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4-07-11 06: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预案》 《四川省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传染病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以内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与当地疾控、卫生、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负责全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在教育、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按要求并逐级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要认真排查各类相关的危险因素,强化信息收集,对各类可能引传染病情况应及时进行分析、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处理,最大程度降低事件对学校的影响。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从学校领导到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立即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要及时与系(部)、班级联系,协助并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学校领导小组与疾控、卫生、教育等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根据突发卫生事件变化,按主管部门要求即时调整防控策略,形成各相关部门整体联动,群防群控的有效处置工作格局。

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副校级领导

成 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党政办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1.组长:全面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控管理工作。

2.副组长:按各校级职责分工,协助组长并落实安排具体负责的应急处置防控管理工作。

3.各成员职责分工

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以及有关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工作进行预警与现场处理,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工作。

党政办公室:协调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保证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向上级部门及时汇报有关工作情况,与相关各部门交流信息,确保信息网络的畅通。

学生处:负责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汇总统计各系上报的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生人数;学生教育管理及寝室卫生管理;落实家校联系、家长接待等相关工作。

教务处:负责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落实各系教学停课、复课时间的安排等相关工作。

安全保卫处:负责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校园的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

组织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一线,充分发挥基础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宣传部:负责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发布及舆情监管,积极主动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

人事处:负责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汇总统计各处(室)上报的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教职员工人数;教职工教育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负责应急防控所需物资的采购,出现突发事件期间的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所采购的物资需达到上级部门的要求。

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工作医疗救护与防病信息交流网络,保证信息畅通,落实联防联控等工作;

校工会:在突发公卫事件期间,负责加强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传染病知识教育;关注全体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等工作。

纪委办(监察处):在全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工作中,对擅离职守、临危退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了事、贻误工作的人员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各系部、各处室:负责对教职员工、各系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观察、询问,做好对个人、教室、寝室、办公室等清洁卫生检查,做好缺课缺勤登记,弄清原因,发现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人员及时汇报并登记在册。负责在防疫部门和校医的指导下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

三、信息报送与信息发布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1.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为学校指定事件报告人,负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2.学生处和后勤管理处负责人作为学校内部指定的事件统计人,负责将学校当日事件情况汇总后及时向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3.校内各系部处室指定专人作为部门事件报告人,负责收集当日情况,并于当日向学生处报告。

(二) 信息上报机制

1.报告时限: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 2 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内江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报告,随后书面报告相关情况,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每天随时报告事件发展变化情况。

2.报告内容: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涉及人群信息及已采取的措施。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防控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

(4)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信息。

无情况发生: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即没有师生患病或感染报“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信息。

3.信息发布: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上级相关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学校各系部、处室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四、防控应急响应与终止

(一)防控应急程序响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2.疫情报告人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内江市教育局体卫科、隆昌卫生疾控、四川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报告。配合相关业务部门立即对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3.及时切断源头,采取一切措施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保护事发现场,配合卫生部门对中毒食品、呕吐物、排泄物、引发反应的疫苗、药品取样留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开展的流调工作;有明显投毒、犯罪事实的,由有关部门转报公安部门立案,开展侦破工作。

5.与中毒人员或患病人员(特别是学生及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及时联系,通报病情,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6.认真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 日内出现学生 3 人以上或连续 3 日内出现学生 5 人以上的相似病情(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发生群体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及时报告内江市教育局和隆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二)事件响应级别

一般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各班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例行晨检、晚检制度。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无疫情发生,按照上级行政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管理要求开展工作。

4.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全校根据上级指示酌情安排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应急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各辅导员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2.各系负责对本系教师,辅导员负责对本班学生晨午检检查签字,每日定时测量体温,督促做好晨检、午检与晚检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5.安保处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特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辅导员认真填写晨检、晚检检查记录,对缺课学生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课原因,及时上报,杜绝瞒报、漏报与越级上报。 

2.学校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3.后勤处负责对教室、活动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后,报同级政府或应急部门批准后,响应终止。

五、应急防控处置措施

(一)传染病:

1.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将病人送隆昌市人民医院,并上报隆昌市委、市政府、市疾控中心、内江市教育局和四川省教育厅。

2.及时隔离患者,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立即开窗,做到有效通风换气(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水源性消化道传染病)。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公共卫生设施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卫生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加强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经卫生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必要时可报请内江市教育局并经同级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3.与患病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按照内江市政府和疾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二)食物中毒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事件善后恢复与调查评估

(一)善后恢复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控制后,工作重点应立即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同时做好事件的调查工作。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 

(二)调查评估

会同有关部门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认真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工作总结报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三)落实整改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过程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责任追究

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瞒报、迟报、漏报信息”责任,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处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从严给予处分;严格追究工作不力责任,对因应急处理不力,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从严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邱庆梅】

(微信扫描分享)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