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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师范学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拟聘人员公示

2024-07-18 01: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和《宁夏师范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院党发〔2021〕32号),我校拟引进何奇贤、王志冲、于凯强、樊淑娟、张雪梅、海燕、蒋小飞、李海鹏、董文飞9名博士,经面试、考察、体检、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4月7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宁夏师范学院举报。来信请寄:宁夏师范学院纪委或宁夏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756000,举报电话:0954-2079466,0954-2079446。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我校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宁夏师范学院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宁夏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拟聘人员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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