大船,上升到民间+官方,或者官方合作的层面,中俄民间合作,中俄国家友好关系发展的内涵将更丰富,更精彩。

  20 世纪中俄民间组织合作已经成为两国国家间关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俄民间组织在发展中俄关系方面大有作为。

  (责任编辑 肖辉忠)

 

  黄立茀,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导,中国苏联东欧史研究会副会长。

[1] [美]莱斯特·萨拉蒙等著:《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国际指数》,陈一梅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年,第 3 页。[2]俞可平主编:《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中国与俄罗斯》,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年,第17 页。

[3]倪迅、翟伟:“搭起共产国际与中共建党的桥梁”,《光明日报》,2001 年 7 月 8 日。

[4]《黑龙江历史名人——明清至建国前》,www.univs.cn/newweb/univs/ hljit/test /SYYJ/ 2006-04-20/597348 .html - 24k.

[5]倪迅、翟伟:“搭起共产国际与中共建党的桥梁”。

[6] И.Н.Ильина. Общественные организации России в 1920-е годы. М., 1999., С.114.

[7] 石方、刘爽、高凌:《哈尔滨俄侨史》,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年,第 1-586 页。

[8] 李兴耕等著:《风雨浮萍——俄国侨民在中国(1917-1945)》,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 年,第 344 页。

[9] 石方、刘爽、高凌:《哈尔滨俄侨史》,第 585—586 页。

[10] 石方、刘爽、高凌:《哈尔滨俄侨史》,第 605 页。

[11]汪之成:《上海俄侨史》,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3 年,第 603-604 页。

[12] 汪之成:《上海俄侨史》,第 487 页。

[13] 汪之成:《上海俄侨史》,第 527-528 页。1947 年 6 月苏联政府发布召侨公告,大批俄侨开始回国,或相继去美国、巴西、欧洲等国移民。在华俄侨人数迅速下降。以哈尔滨为例,至 20 世纪 80年代,苏侨和无国籍者(未加入苏联国籍的俄侨)仅有 57 人。在中国现代历史上独特的俄侨篇章结束。 参见:石方、刘爽、高凌:《哈尔滨俄侨史》,第 95-98 页。

[14] 1931 年“9.18 事变”,日本侵占中国东北三省,10 月成立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政府,并于 1932年 4 月发布抗日和推翻国民党政府的宣言。

[15]徐景学、王晓菊:《西伯利亚学与中国》,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 272-273 页。

[16] www.xzqdjw.gov.cn/xzqdjw/News_View.asp?NewsID=2569

[17] 同上。

[18] 徐景学、王晓菊著:《西伯利亚学与中国》,第 272-273 页。

[19] www.xzqdjw.gov.cn/xzqdjw/News_View.asp?NewsID=2569[20] 李玉贞:“抗战时期中苏关系的一个侧面——孙科与中苏文化协会”,《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 年第 11 期。

[21] 张小曼:“张西曼与中苏文化协会”,《纵横》,1999 年第 7 期。

[22] 同上。

[23] 李文、叶张瑜:“感慨话悠长 人散曲未终——原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秘书长张再访谈录”,《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 年第 2 期。[24] 1953 年 2 月毛泽东在政协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参见《新华月报》,1955 年第 3 期。

  [25]李文、叶张瑜:“感慨话悠长 人散曲未终——原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秘书长张再访谈录”。

  [26]章程第二条规定:“本会系全俄各地中资企业、中资企业商会、协会、联谊会的联合组织,为非盈利性的社团”。www.cgccru.org[27] 总商会在第二章宗旨与任务第三条中规定,“总商会的宗旨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的直接领导下,在俄罗斯法律的框架下,为在俄罗斯注册的中资企业服务,维护中资企业的正当权益;为促进中俄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和企业间的交流,发挥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www.cgccru.org[28]“中俄文化、科技与教育等领域的交往与合作”,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网站资料,http://euroasia.cass.cn/Chinese/Data/Org/4306269.htm[29]温锦华:“俄罗斯华人社团的形成与发展”,《莫斯科华人报》电子版, http:// www. renmin-hotel.com/ huaren/ eluosi/ eluosihr02. htm-

[27] 总商会在第二章宗旨与任务第三条中规定,“总商会的宗旨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的直接领导下,在俄罗斯法律的框架下,为在俄罗斯注册的中资企业服务,维护中资企业的正当权益;为促进中俄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和企业间的交流,发挥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www.cgccru.org[28] “中俄文化、科技与教育等领域的交往与合作”,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网站资料,http://euroasia.cass.cn/Chinese/Data/Org/4306269.htm[29] 温锦华:“俄罗斯华人社团的形成与发展”,《莫斯科华人报》电子版, http:// www. renmin-hotel.com/ huaren/ eluosi/ eluosihr02. 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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